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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之门:“门里”目睛明,“门外”眼迷离

 兰斯洛 2010-08-26

谈到保险,大部分消费者都对业务员的软磨硬泡、电话骚扰印象深刻,而对自己所买的保险到底是怎么回事实是一知半解,甚至全然没有概念。

近日上海的陈女士向世纪保网反映:她的先生“被电销”了一份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的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然而发生意外理赔时却“被合同化”,从而引发了保险销售问题和理赔难的连锁反应。

无奈“被电销”,合同条款是个迷

我老公就办理了招商信用卡,不知保险公司哪里来的信息资料。招商保险推销员整天电话骚扰不停,为了避免保险推销员的电话骚扰,我老公就买了这份保险,合同里面的条款什么都不知道,合同也是邮寄过来的。推销保险的时候,就说这个保险好,价格又便宜。

这就是陈女士的先生的买保险经历。

保险公司处于“保险之门”之内,掌握了客户的基本信息,业务员采取电话轰炸攻势,总之要去掉客户言语中的“不”字,把沉默当默认,把勉强不拒绝当满意同意。

客户在“保险之门”之外,面对着信息不对称的处境,对电话那头的保险公司不甚了解,而被推销的保险的合同内容更是个迷,白纸黑字的文字内容已是晦涩,更何况仅仅凭着听觉而接受的信息?纵然想要伸长脖子探一探里面的究竟,谈何容易啊!

理在条款,理赔时“被合同化”

如果没有发生意外去理赔,陈女士和她先生也许根本不会在意躺在家里的那份保单。岂料天有不测风云,她先生遭遇了一次严重的意外交通事故。

我老公小肠切除56厘米,伤势太重不能起床。因特殊原因医院正在装修(有医院证明:不适合病人休养,同意保留床位),因我老公身体太虚弱,受不了装修的环境,东区要装修病房,我老公要转到西区,我就跟医生协商:让我们回家静养几天,伤势实在太重不能办出院小结呀,不是象保险公司想的那样诚心挂在医院的。我老公办出院小结的时候还没恢复呢。

于是,陈女士和她先生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交住院小结171天,没料“门里”传来的信息是:按条款只能赔付住院收入14天。“门外”的夫妻俩就傻了眼。

问其原因,保险公司拿了理出来。保险合同释义:本附加合同所称的住院日数是指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实际的住院治疗日数住院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所以,因按条款责任,只有14天是满足住院日数释义的。

“被电销”了一份保险,合同内容未清晰,理赔时遭“合同化”,陈女士夫妻俩直喊冤。

“门里门外”信息不对称

世纪保网在处理保险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消费者对于保险理赔问题的投诉中,实则很大程度地也夹杂着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投诉。很多客户都反映理赔时与保险销售时的说法大相径庭,买保险时客户摸了个“门影”,理赔时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更是层层阻隔。

“门里”的保险公司是有理有据,深谙保险之理,却并没有打开“保险之门”,将相关必要重要的信息传递给“门外”的消费者。致使“门外”的消费者是眼迷离,驻足观望却无门可进。

能否为广大消费者打开“保险之门”,让更多的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顺顺利利的理赔,也从源头扼杀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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