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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没有小事——三评“沈浩精神”

 井冈雄鹰 2010-07-31
为人民服务没有小事——三评“沈浩精神”
 

          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采访沈浩事迹,让记者一次次感动的,不是什么轰动性的大事件,而是他把群众的点滴难处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解决到实处,用一片真心换来了与群众水乳交融、生死相依。

          让群众感到离不开,对干部来说是最大褒奖、最高信任,是一名党员干部应当追求的最高境界、最难能可贵之处。基层干部与群众相处在一起,最有条件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能不能真正融入群众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沈浩在小岗村挂职工作6年,做了多少在一些人眼里属于“鸡毛蒜皮”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没人记得清了,能讲出来的只是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老奶奶的拐杖坏了,他不声不响从外地带来送过去;智障村民天寒衣单,他二话不说脱下大衣为他披上;村里的五保户生病住院,他自己掏钱将其送到医院;村民住房出现危险,他连夜冒雨动员搬迁……

         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无论大小,只要群众有反映,都真抓实干,及时处理。这是“沈浩精神”的一个深刻启示。

          基层干部处于生产生活第一线,接触最多的不是大项目、大工程,而是群众的家长里短、柴米油盐。这正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所在,群众也正是从干部对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上看基层干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看党和政府是否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能不能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小事,是检验基层干部素质的“试金石”。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是基层干部的职责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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