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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残联网站-新闻中心- 对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furong1966 2010-06-04
对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新闻来源: 大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段春茂 2009-7-29 20:19:56 ]
通过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实行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的一项主要目标。残疾人作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是社会中具有特殊困难的典型的弱势群体,应该受到国家与社会的特殊关怀与照顾。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建立和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对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构建残疾人社会安全网,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应当注重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既要贯彻社会保障的基本宗旨,又要充分考虑和体现残疾人群体对社会保障需求的特殊性

  残疾人有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同时,他们又是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残疾人与健全人存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差异,这些差异导致残疾人的劳动能力下降。同时,由于社会排斥的存在,使残疾人实现就业、接受教育、提高生活水平遇到障碍,与健全人之间产生较大的差距,不仅如此,在经济支出上残疾人还要比一般人多支出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照顾和辅助器具制作等费用,因而残疾人比一般人更需要经济安全的保障,特别需要政府和社会在就业、教育培训、康复、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扶助,这就必然体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健全人应有所区别。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残疾人构建抵御各种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网,还要突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有利于残疾人实现回归社会,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社会应针对他们的特殊需要提供特殊的有针对性的物质帮助,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环境及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的保障。只有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要注重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和相互配合

  残疾人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础。除了面向全社会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之外,政府应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性提供必要的额外的补助与津贴。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缺,无论是康复支出还是医疗支出都远远高出健全人,还要比常人多支出辅助器具制作及日常生活照料等费用,加之残疾人就业困难,就业质量低,贫困残疾人比贫困健全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更为严峻,全社会的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根本无法弥补残疾人的特殊支出,不能适应贫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只有通过建立残疾人特殊津贴才能强化对残疾人的特殊补偿。可根据残疾的程度和贫困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等级的残疾津贴。通过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基本生活的特殊保障,可以使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得到人道主义的救助。残疾人就业保障是残疾人人权保障的根本途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关键,保障的重点应创造条件提高和稳定残疾人的就业率。残疾人康复保障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首要条件,残疾人教育保障是残疾人立足于社会的基础,残疾人环境及服务保障是参与社会的基本条件。这几方面的保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需求,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逐步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要注重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力度

  绝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农村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若长期得不到改观,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将长期缺失,就谈不上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国家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中应把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重中之重,在社会保障政策上给农村残疾人以适当倾斜,在各地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优先重点考虑贫困残疾人,与其他健全人相比,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在一种无助、无奈的生活环境中,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对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应该优先予以保障。在中国,由于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农村残疾人具有双重的弱势性,农村残疾人家庭承受力上的极端脆弱性,以及农村残疾人社会网络资源上的稀缺性,政府必须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的主导力量,更多地为农村残疾人在基本生存条件方面提供制度供给,加强政府的扶持和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包括教育、康复和扶贫在内的扶残助残工作。同时创造非政府组织进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领域,发挥其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作用的社会环境,制定相关的社会政策,逐步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的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政府社会支持相互配合的立体交叉的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

四、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要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加大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条件;二是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服务制度,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文教、救助、法律服务等网络;五是高度重视精神类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精神类残疾人本人的痛苦不言而喻,给其家庭成员在精神上带来的压力和经济上造成的负担也是可想而知的,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也不可忽视。所以,精神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涉及残疾人及其家庭,同时也是涉及全社会的问题。因此,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精神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既要解决好吃饭问题,也要逐步解决好他们的医疗康复问题,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提高,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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