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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

 陆信祥 2010-04-01

御史-【御史】

       
    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政府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 

    御史是中国古代一种官名。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见《史记·滑稽列传》:“执法在傍,御史在后”,大夫置御史,见《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侍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邑宰置御史,见《战国策·韩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

御史-历史渊源

       

    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为监察性质的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汉朝御史统归御史台领导,按职掌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之前,汉朝的刺史也是监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种。

    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

    西晋,御史名目很多,开后代专门职务御史的先河,有督运御史、符节御史、检校御史等。

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与殿中、治书两侍御史并立。

    明清,专设监察御史,隶都察院,另有派遣监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称巡按、清称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称巡城御史,又有监察御史督察漕运,称巡漕御史等等。 明代的监察御史甚至可以定谳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万历年间,御史袁可立就曾判决过一个杀死平民的宦官,面对压力,袁可立抗疏道:“吾知有三尺,何知弄臣?”(黄道周《节寰袁公传》),称“袁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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