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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董其昌抄家案

 华夏董氏大全 2010-06-09
万历四十四年董其昌抄家案

  熟悉中国书画艺术的人大概没有不知道董其昌的。在明朝万历年间,董其昌已经是名重一时的书画大师,“为本朝第一”,“名闻外国”,并且精于品题(书画鉴赏)。入清之后,对董其昌的书画评价依然一路走高,康熙、乾隆爷孙俩都曾赞叹不已。虽说皇帝的喜好不是评价艺术高下的标准,但他们以九五之尊,尽览天下佳作,目光很高,自然不至于信口开河,留下笑柄。而董其昌的传世赝作之多,也足可以证明他受追捧的程度之深了。

  不过这位董大师才艺很高,人品很低,日常生活骄奢淫逸,以致跟家乡百姓结怨。日甚一日,有人甚至恨不得能食肉寝皮。最终,忍无可忍的百姓自发搞了一个抄家运动,纵火焚烧了他的房屋,捣毁家产,令大师全家抱头鼠窜。此事轰动一时,明代的史料笔记(如文秉《定陵注略》等)之中多有叙及,有位无名氏还记录下整个抄家过程,并搜集了与此案有关的官司公文,集成一册《民抄董宦事实》。

恶贯满盈 激成大乱

  只看声讨董宦檄文的开头,读来直令人血脉贲张:“??人心谁无公愤!凡我族类,勿作旁观。当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讨,以快人心。”照理说,同乡出了一个国内外闻名的艺术大师,是很值得引以为荣的,为什么董其昌反遭人人切齿痛骂、竟欲讨之而后快呢?再细看下文,却原来,董大师在松江府华亭县的居家表现着实叫人吃惊。他非但私生活糜烂,“淫童女而采阴”,更甚者,大师还利用在官府的势力和能量,榨取民脂民膏,“封钉民房,捉锁男妇,无日无之”。做出此类种种恶行的,竟然是这样一位大师,委实令人匪夷所思。要知道,学书习画一直以来都是古人陶冶情操、涵养素质的重要部分!

  民抄董宦发生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三月。按《民抄董宦事实》记载:从初十、十一到十二,控诉的大字报和传单沿街塞路,连妓女嫖客的游船也粘贴上了,整个华亭县乃至松江府都在大骂董其昌“兽宦”,儿童妇女竞相传播“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的民谣,安徽、湖广、川陕、山西等处客商也参加到揭发批判的行列中来。府县政府见百姓拥挤街道两旁,害怕激成大乱,赶紧羁押民愤极大的董家恶奴陈明,当众打了二十大板,并连忙贴出告示,命令聚集的百姓快快散去。董家见势不妙,找来打行一百多人连夜入宅防御,谁知上海、青浦、金山等地听到消息,也赶来报怨,数万愤怒的百姓围住董府。十六日上午,百姓于两方对峙之中趁机放火,边拆边烧,将董家数百余间画栋雕梁、园亭台榭烧成灰烬,大火彻夜不止。第二天,有一个穿着月白绸衣的人经过,恰巧手中拿着董其昌书写的扇子,当即被百姓扯破,这人还不服气,结果被痛打一顿。

  百姓之所以声讨董其昌,主要是为打抱不平。当时董大师已六十挂零,老而好色,听说生员陆兆芳家的使女绿英姿色不错,就指使二儿子董祖常带人闯入陆宅,抢去使女,打毁家资。后经当地乡绅劝解,陆生忍气吞声,抱病闭门不出。地方百姓特别是读书人纷纷为之不平,有好事者又将此事写成传奇小说,由说书人到处传唱。对于这一风化事件,后来流传的版本不一,其他书中也有说是孽子董祖常而非其父诱奸了绿英,过后并带人打上陆家,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董大师对此都非常尴尬,他怀疑是连襟范昶背后捣鬼,就仗势欺人,逼连襟赌咒发誓。范昶不堪羞辱,又气又急,十多天后发病而死。八十三岁的范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不禁伤心悲愤,过后带着媳妇女仆上董府哭骂,不料遭董祖常闭门毒打,随从妇女还被剥去裤子示罪。这一次实在做得太过分了,但董大师还不知祸已上身,反到学院、抚台告状,要摆布范氏一门,至此“怒发上指,激动合郡不平之心。”看来,董大师一点不懂民意不可侮的道理。

