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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西斯”的随想

 huoran 2010-07-31
 
提起“法西斯”,人们自然会想到上个世纪的德国和意大利、日本。也正是这几个国家的法西斯主义,将人类带进了二战的浩劫;所以,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始终忘不掉二战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忘不掉二战给我们留下的惨痛的教训。如何防止法西斯主义的死灰复燃,一直是也永远是全世界人民不可掉以轻心的话题。
 
法西斯主义之所以从意大利发轫,而在德国达到顶峰,恐怕不仅仅在于墨索里尼和希特勒这两个狂人。应该说,作为一种思潮,在人类社会中早已存在,而且时不时都在涌动。什么是法西斯?仅从字面是难以解释这个外来词的,因为它只是一个音译。普遍的共识认为它是一种“国家民族主义的政治运动”,是“极端形式的集体主义”。《大英百科》给出的定义是:“个人的地位被压制于集体——例如某个国家、民族、种族或社会阶级之下的社会组织。”其基本特点是“以极权主义的方式由国家控制所有层面的生活”,包括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和经济的,并“以诉诸利他主义的宣传方式来正当化对于个体的压迫”。
 
如果这样来解释“法西斯”的话,那么法西斯主义就不仅仅是滥觞于意大利和德国,也不仅仅是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两个人的“专利”。就以二战始末苏联扮演的角色为例,苏联人民尽管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功不可没,但苏联政府当年却是这场人类浩劫的始作俑者之一。正是斯大林和希特勒的合谋,1939年9月1日和17日,德苏两国军队按照约定,从不同的方向入侵波兰,并按照事先划定的分界线会合,波兰才被苏德所瓜分和占领。同年11月30日苏联又入侵芬兰,并吞并了波罗的海三个小国。最令人发指的是翌年春天,苏军竟然密谋屠杀了被俘的波兰军官以及其他各界精英约二万二千人,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卡廷惨案”。这些不都说明了法西斯主义也曾一度泛滥于斯大林独裁的苏联么?人类社会自有国家以来,法西斯恐怕就一直与所有的专制独裁者相伴,像幽灵一样在极权主义国家里四处游荡。西方如此,东方也不例外。
  
尽管“法西斯”是一个发端于西方的现代概念,但作为一种思潮,一种行为,一种体制,恐怕在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其代表人物当数商鞅,国家则以“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为典范。《商君书》虽经一些学者考证,认为其中不少篇什并非商鞅所著,可该书所形成的系列思想体系,在那个时代却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将《商君书》看成一部“法西斯”思潮的发轫之作,似乎也未尝不可。《商君书》所宣扬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就是“壹民”和“胜民”,即统一意志、征服民众。这跟现代法西斯主义的核心观念是完全一致的。商君倡导的是“国作壹”,是“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即在全国实施绝对一律,将全民意志高度统一到政府目标上来。这不是典型的“极端形式的集体主义”么?不是典型的“以极权主义的方式由国家控制所有层面的生活”么?纳粹的宣传部长戈培尔说得再明白不过,“宣传只有一个目标:征服群众。所有一切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手段都是好的。”这与商君所宣扬的“胜民”即“制民”,不是如出一辙么?“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先胜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战胜敌人的前提竟然是先战胜自己国家的人民!将老百姓治理得服服帖帖的,老百姓才能乖乖地成为“壹民”,成为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从事一律“工作”——“耕战”——不是为统治者种地纳粮,就是替统治者攻城掠地的人。除此而外,民众是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没有自己个人的利益可言的,他们只不过是君王的农具或者炮灰罢了。为了严密地控制民众,商鞅还首创了户籍制与连坐法,鼓励民众相互监视、相互告发:“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对于“不告奸者”一律予以“腰斩”,而对于“告奸者”则“与斩敌者同赏”。这样,不仅彻底堵死了民众的私人空间,而且连人与人(包括父子、兄弟、夫妻、朋友、邻里等等)之间起码的信任都泯灭殆尽。
商鞅变法的确使当时的秦国变得强大,但国强不等于民富,更不等于国民获得起码的平等与自由。恰恰相反,秦国的强大在于国君拥有了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在于国家从此可以任意地役使民众和盘剥民众。对内滥施暴力和酷刑,对外则发动战争和进行掠夺,成为当时普天之下众所周知的“虎狼之国”——这实际上就是从思想到体制完成了法西斯主义的建构。
两千多年来,“百代皆行秦政制”,芸芸众生无不匍匐于“重罚轻赏”的权力意志,一言一行都严格受制于大一统的意识形态。严复说得好:“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史圣贤之所深畏也。”对于个体的人来说,生命尚且如同蝼蚁或草芥,遑论自由与尊严!我们不妨看看那些当今拍摄的古代战争片,那无边无际“人海战术”的场面,黑压压的一片,没有个体没有姓名甚至连面目都模糊不清,就那么在一声号令之下,潮水般地向前涌去,又潮水般地向后退下——活着,还是死去,谁会在乎他们呢?漠视生命的态度就是这样深入我们历史文化的肌理,遗憾的是,至今不仅没有认真深入地予以清算,振振有词大肆宣扬的还大有人在。
  
