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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北海银行

 文野 2010-08-25

作者:常亮功

2010年01月25日 摘自:《中国金融》 2004年第11期共有 0条评论

  1948年底,在新中国诞生的前夜,经党中央批准,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布告,从1948年12月1日起,将原晋察冀边区和晋冀鲁豫边区的华北银行、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山东政府的北海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原三行发行之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接。

  然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前身的三家银行的历史却鲜为人知。为此,笔者通过查找实物和翻阅资料,对三个银行的来龙去脉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西北农民银行

  1937年9月,共产党人刘少白同志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开始创办兴县农民银行,地点设在山西省兴县城内,这是山西省境内革命根据地最早的银行,也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创办的第一家银行。银行资金由“战地动员委员会”动员全县富户捐献。兴县农民银行建立后,发行了兴县农民银行币,从1937年到1938年,共计发行15万元小额票,金额是五分、二角、五角、一元等。

  1939年,山西军阀阎锡山制造了反共的“晋西事变”。中共中央为争取阎锡山继续抗战,曾派高层领导与其谈判,达成了停止武装冲突、划分驻地、分区抗战的协议。但阎锡山顽固势力并未因此改变反共立场,他们断绝了对抗日根据地的供给,与此同时日军也加强了对根据地的军事扫荡。

  在残酷的环境下,晋西北行政公署决定以兴县农民银行为基础,于1940年5月10日在兴县成立了西北农民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经济领域与敌人展开了有理有节、针锋相对的斗争。边区首先发行了“西北农民银行币”(简称西农币)。西北农民银行的机构体系相当完备,晋西北有总行,各区有分行,县有办事处,主要地方还设有代办所,银行受同级政府领导。西北农民银行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支持农业生产,繁荣根据地经济。

  随着革命形势的顺利发展,为早日解放全中国,党中央决定从1947年起将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西北农民银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合并后,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西农币成为整个西北解放区的本位币,直到1948年12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为止。

  1935年10月,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11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改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简称西北分行)。同时,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也决定将陕甘晋银行并入西北分行。西北分行行长由中央财政部长林伯渠兼任,副行长是曹菊如。行址初设瓦窑堡,1936年随中央迁至保安(今志丹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9月边区政府成立,10月1日西北分行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延安,行长由曹菊如同志担任。

  陕甘宁边区银行最初由边区政府领导。1938年底,中共中央成立财政经济部,统一管理边区财政经济工作,次年,边区银行划归该部领导。194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央财政经济部属边区性质的机构,一律移交边区。1942年10月,成立西北财经办事处,统一领导陕甘宁、晋绥两边区的财政工作。这样边区银行形成了双重领导体制。1947年3月,边区自卫战爆发,边区银行随边区党政机关转移至山西。同年9月,中共西北局兴县会议决定,陕甘宁边区银行与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至此,陕甘宁边区银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北海银行

  北海银行是山东解放区的地方银行。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春,共产党领导胶东根据地的蓬莱县、黄县、掖县武装起义占领县城,建立了县政权,并且联合建成了北海区督查专员公署。该地区历来富庶,商业经济比较发达。在正确执行抗日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各方面人士展开地方建设的同时,革命政权及时采纳了掖县一位银行家提出的“建立自己的银行,保家卫国”的建议,集资25万元资金,于1938年12月1日在地处北海之滨的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并发行了一角、二角、五角和一元面值的北海银行券。

  1939年春,胶东局势恶化,银行被迫停业解散。中共山东分局得悉后,指示应迅速恢复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1939年8月北海银行又在胶东根据地恢复重建。之后,中共山东分局决定在全省统一建立北海银行。总行设在鲁中,并发行了山东北海币。北海银行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重要的物资基础。