  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次群体性事件中百姓表现得相当克制,他们见火势只要稍微延及邻家,就会立即动手扑灭,只烧董宦一家住宅。甚至府县也不满于董宦虐待范氏之事,据说松江海防打算点兵出救,华亭县主持工作的吴司理差人说:“不必出救,百姓数万,恐有他变也。”事后,官府捉拿了当地若干参与抄家的地痞流氓,定罪结案。但董其昌不服,认定背后必有读书人嗾使,鼓动、组织无知小民抄抢。

深谙规则 官运亨达

  要说董大师还是比较爱惜自己的羽毛,“未求正法,先求正名 ”,他认为只有将事件定性为“士抄”而不是“民抄”,才能够消除对自己和家族的不利影响——世人将马上可以知道,这棵政治上的墙头草此后依然官运亨通,到崇祯朝一路做到南京礼部尚书——为此大师动用了几乎所有的官场关系,并用他那技艺高超的书法,卖力地写信托人,还通知了在外地做大官的堂侄董邃初帮忙。最终,此案在拖延大半年后,由苏州、常州、镇江三府会审做出判决,除将一干地痞流氓定为死罪论斩外,华亭县生员有五人受到杖惩并革去功名,另有五人受杖惩并降级,三人受杖惩。而对于董大师的行为,三府会审为他作了必要的开脱,只说是家奴作恶,董其昌不一定知晓。

  自万历十七年考中二甲第一名进士以来,董其昌历任翰林院编修、皇长子日讲官和湖广提学副使,已是从三品的高官,如今虽然辞官在家,毕竟官场熟、路子多,所以争取到这样有利的判决结果是肯定的。而且要知道,在明朝,像董其昌这样做过官的乡绅,是享有很多的政治特权的。自从明太祖朱元璋做了皇帝以后,似乎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穷苦人,特别地讲究起官尊民卑的礼数来。他在洪武十二年(1379年)下诏说,官员退休家居乡里时,只在宗族家人之间序尊卑;有酒席聚会时则要另设一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必答礼,而百姓则须以官礼谒见,“敢有凌辱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许正是在这样的官本位社会大环境下,养成了大师的傲慢与偏见,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胡作妄为。而从董大师对同府生员不依不饶的架势来看,他对读书人好像更加嫉恨。也难怪,这些后备官员们能量虽不足于抗衡他董其昌,却足以影响和操纵舆论,传奇小说不就是他们编排出来的吗?若再有闪失,一旦折损了自己的名头,毕竟于往后的仕途有害无益。

  董其昌一家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还因为董的一个门生恰巧在华亭县做过一把手。众所周知,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朝最低的,可是他们千里做官,只为求财,怎么办呢?所以当时就有一种风气,由门生故吏代为经营家产。高官中就算是“素负清名者”,他的华屋园亭,也无不揽名胜,连阡陌。而且有了这种师生关系,董家在华亭县、松江府可谓威权赫奕,平日稍有睚眦之怨,即嘱托官府拿人。其他小事情,就算理亏,只要送上名帖也就消弭了。《民抄董宦事实》也说董大师每天为“关说公事”就得用上数十张上好的信纸。

  权势一大,豪奴悍仆(如陈明等人)自然倚势横行,搞得百姓不能安居。一些市井小民为维持生计,也纷纷投靠门下。另据史料记载,当时更有一种献产恶习:专有一帮流氓地痞,打听到谁家兴旺,官居显要、官场路熟的,“朝夕游于其门”,或相交公子,或相交管家,等到熟识之后,就将他人的田地投献上去。而被害者大都良善之人,从未见官,哭天无路,入地无门,就算尽其所有也不定能打赢官司,更惨的还要家事一空。《民抄董宦事实》没有具体说董家因此兼并了多少地产,但从他举进士前家中仅有四十亩薄田、为避税还偷改了户籍的窘状,到如今“膏腴万顷,输税不过三分;游船百艘,投靠居其大半”的阔气情形来判断,董大师一家没少干收纳叛主之奴,籍没他人家业的种种勾当。至少,大师的二儿子董祖常就犯过招集打行诈害温饱之家的令人发指的罪行。

  或许年轻时候受了穷,董其昌显得十分贪婪,因为自己的字影响颇大,求者不绝,就专门养了一批代笔者搞创收。当时朝廷党争激烈,董大师与各派人物都有往来,八面玲珑,人称“巧宦”。他一面以此避祸,一面又不甘心退出官场(这意味着失去部分特权),于是做一阵官便告隐退,退隐一阵又出来为官。熟练、圆滑的处世技巧使董其昌大获其利,由中下之家一跃而富甲一方,妻妾成群,奴仆列阵。而毫无疑问,这个为富不仁的董宦,他的发家史也一定是相当罪恶的,所以才会激起如此强烈的公愤。所以百姓要声讨董其昌,他们也是提出了争取活命以及平等的诉求。这从他们竞相传播“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的民谣中多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而从这一次的小打小闹,到“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时的大规模造反,这中间也只二十年的时间而已。而那个时候,活了八十二岁的董其昌大师还并没有寿终正寝呢。

