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20%分红。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假如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20%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 第四条:购买实体股约定。 当乙方能付出充足现金时,乙方有权利用现金入股的方式,购买甲方20%的实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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