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原创——《王国维校注〈录鬼簿〉考》 - 戏曲 - 中国古代文学 - 北大中文论坛 www....

 昵称191190 2010-07-19

原创——《王国维校注〈录鬼簿〉考》

《王国维校注〈录鬼簿〉考》



一 王国维无意于《录鬼簿校注》的出版和《校注》的底本为曹本



        王国维在生前并未将《校注》当作当作专著看待,可由以下几点得到证明:
       一、他在《宋元戏曲考序》中提到了他的著作情况,但没有《校注》。
       二、《校注》在王国维的生前没有出版过。而他的其它著作都在其生前得到了正式的出版。  (隆按:稿纸已佚的《曲调源流表》除外。)
       三、赵万里《录鬼簿校注》二卷跋(原载于《王忠悫公遗书》第四集,见于《静安先生遗著选跋》)。“《录鬼簿校注》二卷:先生所撰《宋元戏曲史》及《曲录》中杂剧一部分史料,几乎全凭此书为之。后于暇日录。。。。。。与此书互证者为笺注。又以所见明抄本及江阴缪氏藏清初尤贞起抄本,以校通行《楝亭十二种》刻本,著其异字于行间,朱墨灿然,可称家塾善本。稿本后归上虞罗氏振玉处,罗氏儿孙辈录为校注两卷,入四集中刊之,实则殊失作者本意矣。”云。
        由于王校《录鬼簿》的情况非常的复杂(详见本文第四部分),且王校的目的是作为“家塾善本”自己用的,故王国维就没有对他的《校注》的底本为我们作一个说明。(隆按:王氏在《校注》的校记中称为“原本”,在《校注》的跋语中称为“此本”均未曾说明。)因为后人对《校注》的底本是什么?是否有底本产生了疑问。实际上,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遗书》所收之《校注》的底本确为曹本。因为《校注》的作家作品排列,及行款全据曹本。(隆按:《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二册所收《录鬼簿》的底本为曹本,但其行款已改为三排。)且据王国维为其《校注》所作的校记,凡校记中称“原作某”“原本作某”的,其必据曹本,无一例外。(隆按:《集成》本《录鬼簿》于“李寿卿”条小传有误,其底本已改为“除县臣”曹本此处本作“徐县臣”。王校云:“除原作徐,从钞本改”。)

