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廉政淮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这些规定分为八个方面共52个不准。
41、领导干部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答:一、利用职权指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二、违反规定通过批条子,打电话等方式干预工程发包及招标设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均属于违纪行为,应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2、哪些行为属于“个人经商办企业”?
答:“个人经商办企业”是指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4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4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8条规定是什么?
答: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三、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五、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
六、严格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
七、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
八、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
45、党政机关不准到哪些风景名胜区开会?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庐山、黄山、峨嵋山、普陀山、九华山、五台山、武夷山、九寨沟、张家界、黄果树瀑布、西双版纳和三亚热带海滨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一律不准借在其他地方召开会议之机到上述12个风景名胜区旅游。我省也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七星岩、西樵山、莲花山3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46、为什么要实行行政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答:加强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工作,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有利于整顿财政分配秩序,振兴国家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7、决定干部任免应遵守哪些组织纪律?
答: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二、不准临时动议干部任免;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48、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49、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50、哪些行为必须受到党纪追究?
答: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党的的纪律处分条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51、对于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应当给予改组处分;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应当给予解散处分。
52、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如何掌握其限制使用期限?
答: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的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积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在其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53、从轻、从重处分与减轻、加重处分的概念是什么?
答: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规定的处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规定的处分的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54、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错误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有其他立功表现的;(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另有规定的。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后,主动退赔、退赃的,可以从轻处分。
55、哪些情节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1)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2)包庇同案人的;(3)强迫、唆使他人违反纪律的;(4)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5)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的;(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另有规定的。
56;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在何种情形下一律开除党籍?
答:(1)因危害国家安全被依法判处刑罚的;(2)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3)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不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合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4)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5)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6)畏罪逃住国外、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此外,依法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开除党籍。
58、贪污哪些特定款物,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贪污党费、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扶贫、防疫、支前款物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59、如何区别受礼错误与受贿错误?
答:二者的区别在于:(1)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礼错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错误。(2)受礼错误的行为主体接受的是与其有工作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而受贿错误中,无论请托人是何种身份,只要行为人接受对方财物,并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就构成受贿。
60.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
答:党的政治纪律,从广义上说,泛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言论和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切行为规范,从狭义上说,是指党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6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62.共产党员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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