与西方思想史不同,中国古代有关各种思潮的著述,学术含量都颇低。一些有关政治的著述,更是与政治学相去甚远。尤其是《商君书》,几乎没有丝毫的学术含量,充斥全书的不过是些赤裸裸的御民之术。尼采、海德格尔等人的著作虽也曾为纳粹提供过某些思想资源,但那些著作本身却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在世界哲学史上的地位也是不容低估的。《商君书》则不同了,完全是为了实用,而且操作性都极强,其目的就是彻底地为专制主义的统治服务。而今,那些高调颂扬“传统”的学人,不知是否检测出了历史文化中这些法西斯主义的因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尽管已过去几近六十五年,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也早已身与名俱灭,但其阴魂却始终未散。这从斯大林到波尔布特到萨达姆到吉姆·琼斯(人民圣殿教教主)等人的身上都可以明显地看到,他们的霸道、暴虐与残忍丝毫也不比墨、希两个恶魔逊色。而他们治下的群众,一旦被“洗脑”,就会形成对这些领袖的盲目崇拜,就很容易激发和煽动起一种狂热的集体无意识来。实际上,法西斯就是这样生成的,我们却缺乏起码应有的警惕。而中国文化界近二十年来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帝国情结”,更不能不令我们担忧。
 
中国历史,历来都是以“朝代”划分的,从无“帝国”一说;即使是野心勃勃曾经一度挥师欧洲的成吉思汗,所建立的也仅仅是一个“蒙古汗国”而绝非“蒙古帝国”。“朝代”的称呼已经沿用了数千年,它既是一个政权更迭的政治概念,也是一个社会发展的时间概念。可当今的某些作家、学者和演艺界人士,似乎觉得以朝代称呼很不过瘾,无法宣泄胸中的那股霸气。就像某作家所愤愤不平的那样:俄罗斯有彼得大帝,我们怎么就不能称康熙大帝了?于是,“大帝”、“天子”、“帝国”、“王朝”便充斥了我们的书刊和银屏,从《大秦帝国》一直到《大清帝国》,书是一部又一部地出,影视剧是一部接一部地拍。尤其是2009年一度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更是把强权与暴力的统治赞美到了极致。就是本文前面提到的那个商鞅,在该剧中居然被塑造成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一代英豪,甚至将其肉麻地吹捧为“再生父母”,并称其为“天神”。更可怕的是商鞅对民众所实施的严密控制和残酷统治,他的“重罚轻赏”之“刑”,竟然被荒谬地美誉成“法治”。在我们逐步迈向现代化的今天,怎么能如此胆大妄为地混淆视听,随心所欲地曲解和偷换“法治”这样的现代概念呢?再说了,“东周列国”中的每一个国都不过是诸侯国,怎么可以称作“帝国”呢?即使后来嬴政消灭了其他六国,建立了秦朝,但也只存活了十四年,如此短命的王朝还好意思称作“大秦帝国”吗?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我们的文人和艺人怎么就那么热衷于帝制、那么热心于霸道呢?莫非在被包括“大日本帝国”在内的帝国主义欺凌了一百多年之后,非得让国人也都过上一把“帝国”的瘾不可?
  
行文至此,笔者不由想起前些日子参加的一次活动来。那天,活动完毕之后,在主管部门为嘉宾举行的晚宴上,该部门一位刚从英国“考察”回来的官员,津津有味地介绍了她在英国的见闻,说是自金融危机以后,英国的经济非常的不景气。坐在她对面的一位嘉宾听完之后,立即兴致勃勃地回应道,太好了,再这么几年下去,我们就可以把英国变成咱们的殖民地!诸位看官,不知你听了上述两位政府官员的对话,又作何感想呢?我们正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同时也企望与世界各国共建一个“和谐世界”,因此,我们就不能不彻底消除和杜绝法西斯思潮的影响,绝不允许法西斯主义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死灰复燃!
                                                                                                                                                              ——原载《书屋》2010年第7期 作者:柳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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