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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创新大有可为------关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调查

 大龙腾虎跃 2010-06-18
   作为农业大省的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近几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创新,并且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体制、观念、生态环境等因素,这些创新仍然不能满足“三农”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因此,河南农村信用社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适应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适应县域经济战略调整,适应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使河南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目标早日实现。
                                           金融创新的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进程中,始终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作为个整体,统一筹划,通盘考虑,围绕农村的改革深化,有针对性地推进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三农”的金融需求,使城乡之间、系统内外的资本、信息、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加快了河南富民强省的改革发展步伐。
    一是在信用评定的基础上,开展了联合增信模式的创新。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不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对信用好的农民贷款担保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协会、涉农企业联保协会担保的贷款规模适当放大,进一步解决了担保能力差的农民和企业资金需求问题。由于协会的成员对借款人或借款企业的经营项目、信用程度和经济实力非常了解,不仅省却了农村信用社贷前调查的大量工作,而且有利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
    二是在信用工程的平台上,开展了循环贷款模式的创新。信用工程经过近十年的推广,效益逐渐显现。通过信用评级,对农户或企业一次核定授信额度,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到期归还、动态管理、信用升级。这种循环贷款模式,手续简便,客户凭“一章一证一卡”(印章、身份证、电子守信卡)即可在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窗口办理贷款,不仅方便了农户和企业贷款,还有效杜绝了贷款中的腐败。
    三是积极响应政策,开展了创业贷款模式的创新。为解决涉外劳动经济开发、出国务工人员资金需求,一些联社大胆进行了贷款模式的创新。如新县、开封县联社创办的“地球人贷款”,借款人只需携带劳务公司出具的出国证明、身份证、印鉴便可在辖内任何一家信用社办理一定额度的贷款。舞阳、新郑、邓州等县市的农村信用社,积极结合政策,推出返乡创业贷款、巾帼创业贷款,大力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展了贷款担保模式的创新。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产权清晰、风险可控为原则,进一步解决农户和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开展林权质押贷款、养殖水面贷款、矿权质押贷款,解决有资源,但无土地、房产等担保的企业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开展结算单质押贷款、订单农户贷款,解决有市场但无其他有效物担保的农户和企业生产建设资金需要。除此之外,大部分联社还尝试了涉农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龙头企业加农户担保贷款、贷款加保险等模式的创新,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是在提升技术的基础上,开展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造技术平台。成功加入了中国银联,发行金燕卡1000万张,卡存余额320亿元;加入北京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开通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间的实时电子汇兑、银行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结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丰富支农信贷产品,不断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经过大胆尝试,目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已经推出信贷支农创新产品30多项,产品种类多样,服务对象多元化,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
                                         金融创新存在的不足
   一是创新产品雷同,创新力度不够。由于开发能力有限,对农村市场信贷需求调查不够深入等原因,全省各地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产品创新上还存在雷同现象:或是对原有的贷款业务进行重新包装宣传;或是采用拿来主义,对借鉴来的金融产品一味简单模仿,创新的自主性和原生性不够。比如说小额农贷,一些信用社在借鉴外地流程的情况下,不顾当地实际情况,对小额农贷的额度也照抄照搬。
   二是创新产品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以信阳、南阳等地市农村信用社办理的林权抵押贷款为例,需要经过申请、受理、抵押物的审核认定、抵押物的评估、签订合同,办理抵押和登记、核发抵押证书、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等多项程序,加之因贷款审查、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抵押物评估登记涉及林业、评估中心等多个部门,导致贷款手续繁琐,费时费力。
   三是产品普遍存在额度小、期限短等特点,难以满足“三农”发展需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在农村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大型养殖业、种植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迅速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的产业化。与传统产业相比较,新兴产业有投资大、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高等特点,这些特点使目前农村对贷款的需求也出现了很大变化,对贷款金额需求越来越大,对贷款期限的要求也更长。但目前所推出的创新产品却难以满足。
   四是金融创新层次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创新主要局限于对传统业务的补充和更新,在利用农村信用社综合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比较欠缺,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业务创新发展明显不足,业务量小,可复制性差。
   五是金融创新发展不平衡。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金融创新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各地市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创新工作只能靠热情和积极性来推动,致使地市之间、联社之间的创新水平不一、创新规模不一,区域间发展很不平衡。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技术,完善金融服务,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发展要求。
   一是在经营理念上进行创新。要通过更新观念,使信贷支农方向从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大农业”转变,努力去发现、培育和开创新的支农平台;从支持传统农民向支持现代农民转变,合理引导农民现代化思想观念,摆脱传统劣习;从支持传统农村向支持新农村转变,不断更新观念,坚持与时俱进。
   二是在法人治理结构上进行创新。在完善省级联社的管理、服务行为的基础上,探索如何把省联社改组为由法人单位参股的股份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新体制。探索省联社如何从管理职能向管理与经营的双重职能过度,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使法人社迫切要求的规模化服务更加有效展开,使自身的法人治理更趋完善,使其与法人社、与银行监管部门、政府关系更加明晰,责权约束更加有力。
   三是在支农机制上进行创新。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立足社区,服务三农,打造全省最大的社区性、零售型银行体系”。借鉴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现代金融企业的项目管理方式和风险管控办法,把河南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模式确定为既适应于大量非正规金融需求的小额信贷业务,又可以通过多种担保和保证方式,在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发展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县城经济需要的较大数额贷款的双层经营模式。通过精准定位,精确经营,进一步提升信贷品牌,拓宽服务领域,改进管理方式,完善风险管控,更好地实现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
    四是在贷款工具上进行创新。建立和完善精细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贷款业务操作管理规程,形成清晰的责任追踪路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农民和中小企业提供及时、周到、优良和便捷的服务;积极跟进与“三农”相关的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强信用社与信用协会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内部的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催收等程序,完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成员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把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应用于更宽更广的范围;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结算支付系统、运营网络,围绕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发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产品,以满足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城乡居民、农户、涉农企业的金融需求。多方联动,协同合作,着力探索各种形式的贷款抵押担保模式,引导、撬动、黏合各种社会资金向现代农业和农村集聚。支持投资担保公司与产权流转担保公司的成立,使市场化配置农村资源的机制更加健全,资本向农村流动渠道更宽广,完善林权抵押、养殖水面使用权抵押、耕地抵押等农业经营权抵押模式,进一步密切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和农户的关系,进一步破解“农业贷款难、贷款担保难、种养业保险难”的难题;因地制宜地探索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模式,适当缩小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与民间借货利率的差距,增强农村信用社对民间借贷金融的引导能力。
    五是在风险保障上进行创新。协调政府建立小额农贷担保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出资,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补偿,同时对部分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担保;充分利用自身的人缘地缘和资源优势,配合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加强对涉农保险目的、意义的宣传,大力培育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农业种植和新品种引进的强制保险制度,弱化高危品种和项目的风险。强化利益驱动,对投保农户所需贷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和服务优质,协力推进农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弱化灾损对农村信贷的影响。要利用人才优势和交叉销售优势,与保险公司合作经营,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逐步形成风险利益的共同体。
    六是在激励机制上不断进行创新。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信贷管理中一切不合时宜的做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贷款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信贷人员营销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充实信贷营销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员工从围绕发展本地区特色经济入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切实解决农民扩大再生产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资金需求。对因创新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综合各种因素加以分析,实事求是地落实相关责任,使创新人员能够轻装上阵,敢于创新,愿意创新。(河南省农信联社副主任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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