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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昵称9465848 2012-03-28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金融竞争的不断加剧,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也面临着困难和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情况分析,提出了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金融产品   服务方式   创新
       目前,世界各国正逐步走出因金融危机而引起的经济衰退局面。我国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正不断推出各种刺激经济回升,抵御金融危机的政策。农村信用社如何面对这一新情况、新要求,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助推农村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不仅是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因此,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突出问题。
       1、品种单一。一是在贷款投放上,仅局限于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抵质押贷款,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和县域多元化、多层次的贷款需求。票据贴现、国债投资等其它投资业务占比极少,且联保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高风险性,许多信用社被迫减少和停办了此项业务。二是在中间业务的开办上品种少,集中于低层次和低效益业务。中间业务以不占用资金、风险小、收益率高等特点,普遍受到银行部门的重视,由于农村信用社受到硬件设施、技术条件和人力资源短缺等因素制约,近几年在中间业务的开发上,主要品种为低层次的代发工资、代收税款、代发财政农民直补资金、代理保险等,高效益的网上银行、银行贷记卡、代保管等业务未能开发,且其中许多代理业务均为无偿服务,不能发挥中间业务的高效益性,中间业务收入与总收入的占比微乎其微,近几年来,虽然有所增长,但一直处于2%以下,且主要为电子汇兑、代办保险和ATM机刷卡等收费,与当地工行超过50%的占比形成了巨大差距。三是在市场营销服务和开发上,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和适用性。如在利率制定上,存在全县信用社一浮到顶的政策,贷款手续、利率的确定,不论黄金客户和普通客户都实行统一标准和贷款操作流程,缺乏温情感,使部分黄金客户在发展壮大后,放弃了对信用社的选择,造成了信用社为人作嫁衣的局面。
       2、创新观念落后。一是“三农”界定过窄,束缚了服务对象拓展。由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农业、农村、农民,于是部分信用社支农意识狭隘,认为服务“三农”仅仅是支持传统的种、养、加工产业的农民,而对其它为农服务的个体私营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公职人员等广义涉农对象不列为支持范围。二是贷款期限制定和任务考核上未能根据实际来确定,而是根据考核的需要(如压贷款余额保收息率和减少次年任务数等)来安排贷款期限。三是经营理念落后,未能超前分析市场和制定拓展计划。认为农村相对落后,市场需求不足,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只注重对传统业务的低层次延伸、改进和增量变化,缺乏创新意识,对市场的实质性影响和自身效益的大幅度提升的观念有限。四是对外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户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够,增加了新产品推广难度。如存在农户蜂拥到信用社支取直补资金,或为信用社扣取银行卡年费而不解,造成了信用社工作的被动。
       3、创新成本高。一是自身基础薄弱。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一直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新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开发、使用和推广还存在一个过程,许多配套环节,如硬件设备、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一时难以跟上。二是存在管理体制制约。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全国没有统一机构和网络,科技建设各自为政、品牌推广重复混乱,硬件和软件建设距全国统一规划的现代化的商业银行差距较大,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三是创新适用性不强。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先后开通了综合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管理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等业务,但有些业务操作出于风险防范考虑,设置的操作环节呆板,手续繁琐,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无形走失了许多客户。如某县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设置为每天早上8点才处理上日结帐业务,因系统网络缓慢、信号弱,常常半小时也未能处理完毕,造成许多存取款客户意见大,纷纷转入它行。信贷业务管理系统上线后,因开办时间不长,业务操作不太熟练,且手续繁琐,以前手工操作时,一天能轻松放出贷款几十笔,现在往往一天也放不出几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其它抵质押贷款就几天也放不出一笔了,办事效率大减,对于面向农村千家万户的农村信用社,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4、贷款担保创新少。一是联保贷款“联而不保”。存在联保户相互贷款,相互联保,家族式联保,造成借名贷款、“垒大户”和“联而不保”的局面,贷款风险增加。二是担保种类少。目前农村信用社开办的担保贷款,多为住房、门面等不动户及存款单等担保,收费权、股权、保险、动产质押,经营权、使用权、林权抵押等开办较少,更无其它担保品种的创新。三是落实担保抵押操作难。在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抵押物难找,就是勉强找到,也往往要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分别到相关的土地、房管、工商、公证、林业等部门,经过评估、登记等环节,手续繁琐,费用高、操作时间长。四是担保物管理难,风险性大。如对抵押财产的管理、转让、变现难以落实到位,操作难度大。
       二、思考和建议
