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章篇
“开始要从6星期前说起,一辆货车被劫,这似乎正是所需要的。”——纪吱喳 故事总要有头有尾,谎言也一样。故事的开篇就是在审讯室里,这似乎也注定了纪吱喳与警察智力的角斗。 纽约,货车被劫,有死伤,却没有目击者,警方正苦于没有线索时,一个匿名电话将5个名字圈了上来。 曼诺,好斗不服输,只是个性癫狂。 法特,曼诺的小弟,沉默寡言,但行事却醒目嚣张。 学尼,爆破专家,绝不出卖别人。 基顿,贪污警察,做过许多大案,但已隐姓埋 名多年,不知是何人告密被挖了出来。 纪吱喳,天生的跛子,曾因诈骗入狱6个月。 正如纪吱喳所说:“这里都是凶悍的匪徒,他本不该在那里,可他却偏偏到了那里”,这完全是因为某个家伙的匿名诬告又如纪吱喳所说“那一夜他们没有分开过,也没有抗议,更没有出卖。”纪吱喳这个小角色借此与江湖上的几个癫哥算是攀上了交情,可是除了他之外,他的这些新朋友处境都很不妙,劣迹斑斑的他们面临被指控的可能,尤其是已经走上正道的江湖大哥基顿,事业被毁、名誉扫地。 人在这种困窘的境地中,通常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束手就擒,要么铤而走险。这正是凯撒需要的,他要做一件大事,需要一帮有力的帮手,所以设了这个局,将他所需要的人圈了进来。当然,选择人员一定要有标准。首先是重案惯犯,一经定罪永世不得超脱那种,其次要够道义,不能乱咬别人,否则满盘皆输,再次一定要有个在案的大哥在内。这些阴谋当然只有凯撒自己清楚,但谁是凯撒呢? 这个谎言的环节中,出于有警方记录在案,所以纪吱喳基本上照实叙述,不过这也是扯谎者的一个圣经“虚虚实实”,要说假话,先说真话。 可是,警察和观者为什么没想到纪吱喳这个比较干净的名字会在其中呢?也许是对弱者形象的同情心占了上风,而戒心反在其次了。 发展篇1 我曾在危地马拉生活过,我们喝的咖啡是从树上采来的,新鲜无比。——纪吱喳 纪吱喳在陈述。警局聆讯之后,倍感没有出路的同案犯决定做票大案,或者杀掉有可能出卖自己的坏蛋,最终他们选择了前者,既可共同脱险,又可捞一笔。行动策划人是曼诺,抢劫对象纽约的贪污警察组织“最佳的士”,揭露他们真面目,连接应人都已找好,是个叫烈福的洛杉矶客,对于纪吱喳这个小角色的入伙,曼诺提出个要求,必须将基顿拉进来,否则休想。于是,从未有持枪案底的纪吱喳也有了加盟抢劫团伙的可能,只要他能做好联络人。 从纪吱喳的角度看,他是不想有人为这事去死,尤其是基顿,所以他极力支持这次共同的行动。“最佳的士”是贪污警专门用来接载走私客和毒贩以牟取暴利的统称,曾经身为警察的基顿原以为这一组织早已被内政部查处,但是纪吱喳告诉他这个组织仍然在,而且他比组织者曼诺更清楚他的行动路线。5个人根据所长各有分工,足智多谋却又行动不便的纪吱喳负责整个计划的策划,虽然他只是最弱小的一员,而且不是组织者。 劫案做得很漂亮,轰动一时,因为丑行被曝光,共有50名警察因牵连被免职,许多人都惊叹于这次行动组织者的狡诈,而基顿因此与纪吱喳这帮人的联系更紧密了。 接下的问题是销赃,买家烈福在洛杉矶,所以几个纽约人必须到阳光的加州去一趟,这回却是有去无回。 这个环节上,纪吱喳仍有漏洞。就是他在这一次名震纽约的劫出租案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他说行动始作俑者和情报提供者是曼诺,而基顿负责了后来的指挥,他——吱喳只是个出点儿馊主意的小角色。但是在同案犯无一幸免的情况下,警方根本不相信纪吱喳的话,他们不信头脑简单的曼诺会是主谋,当然也忽视了初出江湖的纪吱喳,只有熟悉警察贪污业务的基顿才有可能是整个行动的主使,甚至是这个团今后行动的操纵者,甚至于纪吱喳越是对基顿表现出天真的信任,警方越是对这判断深信不疑。 谁会认同一个近乎白痴的残废的话,尤其是自认聪明的人。纪吱喳这组连环招叫“扮猪吃老虎”“欲擒故纵”。 发展篇2 我以前曾在伊利诺斯州的四重奏理发店工作。——纪吱喳 纪吱喳在陈述。烈福有很好的声誉,而且与曼诺熟识,除了接货,还请他们再做一票,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他们做了。可是黑吃黑的买卖并不好玩,被迫杀了3个人,却没抢到1分钱,杀人的证据却落到别人手里。他们正要找烈福算账,一个叫小林的律师找上来,拿着他们从18岁开始的犯罪证据要胁他们为“凯撒”做一件事,并告诉他们这一切都是凯撒的布局,他们这帮人始终是被凯撒牵着鼻子走。 最妙的是,基顿及其他人所做的吃黑案,货主其实是凯撒,所以这位大老板要求他们灭掉与其竞争的阿根廷帮只算是还债,而且必须答应。“凯撒”是个传说中的人物,许多人都不相信他的存在,却又惧怕他,9年前,一班匈牙利人挟持他的妻儿来威胁他。但是他掏出枪来打死了妻子和孩子,然后杀光了这帮匈牙利人,又追杀他们所有的亲朋,然后像风一样消失。纪吱喳满怀敬畏地说,这是一个匈牙利人讲给他的故事。 法特想逃,被凯撒打死,并告知基顿他们,经过大风浪的人怎肯束手就擒,他们找小林报仇,却发现基顿的爱人律师爱迪早已成了小林手中的人质,而且除纪吱喳之外其他的亲属也在小林控制之中,这种时候无亲无故的纪吱喳似乎才是最有战斗力的。纪吱喳所讲的具有了极强的合理性,一群匪徒原本想脱身,却又惹上命案,越陷越深,这似乎也是他们6周前还是嫌疑犯,6周后却是命案犯的根本原因,即使严厉的法官对他们的遭遇也会同情。 当然也并非没有问题,他们先后对付的几帮人,显然都是凯撒的对头。法特逃亡不是死罪,灭口才是重要。另外,联邦调查局的干探追了几年也没有结果的犯罪证据却轻而易举地就到了凯撒手中,他并不是神仙,也不是魔鬼,只是个熟悉他们内情的坏人而已,甚至于就在他们当中。 高潮篇 我看到基顿中枪,但是我没有救他,因为我怕,凯撒是个魔鬼。——纪吱喳 本来瘸子以为寥寥数语就可以打发警察,可惜的是,那个船上的生还下来的证人还没有死,断断续续地提供了一些新的线索,使得他不得不临时编一些谎言.瘸子急中生智地就他眼睛在警署里看到的一些东西编了一个复杂而精致的谎话.直到最后,警察让瘸子离开以后,边悠哉地喝着咖啡边随意瞟着墙上的东西的时候,还意识到他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伊利诺斯洲,四重奏,烈福,咖啡,律师小林,都不过是就地取材而已,真正的恺撒是看似weak和stupid的瘸子! 电影结尾处kevin spacey那只偏瘫的手突然娴熟地一拐,不灵便的腿脚也变得意气风发,大步跨进了律师小林的车里,只留下一个懊丧无比的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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