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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转)

 昵称2203349 2010-08-04
第三条  (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
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刑法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
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刑法 的属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保护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普遍管辖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 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 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 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 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 ,继续有效。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 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 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16周岁犯其他 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犯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 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 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 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预备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 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 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未遂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 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相关练习:
1.我国的船舶航行在公海时,发现犯罪分子正在该船舶上实施犯罪,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是(   )
  A.必须适用的  B.不适用的    C.可以适用的    D.酌情适用的
答案:A  依据:刑法第六条第二款
2.我国的留学生K,在他国校园寻衅重伤我国大学生C。我国刑法对K(   )
  A.有管辖权  B.实行豁免    C.无管辖权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A    依据:刑法第六条第一款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下列行为,15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A.强奸    B.绑架    C.决水    D.抢夺
答案:A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4、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是(   )
  A.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有预见
  B.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放任
  C.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认识到何种程度
  D.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
答案:D    依据:刑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
5、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C、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
D、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B  依据:刑法第六条
6、甲在1998年5月5日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对这个犯罪行为,旧刑法规定的刑罚较轻,新刑法规定的刑罚较重,根据有关规定,甲的犯罪行为适用:(    )。
A、根据从旧原则,适用旧刑法。
B、根据从新原则,适用新刑法。
C、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旧刑法。
D、不涉及刑法溯及力问题,直接适用新刑法。
答案:D    依据:新刑法颁布是1997年
7、胡某,27岁,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强。一日,胡某带小强到一座桥上玩,胡某提着小强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强边喊“害怕”边挣扎,胡某手一滑,小强掉入河中,胡某急忙去救。小强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胡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答案:C
8、某甲意欲杀乙,正举刀准备砍杀乙时,有人经过乙旁,甲见人来,遂仓皇逃离。对于甲(   )
A.可以比照预备犯从重处罚 B.不应处罚 
C.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D  依据:某甲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  适用刑法第二十三条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成立抢劫罪的有:
A.甲为了给妻子切菜用从商店购买了一把菜刀放在背包里,回家途中,见一女士乙刚
从银行取完钱出来,于是跟踪乙到僻静处,突然乘乙不备,夺下乙的皮包就跑
B.甲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乙发现后为了摆脱乙踩了其一脚,然后逃离现场
C.甲和乙在同一条街上各开了一家饭店,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乙经营的饭店比甲的
生意红火得多,甲因此对乙怀恨在心。某日,甲叫来家族成员共十多人冲进乙的饭店,任意
摔椅子、砸玻璃,造成了将近10 万元的财产损失
D.甲在乙下班途中堵住乙,以暴力威胁让其交出3 万元,乙称自己身上仅有百十来块
钱,甲一暴躁正准备狠打乙一顿,惊吓之下乙赶紧说他的钱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共有2
万元,但是保险柜的钥匙由其妻子保管。于是,甲胁持乙到其办公室,并让乙打电话给其妻
子让她把保险柜的钥匙马上送过来,乙的妻子说有事在外面,要晚些才能过来。乙在被甲非
法扣押2 个小时后,其妻子终于托好友丙送了钥匙过来。乙拿到钥匙后取出钱给了甲
答案:D  答案C中的甲确实是构成了抢劫罪  但是其他人并不一定构成犯罪  鉴于这是单选  所以只能选择最合适的  所以答案是D
2、初三学生甲(15 周岁),帮助社会人员乙盗窃学校财务室3 万元,又挑拨高三学生丙(18
周岁)敲诈勒索校外小吃店6000 多元,还唆使同班同学丁(15 周岁)抢劫女生手机价值1600余元。后来在和初二学生戊(14 周岁)绑架一小学生向其家长勒索财物的过程中,指使戊将小学生杀死。甲的上述行为,哪些成立犯罪?
A.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和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C.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
答案:C  依据是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甲和乙有私仇,一次与乙路遇时扬言:“你等着,早晚我要废了你”。甲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着手
C. 犯意表示                    D. 犯罪未遂
答案:C    我国是不主张思想犯罪的  因此甲只是口头上说说  并没有实际行动  所以不构成犯罪  仅仅是犯意表示
4、A与B在某一商场前拦住C准备抢钱,因人多一时难以下手。刚好E经过此地,因为E与A、B认识,E就对A、B说:“你们在这里下手,自己找死啊。要下手也应该找个偏僻的地方。”结果A、B听信了E的话,就将C劫持到一僻静处,抢走了C的钱物。则E在此犯罪中:()
A.是主犯
B.是从犯
C.是教唆犯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5、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李某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D.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6、甲在盗窃之前,请乙代为销赃。甲盗得财物后,乙如约销赃,获赃款2000元。甲、乙二人 平分了赃款。乙的行为(    )。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销售赃物罪
C.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二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因为甲乙是有预谋的  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因此构成同一种犯罪      而此时销赃罪是可以被盗窃罪吸收的
7、甲夜入乙家,盗走现金200元,正欲离去,被乙发现。甲为逃走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    )。
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
D.构成抢劫罪
答案:D    将乙打成重伤 属于我们刑法上的用暴力了  本题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8、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      )
A.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C.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答案:D
9、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      )
A.应当负刑事责任
B.不应负刑事责任
C.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D.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10、郑某嗜赌成性,输光家产后,在抢劫赌资的过程中致黄某死亡,对郑某的行为应当(      )
A.以赌博、故意杀人、抢劫三罪并罚    B.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以赌博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D.以赌博罪和抢劫罪并罚
答案:D
1.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
2下列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
A.解释宪法 B.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C.决定全国总动员 D.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B,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A 依民诉法第24条、《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选A.
4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行政制裁不包括(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理
C.行政处分 D.劳动教养

