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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职业道德绪论

 灯火闌珊 2010-09-01

一、道德的含义与特征

(一)道德概念的词源考察

在中国古代汉语里,道和德是分开使用的。“道”本意为道路。《说文》里记载:“道,所行之道也。”后引申为原则、规律、规则。在春秋战国时,各流派对“道”的理解不尽相同,如老子讲的“道”主要指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孔子讲的“道”是指治国做人的原则。“德”本意为得,表示对“道”的认识、实践,尔后有所得。从“德”字的构形看,从直到心,心得正直即为德。于是,“德”便引申为“品德”、“道德品质”。由此可以看出,构成“道德”一词的“道”与“德”的词源含义都是指应该如何的行为规范。只是,“道”是指外在的规范,而“德”是内心的收获,内在的规范。

至于道德二字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则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荀子。他在《劝学》篇中说:“故学之乎礼而止矣,夫是谓道德之极。”认为求学问应该以达到礼为止境,达到了礼就算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总之,从词语的溯源中,我们可以看出,“道德”就是将一定社会的行为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个人的品质、道德。

在西方,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风俗(mores), mores则是拉丁文mos(即习俗、性格)的复数,后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根据希腊道德生活的经验,从mores一词创造了一个形容词(moralis)指国家生活的道德风俗和人们的道德个性。以后英文的morality则沿袭了这一含义。由此可见,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道德一词包含了社会的道德原则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两个方面的内容。

(二)道德定义

道德是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长期按照这些行为规范行事所形成的道德品质。

道德的调整对象:

第一、道德是调节人们之间主要是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生来首先要处理的基本关系。人一出生,便生活在家庭和社会里,便和别人发生这种或那种联系。在家里要处理好与父母、兄弟、姐妹及夫妻关系。在学校要处理好和老师、同学、工友们的关系。这些关系里面包含着复杂的道德关系,处理好就能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幸福和快乐,处理不好就会带来烦恼和痛苦。道德的调节功能和稳定功能,主要表现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个人要实现其物质和精神的追求目标,其行为和结果必然影响他人和社会。因此,个人在处理与他人关系时,必须以社会道德规范约束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乃至社会整体利益相一致,从而保持社会的有序、稳定。

第二、道德是调节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生来就要面对和处理的基本关系,也是需要道德调整、协调的重要关系。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发扬中华民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优良道德传统,弘扬共产主义道德,实践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引导全社会成员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使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三、道德是调整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们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否属于道德范畴,这是学术界不同意见争论的焦点,也是当代道德概念与现行道德概念的根本分野。当代生态伦理学虽然赞同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道德概念,但由于失之偏颇,也就不够科学。现代生态伦理学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主张一切生物和人一样具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主张将道德行为的研究从人与人之间推广到人与自然之间,要求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界的利益。这种理论,把人类和自然界当作是并列的二元或多元主体,这不仅在理论上导致了伦理学的非主体性,而且在实践上,把伦理规范置于人兽之间,为许多人兽之间的变态行为提供了理论根据。还有一种观点虽然承认生态环境的伦理学性质,但坚持认为伦理学就是研究人际关系的一般规范和准则的学科,“伦理”、“道德”是适用于人与人之间价值关系的概念。人如何对待自然界,实质上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的问题,是人类的部分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关系。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定义,可以以法律为参照物进行一下比较:

  

道德

法律

概念

道德是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所形成的道德品质。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产生时间

早在原始社会就以风俗习惯的形式存在了。(国家之前就有了)

伴随着国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

发展规律

阶级消灭以后还将成为全民的共同行为准则。

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的消亡而消灭

*力量

*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来维持,借助社会舆论来发挥作用(非强制性力量)

*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有公、检、法、军队等暴力机关保证实施)

