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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宋代“诗史”说的阐释学本质(2)

 昵称191190 2010-08-29

略论宋代“诗史”说的阐释学本质(2)

2010-07-17 来源:读书人   [收藏此页]  复制
论文关键词:诗史历史属性政治属性   论文摘要:杜甫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在唐代被称为“诗史”。宋人接受“诗史”说并加以深化,主要从诗歌的历史属性政治属性两方面进行了阐释,且付诸于文学研究与创作中,使“诗史”概念的内涵扩大与转型,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
本篇论文由网友投稿,读书人只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请大家参考,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矣。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读者不以吉甫、奚斯为谄,屈平、宋玉为谤者,何也?盖不虚美,不隐恶故也。是则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驾南、董,俱称良直者矣。
  这段论述有三点值得重视:一、诗歌与历史一样“不虚美,不隐恶”,能如实反映社会现实,以察兴亡;二、他赞扬吉甫、奚斯、屈平、宋玉等人及其作品“不虚美,不隐恶”,不谄、不谤;三、大力张扬中国古代诗、史混同论,认为文学与历史具有同样重要的历史价值,具有同样“言成轨则,为世龟镜”的历史借鉴作用。宋人的“诗史”观与此何其相似!邵雍在《诗史吟》说:“史笔善记事,长于炫其文;文胜则实丧,徒憎口云云。诗史善记事,长于造其真;真胜则华去,非如目纷纷。”即“诗史善记事”,可以记录下真实而形象的历史画面,比历史书更能反映出历史的本真状态,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表明了宋人对于诗史作用的认识以及对于社会现实的密切关注,这是“诗史”概念进一步扩大的第一个原因。不仅如此,宋人还把其他人反映社会现实、爱国忧民,甚至具有讽喻意味的诗歌也称之为“诗史”。如自居易、聂夷中等人的诗因此被称为“诗史”:
  聂夷中,河南人,有诗日:“二月卖新丝,五月染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孙光宪谓有三百篇之旨,此亦谓“诗史” “三百篇之旨”指《毛诗序》所云“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强调其讽时谕世的政治教化作用。自居易更是变本加厉,批评杜甫具有“风雅比兴”之旨的诗歌“亦不过三四十”,倡导诗歌直接干预政治,“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缺,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达到“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的目的。这种“言成轨则,为世龟镜”的历史借鉴作用,不仅在于直陈时事以诗记史,还要如白居易那样“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如史一样明得失,“救济人病,裨补时缺”。这是“诗史”概念进一步扩大的第二个原因。
  但是,作为一种直接干预政治的工具,文学反映社会现实,必然受到政治的反拨。白居易的讽谕诗当时就被“不相与者,号为沽名,号为诋讦,号为讪谤。”苏轼因为写诗讥讽王安石新政,在“乌台诗案”中差点丢掉性命,意味着以文学经世致用的思想在党争中碰了壁。韩评价云:“长公(苏轼)亲见庆历人才之盛,备知安石变法之弊,进身元{右更化,卒罗绍圣觉祸。凡所感激,尽吐于诗,其诗视少陵为多,其荣悴升沉亦与少陵仅以奔行在者异。少陵事状颇略,而长公政绩独详,唐之杂纂不载少陵,而两宋纪录非长公不道。”随着党争的日益激烈,新旧两党的争斗已从政见的不同扩展到文学领域,文字成了两党人内部倾轧的借口和重要工具。诗人经世致用的政治热情逐渐减退,对现实逐渐漠视,文学反映社会现实的功能也随之弱化。宋人又从杜甫的诗歌中体悟出了“忠君忧民之心”,这既与其忠君报国的理念相符,是政治属性在文学阐释上的具体体现,也标志着“诗史”概念的转型与内涵的缩小。苏轼认为杜甫“一饭未尝忘君”观点在北宋最具代表性,绵延数百年,影响深远。南宋黄彻《巩溪诗话》最具代表性:
  世人喜子关造次不忘君,尝观其祖审言《除夜》云:“还将万亿寿,更谒九重城。”则教忠之家风旧矣。
  老杜所以为人称慕者,不独文章为工,盖其语默所生,君臣之外,非父子兄弟,即朋友黎庶也。
  今观杜集忧战伐,呼苍生,悯疮痍者,往往而是,岂直三四十而已哉,岂乐天未尝熟考之耶?”
  在黄彻的眼中,杜诗中“忧战伐,呼苍生,悯疮痍”的忠君爱国、忧国忧民思想的诗句,深得风雅比兴之旨。所以,在宋人的“诗史”概念中,它不仅指杜诗善陈时事的纪实性,也包括杜甫的爱国忧民之情。“忠君忧民之心”也因此成了杜诗中最光辉灿烂的一面,特别是在国家危难之中更为诗人所推崇,“他们对杜甫的体验仅与自己思想性格中‘终是爱君’的一面吻合,杜甫思想中那些与这种精神不相吻合的东西被忽略或有意舍弃了,杜甫的形象被高度理想化甚至神圣化了,‘诗圣’的形象便由此奠定了。”…忠君爱国、忧国忧民的思想,在经过靖康之难的洗礼后得到升华,超越了“诗史”的文学与历史意味,成为士大夫的道德准则。
  经世致用思潮增强了诗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感,强调文学的政教功利作用,并切合现实社会政治需要,使文学发挥了辅时及物的功用而获得发展的动力,但也逐渐产生了重道轻文的弊端和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的现象,忽视了文学重情感与词采的特性,许多本来不属于文学的内容包容于“文”的概念里,模糊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经学、史学和文学被同归于道之用,使文学观念又退回到魏晋六朝以前那种文学与经、史不分的泛文学阶段。这种观念潜藏着对文学自身特性的否定因素。在党争中累受贬谪的黄庭坚逐渐认识到“诗者,人之情性也……其发为讪谤侵凌,引颈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朝之忿者,人皆以为诗之祸,是失诗之旨,非诗之过也。”引简言之,直接干预政治的诗歌“讪谤侵凌”,是“失诗之旨”。只有克服其消极影响,文学思想才能按照自身特性进一步发展。江西派诗人洪炎对此进行了反省:“夫诗人赋咏于彼,兴托在此,阐绎优游而不迫切,其所感寓常微见端,使人三复玩味之,久而不厌,言不足而思有余,故可贵尚也”,指责杜甫、自居易的如《石壕吏》、《秦中吟》等讽时谕世的作品“几乎骂矣”,要求诗歌回到它先前的发展轨道。到了明代,杨慎等人认识到了宋人这种文学观念的消极影响及其弊端。作为前车之鉴,他们对宋人的“诗史”说进行了重新认识,对其流弊进行了批评,指出“诗非史”,强调诗歌的文学属性,以纠时代流弊。
  综上所述,宋人“诗史”说主要从历史属性与政治属性两方面阐释诗歌属性,使人们对诗歌的历史属性与政治属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不仅对文学理论与文学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人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其诗、史混同的观念也产生了重道轻文的弊端和以文为诗、以}义论为诗的现象,使文学重情感与词采的特性被忽视。明人从复归文学特性方面对其流弊予以纠正,清人则从考据学角度对历史属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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