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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分析基础知识之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与分类

 恩迪2010 2010-05-26

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

1.能量、危害物质的存在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

而能量、危害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又是客观存在的,也不能完全消除。

2.失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如:设备机台故障(生产、控制、安全装置、辅助设施等)、人员失误、管理缺失、其它客观因素等。 

危险、危害因素的分类:

1.《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1992)》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下述5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4)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5)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2.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危险、危害因素则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包括挤、压、撞、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绞、辗、碰、割、戳等)等;

(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电击);

(6)淹溺;

(7)灼烫(包括化学灼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以及平地坠入坑内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倒塌、土石、堆置物倒塌);

(11)放炮;(12)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3)化学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

(16)其他伤害(冒顶片帮、透水、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来源:中国环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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