B,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劳动教养也是行政制裁的一种。据此,答案为B。

5 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的行政行为的,(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A.也可
B.应当
C.必须
D.不能

A,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在下列知识产权中,权利主体既享有人身权利又享有财产权利的是(  )。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权利性质的认定问题。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著作权均属于广义的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的权利主体主要对其享有财产权,只有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既享有财产权,又享有人身权。故本题选项为C。

  2.严某为春节文艺晚会创作了一个小品。依照著作权法,严某取得该小品著作权的时间为(  )。
  A.小品上演之日        B.小品创作完成之日
  C.小品登记之日        D.小品播放之日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的取得时间问题。著作权的取得与其他知识权利的取得不同,依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完成作品的时间即自动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无须登记或办理其他手续。故本题选项为B。

  3.画家甲将其创作的一幅山水画以2万元价格卖给乙宾馆。乙因此取得(  )。
  A.绘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B.绘画的著作财产权
  C.绘画的著作人身权              D.绘画原件所有权和展览权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绘画作品转让后的权利归属问题。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转让权,对于绘画作品,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转让以后,只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著作权并不转移,但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故本题选项为D。

  4.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马本斋》,编剧唐某根据马某撰写的人物传记《马本斋》创作了剧本,演员王某在剧中扮演马本斋,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
  A.唐某    B.电视台    C.王某    D.马某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电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依据《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或者类似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摄制、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故本题选项为B。

  5.甲厂以招标方法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形象标识设计。最后,甲厂职工乙的设计稿被选用作为企业形象标识。乙设计的标积属于(  )。
  A.受工厂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B.为完成工厂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职务作品
  C.由工厂主持并代表工厂意志创作的法人作品
  D.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委托作品问题。所谓委托作品是指基于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通常发生在工业艺术品设计、人物摄影、肖像制作或者课题研究等领域。委托作品的特点是受他人支配,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职工乙设计的稿件被选作企业形象的标识,属于接受甲厂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故属于委托作品。

