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禁食猫狗”目前恐怕还不行

 xiongmao007 2010-01-27
 禁止虐待动物是对的,希望人类永远与猫狗和平相处,不吃猫狗肉,也无可厚非。但就目前而言,“禁食猫狗肉”民意基础尚不具备,硬要出台“禁食猫狗”的规定,结果未必美妙。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改为“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1月26日《重庆晚报》)。

  专家们似乎存心要与公众的观念作对,搞出个“禁食猫狗”的建议,而公众的反应也如期而来,网络上一片汹涌的反对之声。

  在我看来,“禁食猫狗肉”不具有合理性。据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介绍“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我想,常教授大概是非常喜爱猫狗的人,怜爱之心流露在立法建议上。但是,凭什么不能吃猫肉狗肉,是因为他们是人类的朋友?其实,猪、牛、马等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有些人也养小猪做宠物,有些人对牛感情很深,为什么猪、牛、马的肉都可以吃,偏偏猫肉狗肉不能吃,莫非又回到《动物庄园》里的话:“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更平等?”

  而且,“禁食猫狗肉”也根本不具有现实性。吃猫肉的人可能不多,但据我所知,吃狗肉的大有人在,民间就有“冬天宜吃狗肉”的说法。而且,我所到的许多城市,酒店以狗肉作为招牌菜的比比皆是。如果真是要禁止吃猫狗肉,将是影响到一大批人,绝对不是常教授所说的“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

  与上面有关的是,“禁食猫狗肉”并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建议稿称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且,“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人们对于“禁食猫狗肉”从心理不能认同,那么,他们就不会主动去遵守法律,而现实中吃狗肉的人大把大把的,人们就会想方设法来逃避公安的监管,大快朵颐。我想现有的警察队伍是远远无法来监管公众“禁食猫狗肉”,警察需要大大地扩编才是。

  以我的判断,建议稿中这一规定,在立法中很难通过。立法并不是专家一厢情愿描绘的蓝图,立法是一种多方利益博弈的平衡,是要经过立法起草、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反复审议和最终的表决,需要经过反复的博弈。因此,专家的建议稿,极可能在立法论证和听证阶段时,就会遭受民众的反对而拿下。

  禁止虐待动物是对的,希望人类与猫狗和平相处,不要吃猫狗肉,也无可厚非。但就目前而言,“禁食猫狗肉”民意基础尚不具备,硬要出台,结果未必美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