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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

 昵称2832793 2010-08-20
 我公司既有工程设计劳务,又有工程监理劳务,应在何地交纳营业税?
  答:吉地税流字[2000]133号:
  一、纳税人提供工程设计劳务,纳税地点为其机构所在地;提供工程监理劳务,纳税地点为受监工程所在地。
  二、纳税人同时提供工程设计及监理劳务的,应按照合同载明的设计费、监理费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受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本通知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纳税人已将应纳税入库的,不再进行纳税地点的调整。(2003年以后按以下文件执行)
  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凡在此之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此前因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吉财法[2003]255号转发财税[2003]16号文件。
  您企业发生的工程设计劳务和工程监理劳务均应在您单位机构所在地交纳营业税。
  --12366地税6号座席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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