11.某公司研制出一种饲料发酵的新方法,欲申请专利。按照专利法,该项技术成果可以申请(  )。
  A.产品发明专利      B.方法发明专利
  C.实用新型专利      D.外观设计专利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发明权的客体问题。专利法上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方案,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本题涉及的是方法发明问题,故选项为B。

  12.1999年3月,研究员张某将其最新科研成果在一国际会议上发表。1999年5月张某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依照专利法,张某的专利申请(  )。
  A.视为1999年3月提出的    B.不丧失新颖性
  C.已丧失了新颖性          D.应予驳回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丧失新颖性的例外问题。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举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故本题选项为B。

  1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自下列选项中何者为起算日?(  )
  A.申请日    B.公告之日  C.优先权日  D.授权之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专利权的期限的起算问题。依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起算日为申请日。

  14.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有(  )。
  A.羊胎素护肤用品      B.电磁治疗仪
  C.雪茄烟              D.儿童补钙糖果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必须注册的商标问题。在我国,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但依商标法规定,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实行强制注册。故本题选项为C。

  15.甲公司自1990年起在系列小食品上使用“全味斋”商标,但未注册。1996年以风味小吃为主营范围的乙酒楼,将“全味斋”三个字注册为服务商标。依据商标法,甲公司(  )。
  A.在原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全味斋”商标
  B.在经乙酒楼的许可后再使用“全味斋”商标
  C.可继续使用“全味斋”商标
  D.须将“全味斋”商标转让给乙酒楼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注册商标的专有权问题。未注册商标除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外,不享有商标权。全味斋为非驰名商标,因此不享有商标权。乙酒楼对全味斋进行注册后,享有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故甲公司只有经乙酒楼同意后才可使用该商标。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是依据(  )。
  A.婚姻关系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继承权,不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而是依据扶养关系。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3.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规定,接受遣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甲未表示接受遣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收养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血缘关系;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也是依据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扶养关系。未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
  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转继承问题。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的子女继承的问题。

  6.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7.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在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应依公证遗嘱为准。

  8.确定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  )
          A.遗嘱生效时          B.遗产分割时
  C.遗嘱执行时          D.遗嘱设立时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的时间为准。

  9.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共有财产为11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

  10.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份额应如何处理?(  )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11.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冲突问题。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12.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时间的确定问题。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13.在我国男女结婚的婚龄是(  )。
  A.男女均不得早于20周岁
  B.男女均不得早于22周岁
  C.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男女结婚的婚龄问题。依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4.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  )。
  A.婚姻登记机关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D.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问题。依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5.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除必须其法定条件外,收养人应年满(  )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人的年龄要求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1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之日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17.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问题。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项为D。1.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解析】D。本题考查的是自力救济。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自行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

2. “房屋租赁,水井及水沟的修浚由出租人负责,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责任法定
B.契约神圣
C.合同优先
D.所有权限制

【解析】:C。本题考民法的基本理念。 合同优先体现的是私法自治的民法理念。

3. 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薄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
A、8月28日 B、8月29日 C、8月30日 D、9月1日

【解析】D。《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确定出生时间首先应当根据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本案中应当为9月1日

4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杨村
B、李村
C、县城关医院
D、北某区某街道某号

【解析】A。《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本案中,张大来在迁往李村之前,其住所地仍为原户籍所在地,另由于医院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再者,在北京打工仅6个月,北京也非为“经常居住地”,因此,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杨村为其住所地,正确答案为A。

5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 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解析】:A。本题考无行为能力人致损的责任承担。
《民通意见》第二十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11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___而归消灭。
A.    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消 ;D.债的解除;

[答案]B
[解析]所谓债的混同是指债务主体、债权主体合二为一而引起的债的消灭的情况,此题情况正符合这种情况。


12.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的____适用推定过错原则。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否则推定其有过错。


13.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C
[解析]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裕。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裕,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为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14《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定情形无法到期履行义务,从而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正是这一民法理论在法律上的体现。


15.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特定而义务人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则指权利人,义务人都特定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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