虚名赫奕 德不胜妖

  其实,明朝的百姓还不像其他朝代,动辄啸聚山林造反。不过待到民抄董宦发生的明朝末期,由于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百姓已经累积了相当的不满和怨恨情绪。而且当时风气,不但地方官府私派横征,搞得民不堪命,就是退休在家的董大师们也多依仗权势,“视细民为弱肉”,并且上下相护,百姓根本就投诉无门。投诉无门,不满和怨恨迟早都会宣泄出来。《民抄董宦事实》里曾一再提到,就在这事发生前不久,华亭县的近邻昆山县有一位乡宦周玄晖,他的家也刚刚被百姓打、砸了一通。事实上,当时在长江流域一带,更准确地说就在全国经济中心的苏(州)、松(江)、湖(州)、嘉(兴)江南四郡,先后几十年发生多起类似的群体性事件,或者按史书上的说法就是:“民变”。不过与造反比较起来,这类民变要相对安全一些。因为百姓不是直接跟朝廷作对,算不上造反的罪名,而且法不责众嘛,也不致遭到如灭族之类极其严厉的报复。可以说,董大师的胡作非为恰巧为百姓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宣泄口。

  在一般人的心中,大师们既卓越不凡,为人类世界做过巨大贡献,正所谓道高品自高,私下里他们个个也肯定是谦谦君子,形象无不光鲜亮丽,而其实不然。大师们的另一面有时也很丑陋,甚至比一般人还不如。前些年国外有的学者曾对此做过研究,在中国古代,也早已有人观察到这个现象,古人将之称为“文妖”。对于董其昌,《明史》评价他“性和易,通禅理”,“终日无俗语”,俨然一个道貌岸然、与世无争之人,但从他在抄家运动前后的一系列表演看,却正是德不胜妖的典型。《民抄董宦事实》就说过,“吾松豪宦董其昌”其实是个一心交结太监佞臣、到处收受贿赂的势利小人、无耻之徒——对于董大师的为人,还是要数家乡之人看得更清楚、最直接。事实上,董大师的这次辞官归家,就多少和索贿不成反遭辱有关。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董其昌出任湖广提学副使。提学的职责是监督、检查一个地区的学校和教育事务,一般都是由清议、责任心强的持重之人担当。但董提学多少带有艺术家常见的那种轻狂,到任后似乎有点不负责任,又是在监考期间游山玩水,又是时不时捉弄读书人。轻狂些也就罢了,偏偏他还得罪了当地的一些头面人物,惹得他们挑动好几百读书人鼓噪,并毁了他的办公楼。这简直就是四十四年那次民抄事件的预演!董其昌为何得罪了这些人呢?《明史》上说是“不徇请托,为势家所怨”,责任似乎不在大师这边,不过细细一想,这个说法很含糊,有点为贤者讳的意味。难道这些势家,仅仅就会因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官员不识抬举,不理睬他们托关系走后门的那一套,就敢鼓动知识分子冲击政府机关办公区域吗?

  在当时,像董大师所任的这种提学副使,虽说算不上肥差,却是不错的潜力股。因为明朝实行科举取士,读书成为做官的主要途径,因而官员们非常讲究师生、年谊、同乡等关系。古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又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官场之中充斥上述关系网,自然也就少不了相互照应、提携、收受贿赂直至包庇、串通腐败之举了。这些都是旧时恶习,多说无益,总之事情闹成这样,董其昌颜面扫地,不得不“拜疏求去”。万历皇帝倒挺照顾这位艺术家的面子,《明史》说他的辞职报告递上去之后,皇帝没有准奏,而是令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但事已至此,就算是再厚颜无耻的人,这个时候也没法再当什么官了,只好回老家去。

  可是赋闲在家的董大师依然不改往日轻狂的做法,并且再次纵容儿辈和奴仆欺压百姓,终于导致民抄事件发生。真是:“海内但闻其虚名之赫奕,而不知其心术之奸邪。”



作者:叶静 点击次数:309
出处:《小康》杂志 上传日期: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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