作用范围

比法律广泛,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可以管到。比如对三角恋爱。

只对触犯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加以干涉。

作用方式

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弃恶扬善的劝阻和赞许,评判与示范,讲的是“应当”。

对一定行为的禁止,对不法行为的制裁,讲的是“不准”、“不许”。

使用特征

灵活性、广泛性,称之为“不成文法”。

形成条文,严肃刻板。

(三)道德的基本特征

1、规范性。道德的规范性是指道德主要是通过规范来发挥作用。首先,道德就是通过规范向人们昭示其行为“应当怎样”的模式,以此来保证社会道德秩序得到遵守的同时,引导人们朝着加强道德修养、完善自我的目标迈进。没有了规范,道德就没有了实质性内容。没有规范环节,就不能形成社会实践的优良德行,就不可能形成优良的社会道德风尚(举例)。其次,人们行为的真、善、美,是以合乎一定的道德规范为条件的。规范作为一般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原则性地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但是懂得应该做,并不意味着知道如何做。如何做牵扯到行为方式和程序等问题。仅仅具有某种道德知识,也知道道德规范要求,并不一定就能产生道德行为。但不懂相关的道德知识,不清楚起码的道德规范要求,就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所以,行为的真、善、美,是以合乎一定的道德规范为条件的。规范性是道德的典型特征。

2、主体性。道德的主体性也就是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在一定的道德环境中对待面临的道德客体——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自主自觉性。尽管就每一个个体来说,道德规范是一种既定、现成的力量,但归根结底,道德是人的生活经验和人的社会需要的产物,而非外在于人的异己力量。因此,就每一个时代的人类个体来说,道德规范一方面使人的生命活动受到全人类经验和当时社会需要的调节,同时人又有能力并且有可能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变革和更新道德观念。比如封建社会“二十四孝”里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等就是过时的,没落的道德规范,必然被抛弃。总之,人不是机械地奉行道德规范的被动客体,而是作为道德的创造者和体现者的积极的主体。

3、利害性。道德的利害性是指道德对人对己产生厉害影响。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有许多,那么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道德行为还是非道德行为呢?将道德现象加以分析归纳,主要有三种:一、克己让人,或叫损己利人,包括舍己救人等,这是一种高尚的、积极向上的道德;二、利己利人,也即互利互惠,平等互助,这是一种广泛性的道德;三、损人利己,也即害人利己,这是不道德的,是落后的道德,是腐朽没落人生的道德表现。由此,可以发现,判定“道德的”和“不道德的”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行为对人对己是有利还是有害,一般来说对他人有利的就被认定是道德的,对他人有害的就被认定是不道德的。是不是只要对人对己产生利害影响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了呢? 否。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并非出于自主自愿的行为。这类行为虽然对人对己产生了利害影响,但仍然是无所谓道德的与不道德的,人们也并不或无法对这种行为作道德评判,例如行人交通违章,被罚拿小黄旗维护交通秩序。另一类情况是并非出于自己觉悟和意识到行为对人对己的利害影响而作出的行为。例如,一个两三岁的小孩用玩具砸身边的人。由此可见,自主(可涵盖 “自愿”)和自觉(可含“觉悟”和“意识到”)也是道德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道德行为区别于非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是且仅仅是行为的自主自觉性和对人对己的利害性。

(四)道德起源与人类道德研究的历史发展。

道德与伦理的区别:研究道德的学问叫伦理学。“伦”、“理”二字,最初是作为两个概念分开使用的。即使是在中国的古籍中,也是单用较多、较早,合用较少、较晚。“伦”字的原义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辈分,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群、类、比、序等意思。“理”的原义是琢磨玉石使之变得规整。后来将二字合用,“伦理”便有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条理,使其变得规范、有序等涵义。在西方,“伦理”一词源于希腊语的伊索思。后来人们把它用来专指一个民族特有的生活习惯等,相当于汉语的“风尚”、“习俗”。再后来,几经演变,又有了汉语的“性格”、“品质”、“德性”等意思。

伦理与道德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都是通用的。因此,这个时期,伦理现象又叫道德现象,伦理行为又叫道德行为,伦理判断又叫道德判断,伦理学又可称为道德学。直到黑格尔才把它们加以区别。在黑格尔看来,伦理是指社会道德,道德是指个人道德。此后,道德较多地是指人们之间实际的道德关系,伦理则较多的是指有关这种关系的道理。

对于道德这种现象的起源,在马克思主义学说诞生以前有几种不同的见解:

(1)神源论(亦称“神启论”)。我国的孔子认为“天生德于予”,把道德起源归于天;欧洲中世纪的科学家认为道德起源于上帝,基督教的“摩西十戒”(孝敬父母,不杀人,不*淫,不偷盗,不作假证陷害他人,不贪不义之财等);佛教“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说成是上帝神明对人的启示,后来,成为宗教的道德戒律,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

