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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任性行事 从破纪走向违法

 超越梦想之上 2016-03-21

【纪检人·手记】任性行事 从破纪走向违法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2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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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触、拖延,对施工不配合、不支持,迫使施工单位知难而退”,去年11月的一天,一名基层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反映农村污水整治工程因受当地村干部干扰,项目难以推进实施。

  该问题线索直指庄桥街道童家村党支部书记、童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陈龙。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对陈龙立案调查,因涉嫌受贿犯罪,去年12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消息在江北区农村掀起了一阵波澜,昔日村民眼中的能人,为什么会身陷囹圄?

  2002年,陈龙担任童家村党支部书记。面对村干部工资、村里的水电费都无钱支付的状况,他带领集体班子和群众,埋头苦干,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到2010年,村集体可用资金达350万元,村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

  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前来找陈龙帮忙的人也多了起来,有人请客吃饭,有人送烟送酒,也有人送些钱财……陈龙照单全收。作为童家村党支部书记以及童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他大小事都搞“一言堂”。一些涉及全村利益的重大决定,从表面上看,都经过了两委会的集体讨论,但事实上,陈龙提出的意见从来没有人反对,用陈龙的话讲:“开两委会不过是演一场戏给村民看看。”

  就这样,洪某、蔡某等人慢慢进入了陈龙的“朋友圈”。充当中间人,为他人承揽村里各项工程提供便利,成了陈龙的生财之道。

  2012年底,童家村实施耕地复耕项目工程,该工程由财政拨款,委托童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外招标。陈龙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好友”洪某,通过洪某牵线,从事渣土清运的老板刘某找到了陈龙。在陈龙的指使下,刘某违规串标后中标。陈龙向刘某收取每车350元的倒土费。

  调查中发现,2012年至2015年期间,陈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作工程招投标,帮助专门从事渣土清运工程老板刘某中标耕地开垦项目、提供渣土倾倒场所、压低渣土倾倒费等,从中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80余万元。

  陈龙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纪律缺乏敬畏,任性行事,对法纪缺乏警醒,从违纪滑向违法,最终坠入犯罪深渊。

  在悔过书里,陈龙写道:“悔不当初,不该目无党纪国法,收取他人钱财。希望用自己的案例去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陈龙案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缩影。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对街道(镇、部门)、部分行政农村两个层面开展了4轮巡查,重点围绕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发现了一批农村干部问题线索,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较强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拓展延伸到了基层农村。

  农村干部是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的群体,其言行直接影响到百姓对党、对政府的评价与感受,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宁波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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