边区银行成功的根本原因

  首先,边区银行有一批党的优秀银行工作者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革命根据地银行的成立得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的坚强领导,也为新中国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金融事业的栋梁之才和业务骨干。原华北银行总经理南汉宸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首任行长;原冀南银行行长胡景沄同志解放后任中国人民银行的第一位副行长;原晋察冀银行所属的热河省分行行长、后任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的曹菊如同志在1954年11月至1964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原冀南银行副行长陈希愈同志在1973年5月至1978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银行业务骨干上,仅冀南银行就由开始的几十个人发展到后来的五千多人。
  在边区银行的策划、运作和管理上,各银行均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网络体系、严密的组织方法、有效的应急控制系统和机动灵活的业务内容。以冀南银行为例,冀南银行在解放区银行史上,是管理到位、制度健全、内部机构层次分明的银行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冀南银行共开办存、贷、汇业务10多项,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40多部。冀南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层次较为完备,形成了总行、区行、分行、县支行四级管理体制。在内部机构设置方面,总行设总务部、会计部、发行部、业务部、监察委员会和直属印刷厂,区行设政治秘书、行政秘书、业务秘书、监察委员和直属的印刷所,分行设总务科、会计科、出纳科、业务科、稽核审计科和政治秘书,县支行设会计股、出纳股和营业股。1943年1月冀南银行总行决定实行监委制,各区行委派监察委员。这些制度和办法为新中国成立后迅速接管国民党的官僚银行并对私人钱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04年第11期)

 

华北银行

  1948年10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布,晋察冀边区银行与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银行正式合并成为华北银行。

  晋察冀边区银行
  1937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北上抗日,在华北敌后创建了第一个抗日根据地——晋察冀边区。1938年3月20日,在山西省五台县石嘴村正式成立了晋察冀边区银行,由关学文同志担任经理。该行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先后在山西和河北境内多次转移,机构也根据战事需要多次进行缩编或扩张,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1948年华北重镇石家庄解放,同年4月,晋察冀边区银行在石家庄与冀南银行联合办公,直到当年10月华北银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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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南银行
  1937年,八路军第129师在刘伯承师长、邓小平政委率领下挺进晋东南创建根据地,并以太行山为依托,成立了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向晋冀鲁豫平原发展。129师坚决执行1938年10月中共六中全会精神:有计划地与敌人发行伪币及破坏法币的政策作斗争,允许被隔断区设立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邓小平同志在《太行区的经济建设》一文中指出:我们的货币政策,也是发展生产与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冀南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
  早在1938年8月,在山西抗日进步组织——牺牲救国同盟会(简称牺盟会)和山西省第三、第五行政专员公署支持帮助下,“上党银号”首先在山西沁县郭村成立,发行“上党银票号”,积极为抗日战争服务。1939年春,太行抗日革命根据地为活跃区内金融,弥补“上党银票号”不足,发行了“第五行政区合作社流通券”。1939年4月,冀南行政区公署成立经济委员会。同年8月7日,冀南经济委员会制定《冀南游击区经济建设计划大纲》,提出要巩固法币,打击伪钞,绝对禁止伪币假币假钞之行使,收回土票杂币。1939年9月16日,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宣布成立冀南银行并发行冀钞,要求冀南银行成为“培养抗战经济的摇篮”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堡垒”。1939年10月15日,冀南银行在山西省黎城县小寨村正式成立。同时“上党银号”结束发行,人员和财产并入冀南银行。冀南银行出于安全考虑,对外先后称129师财经处、18集团军工作团等番号,以尽可能躲开敌人的袭击。直到新中国诞生的前夜,冀南银行才搬出山西黎城。
  考察冀南银行的历史,不能不提到鲁西银行。鲁西银行是冀察豫边区的地方银行。1939年3月,八路军115师在代师长陈光和政委罗荣桓的率领下,进军鲁西地区,师部和鲁西区党委联合组成鲁西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鲁西地区的各项工作。为了筹集抗战经费,有些县发行了地方流通券。为了统一对鲁西地区抗钞发行工作的领导,鲁西军政委员会于1939年5月在东平湖一带筹办了鲁西银行,发行了鲁西货币,银行经理由115师供给部部长兼任。抗战胜利后,为统一管理晋鲁豫和晋冀豫两个战略区的经济工作,1945年11月中共晋鲁豫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由冀南银行统一管理两个战略区的货币发行。1946年1月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改建成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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