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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烟引发的血案”透射出强迫购物的猖獗

 zhuimengman 2010-07-27
一包香烟引发的血案”透射出强迫购物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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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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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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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烟引发的血案”透射出强迫购物的猖獗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南京一名游客欣喜地凭借着“旅游贵宾卡”,报名参加超低价的“港澳五日游”,没想到竟然在珠海遭遇女导游强行推销一种含有冬虫夏草的保健香烟,游客不肯买,双方发生纠纷。女导游不仅威胁游客,要把他们丢在偏僻的地点,还大骂游客是“穷光蛋、骗子”。

 

  恐怕已经有很多年了吧,低价、“零团费”一直是很多旅行社的噱头。先以低价吸引游客上钩,到目的地后“强迫购物”便习惯性上演。导游会带着游客频频光顾购物场所,如果不购物甚至是少购物,导游的脸色就会很不好看,而游客挨宰受骗,更是层出不穷。几个月前,一代乒乓球名将陈佑铭香港购物“被气死”悲剧发生后,这一潜规则一下被聚焦放大,重新成为社会热门话题,而之后的香港女导游阿珍,因为内陆游客不肯购物而发飙谩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事件更引起国家旅游局的高度关注 。

  强迫购物为何一直是旅游业著名的顽症?在经历了数起强迫购物风波后,强迫购物恶行为何还在如此猖狂屡屡上演?事实上,有过旅游经历的人,差不多都遇到过旅游强迫购物,无非是强迫程度的区别而已,这已经成为旅游业的一个通病,而且现在是愈演愈烈。毫无疑问,那是因为有关部门缺乏举一反三、撬动旅游潜规则坚冰的决心和信心,甚至还有些“行业保护”的暧昧。

  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等示范文本,文本中明确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如果违反合同,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示范文本的颁布,当然能对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在我看来,示范合同规定的“强迫购物将支付20%违约金”等罚则,还是不够严厉苛刻,缺乏震慑力,应该提高违约金支付比例,比如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甚至是200%进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更要追究相关责任,甚至是终身禁入此行业。对强迫购物恶行绝不能心慈手软,才能最大限度地治理好旅游业的这个顽症。而如果仅仅是一味表态、关注,而没有刚性的约束和惩处,强迫购物恶行,必定会在被包庇下恶胆包天、恶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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