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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得意忘象”解《易》方法辨析

 梦中家园 2010-06-01
 

宋锡同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对王弼解《易》的传统理解,学者多认为是“扫象”说。结合王弼《周易略例》和《周易注》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种看法明显偏颇。诚然,在解《易》的方法上,王弼主张“得意忘象”,但他在解《易》过程中意在强调“象”的工具性和“意”的目的性。王弼此种解《易》路数并未“尽黜象数”。实际上,王弼对汉代以来之象数既有所扫,又有所保留。与其说王弼解《易》是“尽黜象数”,不如说是“扫象阐理”。王弼“得意忘象”这一解《易》方法,开启了中国传统哲学对经典的解读思路,不但开义理解《易》之先河,也发宋明义理易学之先声。本文通过分析王弼解《易》的这一方法论内容与特点,进一步揭示其在中国哲学史与易学史上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王弼;易学;象数;得意忘象

中图分类号:B23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82200706-

 

对王弼解《易》的传统理解,学者多认为是“扫象”说,但本文结合王弼的《周易略例》和《周易注》进行分析时,却发现这种看法不免偏颇。诚然在解《易》的方法上,王弼主张“得意忘象”,但他在解《易》过程中意在强调“象”的工具性和“意”的目的性。后人由此解读王弼此举乃“尽扫象数”,实际上,王弼对汉代以来之象数既有所扫,又有所保留。王弼“得意忘象”这一解《易》方法,开启了中国传统哲学对经典的解读思路,不但开义理解《易》之先河,也发宋明义理易学之先声。

相关问题,做如下分述:

一、从“尽意莫若象”到“得意在忘象”:工具性和目的性并重

王弼解《易》推重义理,摒弃汉易象数学中过度烦琐的解《易》方法,突出强调象的工具性和意的目的性,进而提出“得意忘象 ”这一解《易》思路,并以此作为主要方法来解《易》。

在具体解《易》过程中,王弼首重《彖传》,他在《周易略例》首篇《明彖》中提出:

夫《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可以一名举也。故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据会要以观方来,则六合辅辏未足多也。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夫古今虽殊,军国异容,中之为用,故未可远也。品制万端,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为盛矣。……繁而不忧乱,变而不忧惑,约以存博,简以济众,其唯彖乎!乱而不能惑,变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赜,其孰能于此乎!故观彖以斯,义可见矣。(第591-592页)[1]

在王弼看来,彖辞与卦辞是较能表达卦义的,它是对《周易》各卦爻象及其卦爻辞之主旨所做的判断,也就是一卦所要表达的卦义。事实上《彖传》对每卦的卦义都做了吉凶之评判,王弼继承了这一点。认为天下事务皆有宗主和根元,万事万物由此定之,王弼还进一步认为,由彖辞的引导可以领会一卦的璇玑和会要,就能把握变化莫测的卦爻象背后的根本卦义,就可以此“品制万端”,就可以使整个世界“繁而不乱”、“变而不惑”、“乱而不惑”、“变而不愈”,世界无论如何变化都能 “执一御之”、“一名举之”,从而使其和谐有序。在这里由卦主决定的卦义,其指向是具体一卦之体,而所有卦之总体背后的道体,就是万物必由之道、万变必由之宗主,也就是王弼强调要得的《易》之“意”。在王弼玄学思想中,《易》之道就是以简御繁的道理。这就是易之道体——至健、至简之秩序。这也正是儒家历来主张的为政之道 [②]

彖辞指出了把握卦义的方向:“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但还不够,它只是对卦爻象与卦爻辞做的大致判断,要具体把握某一卦的卦义还必须对该卦的卦爻辞与卦爻象进一步作具体的推断,以真正把握每一卦在复杂世界中所代表的具体卦义,以应时、事之变。 “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第215页,《乾卦》注)[2]就易卦而言,言意之间还有“象”,因此王弼具体提出“得意忘象”与“得意忘言”,以此为解《易》方法。这里,言指卦、爻辞,象指卦、爻象。

在《周易略例·明象》中,王弼提出了他的“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解《易》的方法 [③]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609) [1]

《易传·系辞下》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王弼予以继承发展,“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第215页,《乾卦》注)[2]象由义生,义由象显,二者统一不可分。而且,王弼也认定言、象是表达《易》之义的重要工具,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而且,象在易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它是易的“代言人,”易道是通过卦爻、象来表达的。要想把握《易》之卦爻象背后的卦义,可以通过“得象而忘言”和“得意而忘象”这两步,进而把握《易》之义,最终以“得意。在这里,王弼认为就作易者作易的过程(即《周易》的形成过程)来说,是按照意—象—言这一过程层层表述的,“言生于象”、“象生于意”,《周易》就是通过言、象、意,层层表达的。因此,解《易》应该通过文字(言)、明白其象征(象)、以得其本意,也即经过言—象—意这一过程的层层溯求,“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在此,象与言一样,是解《易》所必须的工具。

