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提出了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对于我们的教学仍然有指导和借鉴的意义。 方法论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 十七条教学原则是: (3)你要儿童怎样做,你应当教儿童怎样学; (4)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 (5)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 (6)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 (7)比较教学法; (8)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 (9)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 (10)替代教学法; (11)注意环境,利用环境; (12)分组学习,共同研究; (13)教学游戏化; (14)教学故事化; (15)教师教教师; (16)儿童教儿童; (17)精密观察。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突出了以儿童为学习主体的思想及一个“活”字,一个“做”字,使儿童处于主动学习的地位,体现了陈鹤琴先生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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