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普遍实行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土地规划、审批和执法监察等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但对18个省区的节能减排资金和11个省区的土地专项资金的审计发现,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仍较突出。重点检查的13个城市有10.19万亩土地存在未批先用、违规出让和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其中7个市的用地单位未批先用土地3.18万亩,包括0.72万亩耕地和0.27万亩基本农田。 二是部分地区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进展较慢。抽查的18个省区中,有两个省2007年至2009年实施的十大节能工程项目,仅完成计划的69%;至2009年底,6个省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15个省区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垃圾处理场项目仅完成“十一五”规划要求的28%、62%和41%。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此次审计发现,11个省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等收入381.81亿元,未将683.99亿元土地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16个省区滞留、闲置节能减排资金9.67亿元;还有20个省区挤占、挪用和套取土地专项资金77.85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82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工程建设和弥补公用经费等。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各地制定和完善了48项制度,已追缴、拨付和归还专项资金209.19亿元,收回土地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4.31万亩,并给予40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七、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注重深化改革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保持了资产质量的持续稳定。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近年来大力发展商业性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性业务的深入开展,部分政策性信贷支持未能完全落到实处,违规操作或超范围经营问题也比较突出,涉及金额共计203.01亿元。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该市第三粮库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仍依据企业伪造的财务报表,向其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85亿元,最终造成8236万元贷款损失。 跟踪审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09年新增贷款的结构和投向发现,部分新增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是中长期贷款占比高、房地产贷款业务增长快、对农业和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还有部分贷款的投向不符合规定。 有关金融机构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0年3月底,中国农业银行已整改90项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3.75%,处理责任人员263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收回贷款7.03亿元,资产保全38.67亿元,处理责任人员463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商业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2010年1季度对农业和小企业的贷款增幅明显。 八、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资产量共计1.2万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62%。结果表明,这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结构调整,经营稳步发展。但在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抽查10户企业的重大工程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538项决策,发现违规决策30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潜在损失8.33亿元。 二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10户企业资产不实89.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46%;负债不实80.3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63%;损益不实56.22亿元,占利润总额的5.23%。还有8户企业的50家下属单位通过虚列成本、截留收益等方式,将7.49亿元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补贴、代职工出资入股等,个别人员涉嫌职务侵占。 目前,相关企业全部纠正了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项,对11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 此外,受有关部门委托,审计署还对10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6名省市长和8名中央部门部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对其所在单位和地方存在的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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