朱伯崑先生在讲到王弼的这段“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的论述时也说

执著在卦爻象上,反而有碍于得意;执著在卦爻辞上,反而有碍于得象。所以要求得对卦意的真正理解,必须忘言、忘象,此即“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此“在”字,是强调必须忘掉。不仅要忘掉卦画所取的物象,连卦画本身也应忘掉。(第290页)[3]

此意在强调,解《易》要通过“忘言”、“忘象”这个过程,“忘象以求意,义斯见矣” (《周易略例·明象》)。如此,才能达到解《易》的最终目的——“得意”。此处,“意”指卦义和对卦义的理解

王弼讲“得象在忘言”,但最终目的是说明“得意在忘象”,故《明象》篇最后归结为“忘象以求意”,一切都为一个目的——“求意”。

后人在解读王弼“得意忘象”的这一理论方法时,往往由此引伸出王弼扫象、轻视象数等类似误解性结论。事实上王弼解《易》离不开象,也无法抛掉象。得意忘象本身强调的是象的工具性和意的目的性。王弼也坚持认为“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这说明他强调意,但不排斥象。“扫象”不是扫掉所有的卦爻象,而是对汉易象数泛滥之学的批判,同时也有对汉易象数学的继承与发展。具体卦爻象及其作用在解《易》中是无法被扫掉的,只不过在王弼这里是强调义本象末,象由义生。因此,王弼解《易》绝非否定易象,更准确的说法应是“超言绝象” [④]

二、“扫象阐理”:“得意忘象”非“尽黜象数”

在分析王弼“得意忘象”说实为“超言绝象”之后,还有一个对王弼“得意忘象”说的误解,那就是“尽黜象数”说 [⑤] 实际上,王弼解《易》,一方面对汉代象数易学中“伪说滋漫” 等泛滥之举进行批判、廓清。如他在《周易略例·明象》中对象数泛滥的批判: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第609页)[1]

王弼此言,点出了汉代以来象数易学的积弊。这也正是汉代象数易学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同时我们在王弼的《周易注》中也找不到汉易象数学的那种积弊,更看不到言灾异、禨祥。这正是王弼对汉易象数的批判、廓清之结果。

另一方面,王弼对于汉代象数易学中的积极成分也有所吸收。这种情况在王弼的《周易注》里面非常多,现举例如下 [⑥]

首先,王弼在《周易注》中采用了汉代象数易学中的卦变说,如损卦九二爻辞“利贞,征凶。弗损,益之。”王弼解释为:“……初九已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己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第422页)[2]意思是损卦的初九爻变成阴爻,九二爻再变成阴爻,损卦就变成了剥卦,所以不可损。王弼在此明显使用卦变法解《易》,不过此处他意在强调损卦的初九爻、九二爻不可变而已。

其次,王弼在《周易注》中注睽卦六三时还用了互体说,注临卦彖辞和否彖辞、象辞用了卦气说。汉代象数解《易》的方法,在王弼看来,合理的地方还是要吸收,并非“尽扫”。

从以上两方面可以看出,王弼的“超言绝象”确非“尽黜象数”。而是认为在可选择的认识工具中“言”是把握卦象的最佳工具,“象”是通达卦义的最佳工具,因此,由言到意的层层把握,必须通过“象”这一工具。“象”并没有被王弼扫掉,而是被巧妙的安插在“言”与“意”之间了。可见,王弼对“象”的重视。但王弼重象的同时,又一再提示不必拘泥于象,因为拘泥于象一样得不到真正的“意”。这是针对“忘象”的必要性所言的:

是故触类可以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明象》)[1]

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明象》) [1]

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明象》)[1]

经过如此共相与具体、表象与本质等多重关系的反复抽象思辨,王弼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看法,即具体的言和象难以代表具有普遍意义的象和意,滞留于具体的言、象就会失去对事物本质的把握,因此,不能仅仅执著于言和象,必须忘言、忘象,如此才可以超越具体的言和象,才可能最终得到意。王弼此论一再提示人们解《易》须由象又不必拘泥于象。

王弼“忘象”意在“得意”,也即在解《易》过程中阐述自己的玄学思想。故用“尽黜象数”来形容王弼解《易》,倒不如用“扫象阐理”更为贴切。如此一来,王弼要得的“意、要阐述的玄理是什么呢?