       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要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提前谋划、科学定位,主动策应地方经济发展,实实在在地做好服务“三农”,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1、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由于金融需求的多层次、个性化,决定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和差异化,因此必须以市场为主导,以需求为基础,实事求是地开发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积极创新信贷产品,着力破解农村“贷款难”问题。要借鉴和推广地达地区农村信用联社经验。积极推出的联户联保农户信用评定贷款,在贷款条件的设定上把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与信用意识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规定只对“文明信用户”提供贷款支持,对有陈欠贷款不落实的户(村)不进行信用评定,不予贷款支持。由各村两委成立村级信用评定小组,小组成员7-11人组成,包括党员代表、专业户代表、群众代表,提前对农民进行信用评定。“文明信用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联户(五户)联保小组,实行“一人不还款,全村受牵连”的一种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村民信用自治机制。积极推出大联保体“2+1”(信用社、信用协会+农民)贷款,会员按贷款额的3%-5%自愿缴存风险保证金。此外,还要积极推出完全以农户历史信誉为保证的“诚信通”农民免担保贷款,只需签订借款合同,最大限度简化了贷款手续。二是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担保新机制。如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各级担保基金和各种类型的担保机构,开办切合农村实际的各种贷款保险,建立健全金融维权法律保障机制,强化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完善林权、经营权、仓单、保险、收费权、使用权等抵押操作,建立快速登记“一站式”服务机制,减少抵押登记环节,出台相关制度,减负相关税费,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三是畅通农村金融信息和服务。通过政府主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农村信息传输平台,畅通资金、技术、金融服务对称信息,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减少金融机构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鼓励商业银行以通过农村信用社委托代理方式,把银行卡、保险、理财、信托等一系列成熟的产品推广到农村,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
       2、创新经营理念。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行业的激烈竞争,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创新经营理念。一是认清形势,找准市场定位。要把握好广阔的农村这一发展空间,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以市场为导向,极力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二是打破传统,树立贷款营销理念。要彻底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势,彻底从“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中走出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的经营理念,确立优质服务和市场营销观念,主动上门营销,把农户和市场的需求作为信用社调整经营策略的依据和方向,将效益作为衡量经营的主要标准。三是树立“客户就是上帝,就是衣食父母”的理念,义不容辞和诚心诚意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突出效益性,注重流动性,保证安全性。要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不要怕麻烦,要从根本上改善服务不尽职、支持难到位的问题,确保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有实质性的提高。
       3、创新经营机制。为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和谐发展,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和创新经营机制,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借鉴和学习其它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少走弯路,善于结合自身实际敢于创新,探讨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农村信用社全新品牌。目前农村信用社仅建立有省级管理机构,在对外宣传和品牌营销及业务创新上,往往存在着各自为政、缺乏全国统一的品牌宣传模式,未能有效地整合资源,给人一种“小本经营、实力不够”的印象。为此,笔者认为,经营管理上可以切合本地特色,但在宣传上,可实行全国统一的品牌宣传和营销模式,对内创造“全国信合一家人”的亲切感和归宿感,对外以强化农村信用社统一的社会整体形象。在业务的创新上和开发上,在保证适用性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全国互通共享,以减少重复投资。三是要主动寻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国,根植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经营很难做到,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国家政策性的责任。因此,建议国家根据各地不同的实际,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经济上和政策上的扶持。如下拔专款用于新业务的创新和推广以及对其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更新,加大历年形成亏损予以财政补偿,加大对支农贷款的补贴和因支农而形成的不良贷款的置换。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战略投资者,逐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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