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及对策思考

 星空飞雁 2010-07-26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及对策思考
发布时间:2009-03-31  作者 :   信息来源 : 中国廉政网
  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对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某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梳理,从中选取50件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并到一些县市的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就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基本情况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立查案件数量中所占比例较高。据统计,在该市的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06年占77%;2007年占81%;2008年1至7月占52%。 
  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现象较为突出。据统计,在该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2006年,村“两委”成员占81%,村主要负责人占48%;2007年,村“两委”成员占82%,村主要负责人占51%;2008年1至7月,村“两委”成员占79%,村主要负责人占46%。 
  经济类案件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据统计,在该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的案件,2006年占16.5%,2007年占22.6%,2008年1至7月占19.3%,涉案总额近1511万元。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经济类案件主要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为主,且作案手段大都简单直接。据对该市50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分析,经济类案件涉案人数40人,其中贪污侵占公款25人,挪用公款8人。在贪污和挪用公款类型的案件中,违纪违法人员大多采取直接截留、坐收坐支、虚列支出或虚报冒领等简单直接的手段侵吞公款。 
  原因分析 
  部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一定程度上还相对薄弱。一些乡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重党组织建设、轻党员队伍管理”的倾向,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硬性考核指标工作上,出现了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甚至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常年不召开支部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缺乏必要的交心谈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差。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的有效性不强,效果不理想。一是教育形式单一。一般采取读报、传达会议精神等灌输式方法。二是教育内容空洞。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时代感,许多党员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三是教育培训不经常。有的村支部一年到头没有召开几次正规的党员教育培训会。四是教育培训范围不广。乡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时一般只延伸到村“两委”干部。 
  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对村“两委”成员的权力制约不强。一方面,基层群众对村“两委”的监督和制约较弱。村民因怕受到打击报复等因素,对村“两委”成员不敢监督。并且,大多数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懂得如何使用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对村“两委”的监督和制约较松。有的乡镇对村“两委”成员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存在“维持稳定、不出事就好”的想法,对村“两委”成员出现的问题,处理起来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惩戒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 
  现有规章制度和政策没有很好贯彻执行。村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和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一是村务公开执行不力。有的公开内容表面东西多,实质内容较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和内容不详细、不具体。二是民主理财流于形式。虽然实行村账乡管,但有的村“两委”成员却可以将从乡财所领出的补偿款不入村账而自由支配,甚至私开白条直接从乡管的村账中套取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一些村“两委”成员素质不高。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来看,被立案查处的村“两委”成员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纪意识淡薄,政治素质不高,面对利益诱惑,容易铤而走险。有的认为自己官小、职低,放松自我约束和要求;有的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可能都被发现,不可能都给予处理,因此见物捞物,见钱捞钱。  
  对策思考 
  根椐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与农村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建议进一步注重和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农村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中央部署要求,必须进一步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尤其是突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职责。一是明确责任。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二是科学考核。树立“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目标同订、任务同下、监控同抓、职责同查、工作同奖惩,把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作为干部评优、调整、提拔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要建立通报制度,对严重失职的,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要建设一支讲党性、有知识、懂法律、能致富、年龄轻的农村党员队伍。一是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上进心的优秀青年农民及时吸收入党。二是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相对松散的特点,通过定期培训等形式,保证农村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连续性。三是建立完善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常抓不懈。 
  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选准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一是坚持德才兼备选好村党支部书记。以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为标准,把公正廉洁、致富能力强、善于化解矛盾、对农民有感情、群众拥护的优秀年轻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二是广辟村干部人才渠道。要抓住当前金融危机引发的发达地区务工青年农民返乡创业的契机,从中着重选拔一批有见识、有能力、肯吃苦、会管理的年轻人作为村“两委”成员重点培养对象。 
  探索村务监管新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探索建立村务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避免原来村“两委”成员任村理财小组或监督小组成员而使监督成为虚设的弊端。二是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民民主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以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以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相结合,加强廉政教育。二是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为重点,完善制度建设。三是以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四是以查处贪污、侵占和挪用农村集体财产,侵害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惩处力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