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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之《争之忍第三十八》

 文静1961 2010-08-16

《忍经》之《争之忍第三十八》

【原文】

争权于朝,争利于市,争而不已,暋不畏死。

财能利人,亦能害人。人曷不悟,至于伤身,权可以宠,亦可以辱,人胡不思,为世大戮。

达人远见,不与物争。视利犹粪土之污,视权犹鸿毛之轻。污则欲避,轻则易弃。避则无憾于人,弃则无累于己。噫,可不忍欤!

【解说】

争权的人在朝廷上争,争利的人在市场上争,争却没有止境,逞强而不怕死。

钱财能够使人获得好处,但也能害人。人为什么不觉悟,以致于为争夺钱财而丧失性命呢?权可以使人得宠,又能让人受辱,人们为什么不多加思索。

豁达的人具有长远的目光和志向,不与人争名利等。他们把利欲等看待得如同粪土一样污浊,把权看得比鸿毛还要轻。污浊论了就千方百计地想躲避开它;轻视了那么很容易抛弃,躲避和抛弃对人对己也没有什么感到遗憾和祸害的。

接下来请欣赏《忍经》之《欺之忍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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