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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玉 -- 腾讯博客 - 违规经适房背后的信用问题 - Qzone

 峥 嵘 岁 月 2010-05-22
 

住建部终于表态,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从几个月前经适房楼下停满豪车的新闻开始,经济适用房就被推上公众的关注。的确,在北京房价以万元级数增长的时候,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拥有自己的房子,结婚生子,经济适用房就变成唯一可能抓住的救命稻草。然而,必须直面的一个现实是:僧多粥少,而且针对经济适用房还设置了诸多门槛。针对不同地区,月收入必须低于一定的数字,然后就像计划经济时代一样拿个号码,乖乖地等着。这让我想起40年前过年排队等二两芝麻酱一样,必须朝着食品供销社那些一脸不耐烦的营业员媚笑一番,满眼真诚地企盼着施舍。可是,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如果等待着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中、低收入家庭,我们也认了,毕竟建房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可如果那些买到房的人都开着宝马、奔驰,这就让人郁闷了。

联想去年,武汉经适房六连号、郑州经济适用房规划用地违规建起小别墅、重庆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买房不住违规出租……所有的事都像在嘲弄那些苦苦等待的买房者。

撇开经适房的制度漏洞不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既然如此严格,为何还频频出现高收入者买房入住的情况,动辄将经适房出租?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平,制度存在漏洞,而制度漏洞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手握某种特权追逐利益的个体。每个制度在创立之初都或多或少有漏洞,但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都了解的,为何还有如此多的人为了利益不惜破坏制度?在刚性的制度之外,诚信精神、信用原则的失灵无疑更让人感到悲哀,甚至恐惧。

回到“性善论”和“性恶论”的分野,如果人性本善,那么诚信的丧失意味着我们在毁掉自我;如果人性本恶,每个人都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一切代价损害别人,即便如此,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工具理性”和“目的理性”的统一,也就是说,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最终损害的是群体利益,也意味着个人利益最终受损,从这个角度分析,建立契约精神、信用社会,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达到人类的幸福。于是,两种观点的分歧最终统一于“信用”,无论怎样建立“信用社会”才是挽救我们自身的终极方法。信用的失效,远比孔夫子畏惧的“礼崩乐坏”更可怕,所以,这个时代,读一读郭生祥先生的《信用经济学》、《信用中国》等信用系列,重建信用,成为现代人重建自我的第一块基石。

到那个时候,我们或许不必再担心本该属于自己的经适房被富人占据,房价或许真的能回到民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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