 (2)心源论(或天赋论)。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吾也,吾固有之也”,意思是说仁义礼智之类的道德规范不是后来形成的,根源于人心,是先天固有的良知。德国近代哲学家费尔巴哈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的“趋乐避苦”的天性。快乐的有益的是善,痛苦的有害的是恶,善良是从本性中产生的,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3)庸俗进化论。德国的思想家考茨基从动物的本能中寻找道德的根源,如“合群”、“母爱”等,把人的道德看成是动物本能的演化,这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说法。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上屋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必须而且只能从人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本身去探讨道德的起源:

    (1)道德萌发于人类早期劳动和简单的交往。原始社会的人类,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和本身能力低下,不得不以群体活动的方式来谋取物质生活资料,也不得不以平均分享这些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来维持群体活动的生存。这样人们之间客观上便存在着一些最简单的交往和关系,由于劳动和交往,促进了语言和思维的发展。为了协同劳动中的行动,交流彼此的感受,保持群体内应有的秩序,从而产生道德的萌芽。

   (2)道德形成于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出现了劳动分工,分工使个体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了,从而逐步意识到个人的存在,自我意识增强了。而社会分工和交换又加强了劳动者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并随之出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整体之间的矛盾,这就必然产生调解这些矛盾的自觉要求,于是逐步产生了维护整体利益的义务观念,产生了义务和权利之类的道德意识,社会分工是道德形成的关键。

    (3)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出现使道德成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由于生产的发展,使劳动有了剩余产品,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剥削阶级中的一部份人有可能*另一部分人提供的剩余劳动产品维持生活,自己不再从事体力劳动而专门从事脑力劳动,他们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对社会现象进行集中和概括,形成较系统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使道德成为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

先有了道德现象的出现,才有了人们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和研究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地学科——伦理学。伦理学说的发展中西方有不同的特色。

1、中国。中国的伦理道德思想萌芽于尧舜时代。春秋末年,儒家创始人孔子开始系统地讲授道德问题。《论语》是中国第一部伦理学著作。继《论语》之后,主要有《墨子》、《荀子》《孟子》,秦汉之际成书的《大学》、《中庸》也都是中国古代较早的伦理学著作。到了20世纪,伦理学研究又出现了自由主义的西化派思潮,现代新儒家思潮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体系。建国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道德研究也重新步入正规,同时对伦理学分支学科进行了深入研究,诸如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史,中外伦理思想史、应用伦理学、现实道德问题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等的研究,都取得了不少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

2、西方。在西方,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论是西方道德研究的源头。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开始对当时的许多道德现象进行整理,创立了以道德作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这一学科。亚里士多德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尼可马科将他的思想和讲稿加以整理,写成了《尼可马科伦理学》,这是西方最早的伦理学著作,以后又有《欧德米亚伦理学》和《大伦理学》问世,这三部著作都是记载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的著作。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西方伦理学的中心也从美德伦理学转入到了规范伦理学阶段。从规范伦理学的产生,一直到十九世纪末,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几乎是同一概念。1903年,英国哲学家摩尔《伦理学原理》的发表,宣告了一种新的伦理学----元伦理学的诞生。因此,当今科学伦理学的结构体系也就是由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构成。

二、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的含义

1、何谓职业:是指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例如,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管理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教育和传授知识是教师的职业,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业,演戏是演员的职业等。

由于从事某种特定职业的人们有着共同的劳动方式,经受着共同的职业训练,因而往往具有共同的职业兴趣、态度、爱好、心理习惯和行为方式,这些东西结成某些特殊的关系,形成特殊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从而产生特殊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

2、职业道德: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长期按照这些行为规范行事所形成的职业道德品质,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每一种职业道德对其从业者有着具体的道德要求,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道德要求,比如对医生的(救死扶伤)、对军人的(忠诚勇敢),他们的职责要求不同,他们的道德要求也不同。职业道德有别于道德的其他类型,有其独特的属性和鲜明的职业特色。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1、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无论哪种职业,都是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都有着漫长的发展过程。教师、医生、军人等古老的职业,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伴随现代工业产生的新型职业也有几十年或几百年的历史。虽然这些职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但是,无论在哪个时代,每种职业所要调整的基本的道德关系却是大致相同的。如,军人在历朝历代,主要的工作都是打仗、抵御入侵、保家卫国的,他们的职业道德都是要求忠诚、勇敢、奉献,对医生就是救死扶伤,努力解除病人的痛苦。正因为如此,职业道德规范一经形成就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较大的稳定性,不会朝令夕改。

