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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泻手法与药物剂量不能等同观之

 舟客 2010-08-04

补泻手法与药物剂量不能等同观之

 
唐学正
 
《黄河医话》
 
补泻手法与药物剂量似同实异,古人谓手法为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视病情而施补泻,随气而调之是为上工。今人谓手法为刺激量之轻重,亢进重刺,衰退轻刺。刺激轻重以示量之强弱,犹如药量之大小、古今之说虽异,但临床所用手法皆同,均以指力捻转提插,寻求感应,手法补泻当视病机而定、同一手法随病机而变化,彼时曰补,此时曰泻。同一手法随病人而异,对彼用之曰补,对此用之曰泻,同等量之刺激,此时可疗疾,移时则致害,似此何能与用药之剂等同耳?参芪之补气,归芎之活血,自古皆同,少有异议。再番泻叶之泻下未见有少用则泻,多用则结者。而针刺手法则不然,经云:“为虚为实者,工勿失其法。”针刺本双向作用以调补气血,同一手法有补有泻,同一穴位则可补可泻,未有何穴补气、何穴活血者。凡某穴之作用必与病情、手法联系观察,方能达应手之效。
 
1956年余治一病人,患精神失常。刺人中、内关、少商诸穴,症状反剧,重刺之,尤甚,停针则静,再刺之,复如故。后针大推穴使其呈休克状态,片时苏醒,狂躁乃止。此病人邪盛正虚,所施手法不足以制其邪,后施重刺,对病邪一举而攻之,其病遂见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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