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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评出1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bdcxrh 2010-08-10

享受与大学教授同等待遇

  本报讯(记者 张兴华 通讯员 徐洁)站了28年讲台的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奎聚小学教师姜言邦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能评上正高级教师,享受相当于大学正教授的待遇。作为全国3个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潍坊将有17名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评上正高。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在山东潍坊市、吉林松原市、陕西宝鸡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试点改革。改革内容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山东省据此出台了《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打通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选制定了相关评审办法与相应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在评价标准中,除了具备教师资格、达到教书育人等一定水平外,正高级教师评选资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长期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参加过3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

  在潍坊推荐了39名人选后,山东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认定姜言邦等17名教师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同意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据统计,在公示的这17名教师中,5名来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名来自中职学校,其他来自潍坊市各高中。目前,名单公示期已结束,正在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中国教育报》2010年8月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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