二  钞本与《校注》无关



         由于王国维在《校注》的跋语中提到了尤钞本,故后人便认为《校注》有尤钞本参校。最先这么认为的是赵《跋》:“又以所见明抄本及江阴缪氏藏清初尤贞起抄本,以校通行《楝亭十二种》刻本”。其后《集成》第二册《录鬼簿提要》沿袭此说,云:“近人王国维在清宣统元年到二年,取〈楝亭藏书十二种〉本的〈录鬼簿〉各明季精抄本、清初尤贞起钞本两种旧本加以校勘。”由于《集成》的影响很大,故此说几乎成为《遗书》本《录鬼簿校注》的通用说法。其后,陈鸿祥先生据罗振常辑《观堂诗词汇编》所收一王国维所作之跋为《校注》所无,推断出:“王氏手校之《录鬼簿》有两:其一,以曹楝亭刻《录鬼簿》这底本,而以明季精抄本及《太和正音谱》、《元曲选》等校之,。。。。。(原注:今传《新编录鬼簿校注》),其二,以明钞本《录鬼簿》为底本而以曹本、尤钞本,并参照他书校之,即此第三校本,。。。。嗣后,罗氏即取一二校本刊入《遗书》,漏录此第三校本,故不独王氏跋文有佚,且凡据尤本所作校语,均未补入,而《遗书》本《录鬼簿》王跋内虽提到尤本实则其校本与尤本全无涉。”
        陈先生能仅据《校注》漏载一条跋文而作出“校本与尤本全无涉”的结论,其眼光诚可谓之独到和敏锐。但也许是因为《年谱》的体例所限,陈先生并未对对此祥加论述,将“金针”度与我辈且其推论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是错误的,(说见后)故未能在学界中产生足以改变《校注》有尤本参校这一传统说法的影响。如1997年出版的《中国曲学大辞典》和2000年修订的《中国文学大辞典》于《录鬼簿》条分别作:
         近人王国维《录鬼簿校注》本系取《楝亭藏书十二种》校以明季精钞本、尤贞起钞本,并以。。。。。。(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主编《中国曲学大辞典》914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2月第一版。)
         近代有王国维校注本:以曹寅刊本与明末精抄本,清初尤贞起抄本相校勘,。。。(钱仲联、傅璇琮、王运熙、章培恒、陈伯海、鲍克怡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修订本)    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惜陈《年谱》未能详细说明原因,本文试为之论证。算是为陈《年谱》作一个补充吧!
        1.《校注》的跋语明言“以明季精钞本对勘一过”,却没有说明是否能尤钞本入校,只是说:“宣统二年八月,复影钞得江阴缪氏藏国初尤贞起手钞本,知此本即从尤钞出,(隆按:王国维认为尤抄为国初抄本,曹本从尤抄出,实误。据王纲先生的考证,尤抄抄于康熙四十六年丁亥(1707),见于《录鬼簿版本摭谈》,《中州学刊》1987年第2期。故不能称之为清初抄本,曹寅《楝亭十二种》刊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早于尤抄,王氏云“此本从尤抄出”,实误。)而易其行款,殊非佳期刻。若尤钞与明季钞本,则各有佳处,不能相掩也。冬十一月,病眼无聊记此。”据此跋语,我们本不可断定《校注》有尤本入校,可自从赵万里如是臆测之后,后人便信而不疑。实际上,王国维在此处只是对当时他所拥有的三个本子进行一个简单的比较,并未在我们现在所见的《校注》中写上尤本的校语,即陈先生所说的“实则其校本与尤本全无涉”。至于王国维后来是否以曹本,明抄本校以尤抄本,则未可知。(参见本文第四部分)
        2.据《校注》王氏所作的因“对勘”而做的校记。这些校记,如“从钞本”、“据钞本改”、“据钞本增”等据钞本而改底本(即曹本)凡有37条(隆按:《录鬼簿》(外四种)附录的《曹刻本录鬼簿校勘记》系据王国维《校注》的校语,但此文漏载一条。“李寿卿:太原人,将仕郎,除县臣。除原作徐,从钞本改。”)。在这37条中都只称其为钞本(此钞本必为跋语所称之“明季精钞本”因为跋中已明言“以明季精钞本对勘一过”,以观堂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若其果真以两种抄本入校,一定会加以区别,如以“明钞”“尤钞”称之以示区别。
        3.尤贞起手抄本今已不可得,这也是我们今天仍误以为《校注》中有尤抄的校语的原因。但刘世珩《暧红室汇刻传奇》所附刻的《录鬼簿》所依据的本子就是尤抄本。我们也可以从这几个本子的比较中得到一些蛛丝马迹。如《录鬼簿》上卷高文秀小传,暧红室本作:“东本人,府学生,早卒。”《校注》则全据曹本未改,作:“东平人,府学,早卒。”王国维写《校注》时(“宣统改元冬十二月小除夕”日“对勘一过”,除夕日“校勘既竟”)没有得到尤本,故未改。相反,宣统二年八月得到影抄尤本后,才发现曹本“殊非佳刻”,此后作著,此条均作“东平人,府学生,早卒。”(隆按:《宋元戏曲考》、《元刊杂剧三十种 》如是。)