在王弼看来,六十四卦的卦义尽管抽象,但只是表征每一卦体在具体情景中的义,整个《易》的“意”是大全的道体,这正是王弼的易学思想最终指向,也即太极。从玄学的角度看,这也正是王弼玄学本体论的道体。就整个《周易》而言,王弼要得之“意”,即得太极之道体。王弼易学中多处涉及其太极本体论,除了其《周易注》中提到的复卦注和乾坤二元的注解外,更为突出的是他在其《大衍论》中的相关思想。《三国志·魏志·钟会传》中提到西晋何邵作《王弼传》有言:

弼注易,颖川人荀融难弼《大衍义》,弼答其义。 [4]

韩康伯也在《系辞上传》R20;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句下注有一则王弼大衍论的记载:

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之以通,非数而数之以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第547-548页)[2]

这里的“其一不用”就是“寂然至无”之道体。这个道体既不是数目上的一,也不是与“四十九”相对的一,而是“演成天地之数、生发万物之有”的宗主,也就是王弼所说的“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的“易之太极”。相比于汉易诸家拘泥于象数、术数解《易》,无法超出具体的形象,王弼此处以《老子》的本体论来解释大衍论中的“其一不用”, “扭转此质实之心灵而为虚灵之玄思,扭转图书式的气化宇宙论而为纯玄理之形上学” (第114页)[3]。横扫汉人繁乱支离的天道观,代之以更加思辨抽象的本体论,由此成为汉魏学术思想的一大转折点。从哲学史的角度看,王弼通过对大衍之数的解释,以太极为世界本原,进而将太极观念玄学化,视其为虚无本体,构建起有别于老学的玄学贵无本体论。这是王弼对玄学的创造性贡献。

两汉象数易学沿袭数百年,积弊重重,不但一味拘泥于象数,而且在对《易》之解读上更是支离繁杂,尤其灾异说更加偏离《易》道。王弼正是在扫落汉易象数之积弊,对此,近人君毅有如下评价:

王弼之论《易》,其大旨在由汉人象数之学进一步。……在汉人之论《易》,恒是要把《易》之一切配合卦爻变化,通通视作一具体之物理现象之构造之图画。于是卦气、爻辰、纳甲、纳音之说,皆相沿而生。由此而某一卦某一爻,亦必指一特定事物之象。……王弼论《易》,则正是要去此汉人之太质实之病,以求进一步(第573页,《导论篇》)[5]

此论对于王弼“得意忘象”之解《易》方法可谓公允。正是在此基础上,经由孔颖达撰《周易正义》沿袭王弼“阐理”解《易》一路,宋明理学家开始借易象言易理,走上义理解《易》的道路 [⑦]

三、王弼“得意忘象”解《易》之意义

从哲学史上看,王弼的“得意忘象”解《易》方法,通过对言、象、意的层层超越与把握,进而在思想上“儒道兼综”,直追玄理,力图把儒家的仁义道德价值和道家的自然人情价值在理论上整合为一,建立一种有别于儒道两家价值规范的新道德价值——在自然基础上的仁义道德,这种道德价值观念在理论上具有内在统一性,比较合乎天理人情。在“得意忘象”为指导的解《易》方法背后是王弼的玄学的义理指向,即构建至健的本体秩序,建立一个以自然人性为基础、以仁义礼智为价值规范的有序的理想世界。在他看来,似乎只有将建立在自然主义基础上的仁义道德观内置于人心,才能摆脱他所处的时代乱象,从根本上保证世界的和谐有序,

王弼以“得意忘象”作为玄学解读经典的主要方法,动摇了汉代以来抱守经典、寻章摘句、牵强附会的解经思路。在超越与简约的玄风下,过去人们认定的经典,均可重新审视了。汤用彤也认为“王弼以此方法,乃将汉易象数之学一举而廓清之,汉代经学转为魏晋玄学,其基础由此而奠定矣。”(第26页)[6]王弼从义理方面解《易》,开创了义理易学,从此易学发展明显分为象数、义理两途。可以说,王弼“得意忘象”解《易》方法,开启了解《易》新风,发宋明理学家义理解《易》之先声,对后来的宋明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哲学史上的意义尤为重大。

