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树一流标杆示范 建生态文明城市

 大雅之堂308 2014-06-25
树一流标杆示范 建生态文明城市 ——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考察报告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   2014年05月29日  作 者: 市委政研室 【字号:

贵阳市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近年来,该市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总抓手,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荣誉称号,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全国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全国首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贵阳市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主要做法是:

一是持之以恒狠抓不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在同年召开的贵阳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上,出台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致力于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发达、文化特色鲜明、生态观念浓厚、市民和谐幸福、政府廉洁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坚持“五年打基础、十年见成效”,专心致志,一以贯之,在历次党代会、全委会报告中,都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主线,贯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措施制定和工作安排中。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贵阳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确保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敢为人先创新机制。撤销红枫湖管理处、百花湖管理处和阿哈水库管理处,成立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成为全国首个专门保护水源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整合市环保、林业、园林及“两湖一库”管理局的基础上,将市文明办、发改、工信、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涉及生态文明的相关职责划转并入,组建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在各县市区成立生态文明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绩效一票否决制。

三是健全法制强化保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不断完善生态立法、规范生态执法、健全生态司法。出台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在全国成立首家环保审判庭、环保法庭(后更名为生态保护法庭),统一司法管辖权,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和跨行政区、跨流域环保案件审理问题;加强检察环节的生态保护工作,成立市、县两级生态保护检察局,对生态保护案件实行专门机构办理;整合执法资源,在市公安局内设生态保护分局,办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通过以上措施,彻底改变了以行政区划人为分割的管理方式,开创了环境资源保护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诉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先河。

四是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通过多种手段方式,促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推动生态意识上升为全民意识、主流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节约理念培养、倡导简朴节约的生态文化,与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编写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地方中小学教材、市民读本、干部读本,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超过95%;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传统道德教育基地、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等作用,推行现场式、体验式公众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倡导开展绿丝带志愿服务,志愿者人数超过全市总人口的10%;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进机关、进课堂、进工厂、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促进公众生态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的养成。

五是打造平台展示形象。贵阳是国内第一个举办生态文明主题会议的城市。从2009年起,连续四年举办高规格的生态文明贵阳会议,成为交流生态文明理念、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从2013年起,会议升格为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经国家批准的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高端峰会,有力提升了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生态兴则文明盛,生态衰则文明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贵阳市敢为人先、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为此建议:

一是扎实推进美丽合肥建设。按照“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化美好乡村建设成果,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当前,要抓住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这一重中之重,加大规划编制与申报力度,力争获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示范区二期、三期项目建设,确保早见成效。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四大专项行动”,让天蓝地绿水清城洁成为常态。

二是深化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尽早出台《巢湖流域管理条例》,突破行政区域边界,确保巢管局“六大职能”落到实处;按照新近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精神,加快水环境、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规的修订及立法进程;坚持对环保违法“零容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三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合肥版”的要求,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按照市域主体功能区划分,进一步完善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门的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市域内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等制度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区域共建共治机制。
    四是提高生态文明普及水平。一方面,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大众抓起、从日常抓起,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进课堂、进书本、进教材、进头脑,在公园、重点绿化区域设置生态文明宣传栏,普及大众生态知识,培育公众养成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及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执笔:魏从兰、薛海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