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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出门,记得写点实话

 昵称725183 2010-01-24

这两天看完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肉体伤害》,又恨想去旅行了。恐怕是受了南太平洋岛国的狂野混乱的蛊惑,那个故事很适合幻想有艳遇的糊涂人,像是棒喝三声。

我认识一个人,她获取MBA文凭后就养成了系统化的思考、生活和工作方式,在旅行前她会突击目的地外语、网罗景点历史资讯、提前预订交通工具和酒店,然后制定一份详细到分秒的日程表,SPA、游泳、散步、参观、购物……都有时限,而且说走就走,坚决不拖沓。有一次她去意大利西西里岛(受了《西西里岛传说》那部电影的蛊惑),独自在咖啡馆里消磨时间(在计划表之内),店主和她搭讪,赞她说,这里从来没见过单身中国女人逗留,两人相谈甚欢,他便邀请她参加次日周末的晚宴——意大利人不仅好吃,还像中国人一样喜欢阖家聚餐,可惜,一来这不在她的计划之内(但聊天是计划之内的!),二来她突然意识到,这里是黑手党的老巢,所见之人多多少少都和传说中的犯罪集团有关联,她挣扎了一整天,终于决定放弃。也说不清是因为恐惧、陌生、还是……强迫性抵制计划外突然事件的MBA死脾气。

不管留下了遗憾还是制造了惊喜,有艳遇或是一路倒霉,不管怎样旅行,终究是比待在家里好!哪怕你不是一个作家,人生回忆也需要素材积淀;就算你不用写小说或回忆录,一路攒下的人生阅历、世界风情都将是独享的财富——讲给儿孙听也是不错的。

当她回国来,把这段插曲转述给我听,我不禁扼腕叹息,并幻想:如果不是她,是比尔·布莱森(可惜他不像单身中国女人那么迷人),很可能写出一段让人笑到肚痛的游记,不管是黑手还是白手,都能写得维妙维肖;又或者,是风流倜傥才子马家辉,文章收在《死在这里也不错》这本书里肯定特别搭调,光是标题就已一针见血了。

 

旅行文学,这个标签纯属多余,为了上架归档方便的书店职员们会很喜欢,但这个类别很容易导致误解。首先,会和铺天盖地的旅游工具书埋没,大多数驴友都会置备孤星LP系列,我也是,放眼望去,到大理度长假的老外当代嬉皮人手一份LP CHINA,到欧洲和南亚当背包客的当代中国驴友也是人手一本,可怜我去爱尔兰时发现那个小国家没有单行本LP,只能把厚如砖头的LP欧洲拦腰切断,像取出三明治中间的那片生菜一样,把爱尔兰部分随身携带:地图、交通、景点、饭店、酒吧、B&B一应俱全就行了。

说到这里,不如把国内出版的旅游工具书稍作综观:当然是越做越精彩,《藏地牛皮书》开创了文图并茂、札记手稿式,《柬埔寨五月盛放》后来居上,读者大都艳羡之极,奉为自助游经典向导。还有一类是以摄影为主,用富有冲击力的视觉直接打动人心,譬如《你的萨宾娜,我的卡夫卡》,亦是自助游、摄影爱好者们的心头大爱。

但这些附有照片、地图、攻略、开销等等的旅游书和我说的“旅行文学”并不是同一类。旅行文学首先是文学,就算一张图也没有,照样能用单纯的文字铺张完整的旅途,历史、民情、特色……也都历历在目,更重要的是,文字中有“我”——作家本人的性格、世界观随着旅途进展,尽显在读者心中。

 

《美国走着瞧》是国内旅行家许崧的第一本游记。他的偶像就是比尔·布莱森,游记风格也是师从布莱森。我记得第一次看《失落的大陆》时,一下子被他笔下真实的场景、独特的思路、俏皮的评论吸引了。之前,在我的概念中,游记就是徐霞客,可布莱森从骨子里满溢而出的幽默彻底改变了我对这种文学体裁、乃至旅行本身的陋见,看到《小不列颠札记》时更是时常笑得喷饭,英式幽默加美式幽默,简直是双料咖喱。

布莱森会给旅行定一个由头,譬如环岛告别之旅,譬如二十年后重返故土之旅,但和普通游记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他关注更多细节,决非是世界N大景观那种被说烂、拍烂、写烂的热门景观地。这也自然而然形成了文字背后的社会历史底蕴——当他口无遮拦地评论英伦的世袭贵族制、推倒老树篱建造丑陋水泥城市、经济衰退时期的烂尾楼和活死城、森林深处水泥包下的古老瓷砖地板……我们看到的是充斥在历史褶皱里的细节,是尘埃,是伤疤,也可能是深藏不露的惊艳。

比尔·布莱森在英国小镇哈罗门镇的“老天鹅饭店”门口路过,特意告诉你那是侦探小说师太阿加沙·克里斯蒂发现丈夫是个玩弄女性的衣冠禽兽后的避世隐居处,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在蒙特利尔的小意大利区和D吃完匹萨后散步,走着走着,他突然指着身边的一栋老楼说,伟大的魔术师胡迪尼就是在这里被某个愤世嫉俗的大学生刺了一刀、不久就丧命的,这儿是五十年代最辉煌的戏院、电影院,如今只是某个企业大楼!然后,我们在半夜昏暗的灯光下把鼻子贴在茶色玻璃上往里瞧,假装胡迪尼会把自己变出来。在旅行途中,常常只需一两句点睛之笔,就能让平淡无奇的景观放出光彩,那就是脚步和历史在某个瞬间的相逢。

