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2010-05-07 04:48:56 来源: 新民网 跟贴 29 条 手机看新闻核心提示:河南省尉氏县警方涉嫌将该县锦被岗村村民刘卫中“顶包”成杀人疑犯。有网帖举报称,尉氏县警方是迫于命案必破的压力,拿刘卫中来“顶包”的,真凶并未抓到。刘卫中称,尉氏县警方带他到案发现场录像,并教他怎样陈述案情,警察说一句,他就照样重复一句。 专家说法 弱智如犯罪应追究刑责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犯罪情节称为限定责任能力精神病人情节。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冯卫国撰文指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理论和鉴定实践一般认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包括某些非(狭义)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如轻度至中度的精神发育迟滞(不全)者,这类人虽患有精神病,但其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并未完全丧失,仍具备一定程度的刑事责任能力,故应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病人犯罪,被处刑罚的案例,也常常见诸报端和网络。如果警方认定刘卫中杀了人,而且做出了精神发育迟滞的鉴定,为何不把司法程序走下去呢?将刘释放显然违背了司法实践惯例。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石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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