2、表达形式上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职业道德是同各种不同职业活动相联系的,人们的职业活动包括职业目的、责任、手段、技能、纪律、对象、效果、环境等都是具体的,因而道德要求也是具体的。所以职业道德大多是针对职业活动的某些具体关系、具体情况而定的,它往往不仅仅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而是非常具体而明确的,同时还要适应本职业的具体条件和人们的接受能力。因而,在表达形式上灵活机动,它往往用体现各职业特征的言简意明的形式,如章程、守则、公约、誓词、保证、条例、须知等表达职业道德的要求。这样易于记忆,便于实际操作,有利于培养从业人员形成良好职业心理、职业作风和职业习惯,同时也很容易被该职业的服务对象所掌握,用来作为评价该职业的从业者职业道德优劣的标准。

3、调节范围上的确定性。职业道德作为一定职业范围内的道德,它的观念、规范和内容是由各种职业的具体利益、义务和职业内容决定的。它规定着特定职业的工作人员的内部关系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因而,每一种职业道德只能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起作用,主要用来约束从事本职业的工作人员。对于不属于本职业的人员,或本职业人员在该职业以外的行为活动,它往往起不到约束和调节作用。如律师道德要求律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仗义执言,据理力争,而对运动员、演员则不能这样要求。至于有些职业的特殊道德规定,像医生为病人病情保密,演员在演出中可以扮演各种角色并逼真地表现其感情等,更是被严格限制在特定地职业范围内。

(三)职业道德的历史发展

1  职业道德萌芽于原始社会。职业道德的产生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在原始社会早期,

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以采集、狩猎为主,男女老少一起参加劳动,还没有专门地社会分工,也就没有专门地职业,更不会产生职业道德。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原始社会两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部落、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部落以及以手工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原始城市,这时具有专门职能的社会劳动职业形成了,出现了不同的职业集团。这些职业集团从事着不同的职业实践,承担着不同的职业责任,产生了各自的职业利益和需要,形成了因行业不同的某些用来调节、指导、约束职业行为的职业道德,当然这种职业道德还仅仅是某些与职业有关的的道德习俗和风尚。

2  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脑

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以及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这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是导致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据我国战国时期成书的《周礼· 考工记》记载:“国有六职”,即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幼。与职业分工相对应的一些重要领域的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已经初现,特别是像教师、官吏等传统职业的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已经有明确表述。如《论语》中记载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就是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周礼· 考工记》提出的“敬德保民”就是对官吏的道德要求。封建社会,生产进一步发展并出现了一些大城市,如我国唐代的京城长安,居民达30余万户,仅东市就有几千个店铺,220种行业。明朝初年,全国大城市有30多处,当时的北京人口达66万,南京人口达100万之众。在公元1011世纪,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西欧也出现了一系列封建城市。这些大大促进了社会分工和职业分化,职业道德其形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如唐代著名的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方.太医精诚篇》中提出了医生的职业道德是“若有疾厄来求救等,不得问贫*富贵,长幼姘岂,怨善亲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其他,关于文艺、教育等方面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历史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这些情况说明,职业分工及相应的职业道德,在封建社会已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3、职业道德正式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明确。不但保持了工人、农民、商人、教师、医生等古老传统职业及其职业道德,而且出现了诸如律师、工程师、新闻记者等等新的职业,并形成了一些新的职业道德。例如,对新闻记者的道德要求,根据国际大多数新闻机构的协商,确认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最重要的是要“公正”、“真实”、“要向读者负责”,“保持正直和独立”,“尊重职业秘密等”等。资本主义商业道德中的“文明经商,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以及“宾至如归”,“见客面带三分笑”的服务态度等。1819世纪,欧洲出现了各种地方性的职业协会,到20世纪,世界性的职业协会也出现了。各种职业协会普遍制定了包含有职业道德的规章、守则等。这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引起了思想家们的重视,各种研究职业道德的职业伦理学应运而生。资本主义社会是职业道德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

4、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社会发生了质的飞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社会分工

和劳动分工,已经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不平等现象,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政权掌握在劳动人民手中,从而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广泛的社会基础,尤其是制度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利益,它所调节的关系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职业员工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它调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它要求从业人员树立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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