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唐先生
我们家在琼山区的农村,家里的房子从上世纪50年代建好一直到现在都还住着,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证是1953年由当时的政府颁发的,现在过了这么多年,不知道这张土地证是不是还有法律效力?
记者连线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籍管理处石副处长:如果是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涉及的这一部分土地权属如果没有发生变化,基本上还是有用的;如果是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证明土地所有权方面是没有效的,但在证明土地归属于哪个集体经济组织上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此外在土改时房子分给个人的,期间没有进行过买卖、变更等行为,土地所有证仍可证明已经建有房子的宅基地的所属问题。
(记者 沈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