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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启示|-国务院扶贫办

 第二季 2010-08-02

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启示

  

       发展中国家在反贫困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各国反贫困措施的规律性内容也给了我们启示,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处理好发展与反贫困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经验表明,要消除贫困,发展是第一位的,只有发展,才能为反贫困提供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但是,发展并不意味着就能消除贫困,相反,可能带来更大的贫富差距。因此,政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防止贫富差距的扩大,并且保证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群体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当前,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正是对如何处理好这一关系的最好诠释。

  第二,处理好教育与就业的关系。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就业能力差,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是贫困的结果。发展中国家在反贫困过程中,都把发展贫困人口教育,加强贫困人口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人口就业,作为扶持贫困人口改变贫困状况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目前农村扶贫开发的三大重点之一就是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旨在培训贫困劳动力技能,提高其非农就业能力,实现非农就业转移。这和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做法可以说是不谋而合,对减少贫困意义重大,今后应当继续完善培训的方式方法,加大扶持的力度。

  第三,处理好支持“三农”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把支持农村地区发展与扶持贫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如印度推行的“绿色革命”战略和乡村综合开发、马来西亚把农村发展项目与减贫项目相结合,等等。在我国,随着公共财政的建立,特别是“十五”中期中央财政提出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农村的要求后,采取的一系列支持“三农”的财税政策措施,对贫困地区致贫因素起到了很好的消除或缓解作用。今后,一方面,要继续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促进“三农”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支持“三农”发展中,更加注意改善农村落后地区面貌,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把支持“三农”发展与扶贫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要通过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成效。此外,必须指出的一点是,对于资源贫乏的地区,需要采取特殊的发展战略,因为那里的增长潜力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居住在那里的贫困人口大都缺乏技术和文化,而且难以获得基础设施和就业的机会,如果盲目地进行扶贫开发,恶化的环境对邻近地区和下游地带将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加大对这些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转移的支持力度,或者鼓励外迁,不失为一项有效措施。而对留在那里的居民,在保护好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可采取建立低保的办法,或者支持因地制宜地适当发展生产,以改善其生存状况。

  第四,处理好政府财政支持与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关系。“政府主导扶贫”是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一大特色。财政扶贫是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和物质基础。多年以来,尽管各级财政逐年增加了资金投入,但农村扶贫开发资金供需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经验和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已有的一些实践充分说明,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对扶持贫困人口生产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应当学习别国经验,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缓解贫困人口贷款难的状况。另一方面,在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要积极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2006年,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在这方面进行的尝试和探索,与农村小额信贷也有一些相似之处。试点的做法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在部分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同时,村内农户可以以自有资金入股等方式扩大互助资金的规模,村民以借用方式周转使用“互助资金”发展生产。试点目标的之一是通过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有效缓解贫困村农户资金短缺的问题。目前,该项试点已经展开,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响应。

农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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