但王弼的玄学思想倾向决定了他解《易》关注的重点在义理,不在象数,他以玄学义理解《易》,彰义理而息象数,对象数重视不够已是事实,这是他解《易》的明显不足,也多遭后人指责。但作为一个具有清醒的历史责任感的思想家,王弼以义理解《易》,紧紧围绕其时代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并从试图理论上给予总结与解答,这正是王弼作为思想家的可贵之处,也是王弼用玄学义理解《易》的价值所在。

从易学史上看,王弼第一次讨论了言、象、意三者的关系,并得出“意”是第一性的东西,是目的;言和象都属于次要的地位,是卦义的载体,是工具。 朱伯崑先生由此提出“忘象说乃王弼易学的一大特征。” [⑧] 诚然,从哲学乃至玄学的发展史上看,王弼的“得意忘象”说,乃是玄学言意之辨的一个关键环节。从玄学意义上讲,王弼认为,本质的东西隐藏在现象之后,现象只是本质表现自己的形式,拘泥于现象则不能认识本质。从这一思维深度上讲,王弼“得意忘象”的解《易》方法,更是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它的突出特点在于其思维的超越性,力图超越具体的万有事物,从大全的道的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让人从更高的层面上超越性地把握具体现象背后的问题实质,进而用高明的方法解决问题。同时它也暗含了一种对整体的关照,这又是一种把握整体的思维方法,不同于以往哲学思维中强调的超理智的直觉,这正是王弼“得意忘象”思维方法的现代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弼.周易略例[M].楼宇烈.王弼集校释[Z].北京:中华书局,1999.

[2][]王弼.周易注[M].楼宇烈.王弼集校释[Z].北京:中华书局,1999.

[3]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

[4][]陈寿,[]裴松之.三国志:第三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6]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宋锡同(1973-),男,山东潍坊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周易》哲学与传统文化。

[] 朱伯崑先生认为王弼易学“是以玄学观点即老庄哲学观点,解释周易中的卦爻辞。”(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华夏出版社,第280页),实际上,王弼解《易》不只是用老庄观点,而且这种方法也是儒家所本有,如《论语·为政》中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第一》中对此句下注释为“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指众星拱北辰之象)如此。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繁,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服众。'”另,汉代郑玄在其《易赞》中提出“易之为名也,一言而函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儒门主张的易简功夫由此肇始。故此,王弼解《易》固然有汲取老庄之思想,然以此下结论为王弼解《易》为以老庄解《易》,难免失于偏颇。

[] “得象忘言”、“得意忘象”代表王弼解《易》之一种方法,故在本文中此种方法以“得意忘象”统称之。

[] 事实上,不仅是王弼,包括宋代义理派易学家解《易》,也没法抛掉《易》之象数而单独言易义。以学术界公认的义理解《易》典型代表作《程氏易传》为例,其解《易》一样离不开爻位与卦象。程颐在《答张闳中书》中,程颐表述其看法:“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既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此处,程颐以为象数是义理的显现。详见《二程集》上,中华书局20042月第二版,第615页。但另一方面,王弼在运用“得意忘象”这一解《易》方法过程中,确实过度抛弃汉易象数解《易》的可取之处,走向另一个极端,因而多受后人批评,晋代干宝批其为虚诞和浮华;今人林忠军先生在其《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二卷中曾结合王弼之后易学的发展分析指出:“王弼为“扫象”制造理论依据,不惜违背逻辑规律进行辩驳,歪曲《系辞》本意。”详见林忠军《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二卷,齐鲁书社,19987月第一版,第83页。类似王弼“得意忘象”造成解《易》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二卷中多处谈及。

[] 《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总序》中说:“《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

[] 有关王弼在解《易》过程中吸收汉易象数学之处,林忠军先生在其《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二卷中指出,王弼解《易》并没有完全摆脱象数易学的影子,“按照宋儒、清儒的研究,王弼虽然扫汉儒之象,但其易注中暗含汉儒之象”,并以宋儒、清儒为例列举了大量王弼解《易》吸纳汉易象数学之处。详见林忠军《象数易学发展史》第二卷,齐鲁书社,19987月版,第67页。另,田永胜也有较为详尽的论述,详见其所著《王弼思想文本与诠释文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182页。

[] 我们可在宋明理学家的著作中看到这一点,如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邵雍《皇极经世书》,张载《横渠易说》、《张子正蒙》,程颐《程氏易传》,朱熹《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书。另有今人郑万耕先生《试论宋明易学的太极动静观》一文也涉及此问题。详见《周易研究》,2002年第5期。

[] 相关论述详见朱伯崑先生所著的《易学哲学史》第一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第291页。

(注:本稿已于《周易研究》2007年第6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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