比尔·布莱森回忆年少轻狂时下榻凶巴巴老太太的家庭小旅店,能把我笑得抽筋!对照二十多年后的英国普通客栈,时代的进展尽在眼前——他足以担任活案例。这也引发我去想,自己旅行时也曾对客栈酒店有些许想法,但大都是过眼云烟,竟不会想用小说笔法去记。我不仅想起自己在青年旅店的诸多体验,世界各国的那种地方都有相似点——听起来很激动人心,实际常常破败简陋,很符合年轻人爱糟蹋、爱邋遢的个性,我真该模仿布莱森写一下,作为自己穷游的特殊纪念。

最最让我叹为观止的,是布莱森重返年轻时暂居小镇精神病院的那段故事!恍然间,我仿佛读到了某位大师的超现实戏剧脚本,最后竟然还窥到了我们中国房地产业的某种脾性。天下大同是也,但布莱森真是绝无仅有。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

有些人一听说文章是写英国、美国,就搬出脑海中的陈见(其实也没多少,且都是道听途说的),居高临下的鄙视这些在帝国土地上窜来窜去的拥趸,其实他们大错特错了!布莱森既不吝啬赞美,也不遮掩批判。不合理的城市规划、不可想象的离奇古堡、不可理喻的交通路线……都经由他的亲身体验,要骂要夸都尽情尽兴。把那个世界原原本本展露给我们看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性情中人。恰是这点,是国人游记的弱点,该赞美什么是无须多言的,该批评什么就不太好掌握尺度了,批得不好,反而显得自己见识不够、容忍不够、乃至流于粗鄙的抱怨。要苛刻,还要幽默,还要客观,这显然是不容易的呀。

 

在这一点上和布莱森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马家辉算一个。他的游记小而精,很奇妙的在香港报纸专栏格致中显出中国文人惜墨如金的派头。他不像布莱森那么饶舌。但他对不喜欢的东西,一概也是不吐不快。马家辉毫不掩饰地说自己有“惧飞症、恐人症、过敏症、头痛症、怕黑、怕鬼、怕冻”等等,写得幽默而惊心动魄,读来如临自身,倒也把旅行这件事的负面扫荡一番。所以,他不想登黄鹤楼一定有很独特的理由,他讨厌国际机场大巴,写得读者无不颔首称是,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中国人,我们看得到同样的虚假场面、世俗丑陋,文人愿意写,便是一种诚实、一种道德,比时尚杂志上抹金粉式的旅行文章好看多了。 

 

有个性、有人物的游记才等浮出景观世相,成为文学。再具特殊性一点,就会变成心灵鸡汤式的读物——即便对旅行不感兴趣,也会对这个人物、这种旅行感兴趣。09年年末国内出版了《字母的尽头》这本小书,国外媒体这样评论这本游记书,“如果它没像《相约星期二》那样走红,这个世界准是出毛病了!”这段旅行的主人公是五十岁的安布罗斯·泽弗尔,他突然被告知身患绝症,生命只剩一个月不到。从小就对字母非常着迷的他,决定带着妻子按照AZ的字母表顺序游历世界各地。他们从阿姆斯特丹开始,一路走过柏林、沙特尔以及其他许多地方,回忆甜蜜爱情的同时,也思考着现实和人生的意义。一张记录携手跨越终极旅程的字母表,一则生死爱恋之间询问人生得失的寓言……其实,这是一部伤怀的文艺小说,只不过用了旅行这条线索。

从旅行来疗伤,并不是哪本书的创举。日本小说家吉本芭娜娜也曾在一系列疗伤小说中塑造旅行中的主人公,悲伤女主角在大溪地或夏威夷,感受不同风情,渐渐走出自我的逆境。

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旅行文学的队伍就会越发壮大,安妮宝贝的《莲花》也能被归入其中咧。 

 

许崧在上海签售时,许多人感叹他能背上行囊这样走世界,其实这个梦想随着国富民强、自由行签证开放,越来越不是难事了。真正的问题不再是如何走出去,而是,该怎么走,怎么看世界?集体鄙视脑残式跟团游?贪图到异地享受小资大资?购物游?……除了实用攻略书,我们真的需要多看一些有价值的旅行文学——哪怕你把布莱森当作攻略也不要紧,照着他的徒步足迹走一圈英伦小镇,也很绝对有腔调的事情!

旅行文学,早在1718世纪就是西方文坛的热门货色,开拓新世界的航海旅行中,任何珍果、异兽、土著、风景……都能入文,从一开始,这类文学就需要文字的精彩弥补阅读者不能亲历现场的不足,还要有充沛的细节满足读者的猎奇心。很多大文豪都有旅行文学作品,或是因为客居他乡、或是随性旅游,总能写出异于常人之处,归根结底也很简单,旅行者是人,每个人都不一样,因由际遇、气候、时间、场合、心情、阅历……各种不同,即便是同一个小镇,不同人在不同时间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说得哲学点、极端点,人不可能同时跨进一条河流,也决无可能写下同样的游记。

下次出门,记得写点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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