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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泸溪县委书记董清云:建设和谐社会要坚持四个"第一"

 华夏董氏大全 2010-08-08
湖南泸溪县委书记董清云:建设和谐社会要坚持四个"第一"

2006年12月14日10:28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键在于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四个第一”。

  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对于民族贫困地区的泸溪县来说,要加快发展,立足县情,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发展方略,把产业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把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产业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大力发展工业作为资源开发利用的重中之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经济总量快速扩张。只有全力打造优势产业,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才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把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重点。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教育布局,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发展培养各类实用人才。要充分发挥科技对发展的促进作用,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要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计划生育水平。要高度重视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核心。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要深入开展“平安泸溪”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零火灾、零事故、零恶案、零涉毒的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组、平安单位、平安路段。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着力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未发之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考评评价责任制、督促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把推进民主法制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要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抓好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者系中共湖南泸溪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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