三  明季精钞本



        据《校注》跋,王国维曾以一“明季精钞本”入校,但其为何种抄本,难考其详,仅可据《校注》的校记考出“明季精抄本”不同于曹本的38处。(隆按:前文的据钞本37处,再一处为下卷沈和条:《欢喜冤家》(钞本无),此条则据以曹本。)
       后来,日人榎一雄先生的文章《王国维手抄手校词曲书二十五种》称东洋文库发现了王国维手抄手校词曲书二十五种,(注:原本发表于《东洋文库书报》第八号,王国维。。。及《王国维文集》第四集,中国文史出版社均收入)其中《录鬼簿》两卷赫然在列。榎文还抄录了王国维为这本录鬼簿所写的跋,此跋与陈《年谱》据罗《汇编》所引的跋大同小异,但由于此为王氏真迹,兹全文引录如下:
       黄陂陈士可(隆按:即陈毅,曾任学部参事。)参事,新得明钞录鬼簿,精妙可喜,因手抄一过,七日而毕。原本间有讹字,悉为订正。此为第一善本矣。光戊申冬十月,国维记。
       此书一刻于淡生堂余苑,再刻于楝亭十二种,余苑本今不可见,楝亭本,行款虽异,然亦有吴门生及觉梦子二跋,盍与此本同一祖本也,越四月又记。
        宣统庚戌,艺风先生(按:即缪荃孙。)影钞尤贞起抄本是寄,益见此本之佳。
据此跋,我们大致辞可推断出《校注》跋所言之“明季精钞本”即为此明抄本,除了本跋所云“明钞”之时代大致同于《校注》跋所言“明季精抄本”这个原因之外,还有:
       1.“宣统二年八月,复影钞得江阴缪氏藏国初尤贞起手钞本”后,对明季精钞本云:“若尤钞与明季钞本,则各有佳处,不能相掩也”,对明钞则说:“益见此本之佳”。可见两者都得到了王国维的称许。
2.综合两跋,我们可知:王国维自“光绪戊申冬十月”录明钞本于陈士可后,至少在“宣统二年”“冬十一月”这段时间内(光绪三十四年冬十月~~~~宣统二年冬十一月)是拥有此明抄本,并在宣统元年除夕完成《校注》之前将其看着是“第一善本”的。那么在这段期间作“对勘”曹本的必为此明抄本,也就是说《校注》跋所言“明季精钞本”即此明钞本。
        另据榎文,此抄本后还有罗振常的藏书印记各和跋,跋曰:
丁卯孟夏(按:当为1927年),以大云书库所藏旧抄尤本校过,知艺风先生虽以影抄尤本寄示,观堂未及校也,罗振常记。后文又曰:
此本无跋,别录之。
         据罗跋,则王国维未用影抄尤本校明抄本。如此则陈《年谱》所说的“以明钞本《录鬼簿》为底本而以曹本、尤钞本,并参照他书校之,即此第三校本”之语是不可信的。

四 王校《录鬼簿》之拟测



        光绪三十四年冬十月,陈士可“新得明抄录鬼簿”,王国见其“精妙可喜”便“手抄一过,七日而毕。原本间有讹字,悉为订正”并视之为“第一善本”,此本可看着是王校《录鬼簿》第一本,现藏于日本东洋文库特藏部。
        宣统元年四月,开始探求《录鬼簿》的版本,“此书一刻于淡生堂余苑,再刻于楝亭十二种,余苑本今不可见,。。。”又将明抄本与曹本对比,根据“楝亭本,行款虽异,然亦有吴门生及觉梦子二跋,。。。”推测“盍与此本同一祖本也。”
(以上据东洋文库藏明抄本《录鬼簿》跋)
       宣统元年冬十二月小除夕,“以明季精钞本对勘一过”。除夕日“校勘既竟,并以《太和正音谱》、《元曲选》覆校一过”,称其“居然善本矣”。此时,王校《录鬼簿》第二本成,此即《遗书所收之《新编录鬼簿校注》。
        宣统二年八月,“复影钞得江阴缪氏藏国初尤贞起手钞本。”此时手中已有三种梦觉子系统的《录鬼簿》,一为手抄明抄本,二为《校注》本,三为尤抄本。
        宣统二年冬十一月,“病眼无聊”,将手中三种《录鬼簿》比较后认为:“知此本(隆按:即曹本)即从尤钞出,而易其行款,殊非佳期刻。若尤钞与明季钞本,则各有佳处,不能相掩也”
(以上据《遗书》本《校注》跋)
        由于我们所能见的王校第一本、第二本,均未见有尤抄本入校的痕迹,若果如陈《年谱》所说的有一个“第三校本”的话。那么我很怀疑王国维是以他所有的影抄尤本为底本,而“著”曹本和明抄本的异字于其上形成的。
        王纲先生的《录鬼簿版本摭谈》也许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王校第三本之迷。王文提到:“前年秋末,我在北图善本部见到一个从未被人提及的旧钞本《录鬼簿》,而尤贞起的跋语赫然在焉。”又据“其行款与傅增湘著录合(按:即傅增湘《藏书群书经眼录》卷十九著录之尤抄本《录鬼簿》),格式与刘世珩刻本全同,尤跋字迹近赵孟頫体,又与缪荃孙著录合(按:即缪荃孙《艺风藏书记》卷八著录尤抄《录鬼簿》“字迹近松雪体”云),惟无尤贞起印。”“知此非尤钞原本,而系影钞尤本。”更令人惊喜的是尤跋前还有“王国维印”一方。正文“有朱笔校改的痕迹”。若此影抄尤本果真为王国维旧物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断定这就是“艺风先生影钞尤贞起抄本是寄”的本子。只是不知此“朱笔校改”是王国维据曹本和明抄本校改的呢,还是如王纲先生所推测的“似抄录后据原本校正者”,若属前者,那么这个“影钞尤本”当为我们前面所推测的王校《录鬼簿》第三本。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