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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贵阳启示录

 3gzylon 2010-08-30

7月盛夏,众多国内外政要、科学家、教育家、企业家云集贵阳城郊、花溪河畔,出席为期两天的2010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会议结束数天后,贵州省息烽县的部分农户,意外地分享了8万元补助金,尽管他们并不十分清楚,这笔钱来自何处。

俯瞰贵阳百花湖。

“‘绿色发展——我们在行动’是2010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的主题,开会排放了二氧化碳,为此就要付出代价;息烽县的农民使用沼气减排了二氧化碳,因而得到了收益,这也是我们这次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的绿色行动之一。”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秘书长章新胜如是解释。

这个小小的细节或许并不引人注目,却折射出贵阳这座西南名城清晰的发展思路。“建设生态文明要惠及百姓”,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点明了这一发展理念的核心。

行动的意义,胜过千言万语

“行动”是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题,只有走一条务实之路,才能事半功倍。

面对各地加快发展的竞争压力,贵阳决策层清醒地意识到,必须转变思路,扬长避短,另辟蹊径,而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被认定为最大的比较优势,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构想随之确立并付诸实践。

2007年12月29日,贵阳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通过《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明确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总抓手,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切入点,以建设生态文明拓展、丰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涵,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阶段性目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有贵阳特色的创建之路。

2008年10月,贵阳市在全国率先发布“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基础设施、生态文化、政府廉洁高效等六个方面,分33项指标,定量结合定性,一一量化各项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

2009年10月,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正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一年,环保部正式批准贵阳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为了更好实现“绿色转身”,相应的体制机制也要随之创新。2007年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堪称贵阳市拿起法律武器保护“青山绿水”的一大创举。

“成立环保法庭,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从法治的层面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纵深推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说,“保住青山绿水,既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也和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一脉相承。”

采取坚实有效的行动,让生态文明走进楼宇、社区、车间、田野。

建设生态文明,要求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益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的双赢。近年来,贵阳市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主动放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求的项目500多个,资金4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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