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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三重根或哲学学原理 - 哲学 - 社科论坛 - Powered by Discuz!

 andyedith 2010-09-02

哲学的三重根或哲学学原理

哲学的三重根或哲学学原理[①]
                          (及哲学史分析框架)
                               黄凤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摘要】根据存在的三重根原理,本文回答了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本文认为哲学的外部
联系是价值观;内部联系是本体论;外内联系是认识论。并给出了分析哲学史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哲学的三重根  价值观  本体论  认识论

一 哲学与其它科学(挤出全部自我意识(伦理哲学等社会科学);不挤出自我意识(自然科学和科学学);挤出部分自我意识(经济政治等社会科学))
有人认为,哲学的方法是反思。我赞成,但是结合作者在《社会科学学原理》一文的论述,这个观点需要做出扩展。作者的《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一文认为,反思是主体挤出自我意识而去反映主体本身的过程。主体在反思中反映了主体的历史实践内容。根据作者在《科学学原理草稿》中的定义,实践即主体。不同的实践内容,反映了不同的主体内容。政治(国内社会分工/国内阶级分工)实践反映了主体的政治内容。经济(国内社会分工/国内阶级分工)实践反映了主体的经济内容。而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就是通过挤出自我意识来反映相应实践内容的科学。表现为政治价值观及其制度体系和经济价值观及其制度体系等。但是,由于政治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只反映了主体的部分实践内容,因此挤出的自我意识必然是部分的。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等社会科学挤出相应的部分自我意识,并通过反映相应的部分实践内容来定义这部分自我意识(反思即定义自我意识,因此就必须反映自我意识的外部联系即相应实践内容,才能定义。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定义部分自我意识,因此只需要这部分自我意识的相应外部联系)。而伦理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的反思过程是定义全部自我意识,因此就必须反映全部实践内容(全部自我意识的外部联系是全部实践内容)。伦理学对主体的全部实践内容的反映表现为哲学价值观。因此,应该说,社会科学的方法是反思。而伦理等哲学社会科学的方法是全部反思,经济政治等社会科学的方法是部分反思。
却没有人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是反思。确实,自然科学不需要主体挤出自我意识,但是自然科学(自然存在反映实践)作为实践的构成部分,就必然有自我意识的控制。只是,这种自我意识不被主体挤出,是处于一种潜意识或无意识的状态。因为,自然科学的目的不是定义主体自身即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而是要定义自然存在。因此,自然科学不需要挤出自我意识。同理,作者形成《科学学原理》及《社会科学学原理》等知识,也是不需要挤出自我意识,而去定义作为自然存在的实践或主体。《社会科学学原理》的研究对象是作为自然存在的所有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内容及其发展规律(自然科学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作为自然存在的所有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内容及其发展规律),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某一(国家)主体通过挤出自我意识,来反映自身的全部或部分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内容和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内容(国际自然分工实践是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外部联系.诸如科技伦理学或国际经济学等都可视为以通过反映国内社会分工实践的外部联系来定义主体自身的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
二 哲学的三重根(哲学知识体系的悖论与完备性;外部联系:(国家主体:主体主义国家/客体主义国家)价值观/论(伦理学);内部联系:本体论;外内联系:认识论(价值论和认识论等于本体论))
哲学知识体系的完备性与悖论。哥德尔定理向我们展示了任何形式体系在不追求完备的条件下都不会出现悖论的观点。作者的理解是,任何形式体系只要不对存在作客观地反映都不会出现悖论,因为悖论的实质不是形式体系内部矛盾而是形式体系与客观存在之间的矛盾。 导致数学史上几次危机的悖论,都是既有数学知识体系与人类不断反映的自然客观存在之间的矛盾,而不是既有数学知识体系内部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方式是超越历史实践的新实践(后文将讲到,从研究自然存在的主体存在的科学学角度看,矛盾即使作为一种纯粹思维现象是不存在的,它只反映了既有(知识)形式体系(历史实践的反映存在物)是新实践的外部联系)。【借此,作者提出一种观点。人类用以反映存在的知识体系的元形式或最高形式是Y=F(X)(尽管作为知识的元形式或最高性质或逻辑知识,因其假说性质,真理性等于最前沿物理学知识。请参见《科学学原理草稿》科学的成果一章)。这是人类历史反映实践的总和的反映,尽管其本身作为一个知识形式可能随实践的深入而不能完备(即同向论一样,属于假说性质)。其他任何知识的形式体系,都是对存在的这三重根的深入求解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数学也一样。为了解决既有数学知识体系面对实践所遇到的困难,数(即反映存在的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的。数经历了从正整数到0再到负整数再到分数小数再到无理数实数再到复数再到概率集合等的扩展。反映存在的外内联系的F()的形式也经历了+到-到*/到实函数到复函数到模糊函数等的扩展。数学知识体系就是反映和向的精确知识体系。其他概念知识体系是反映和向的模糊知识体系。外内联系实际上可以看作是缺乏深入反映的内部联系之近外部联系。三种联系都是单位向的和形式。单位向、和向及存在的三重根之关系,请参见《存在的三重根及其求解》】。换句话说,作为反映实践转化物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再没有新的反映实践产生之前,该体系是完备的。当新的实践或反应实践产生后,悖论便产生了。哲学知识体系也一样。此节后文将把哲学的外部联系定义为(国家)价值观,内部联系定义为本体论,外内联系定义为认识论。在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变化之前,一个反映了哲学的这三种联系的哲学知识体系是完备的,当新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产生之后,人们便会根据新实践的反映成果来批判既有哲学知识体系的所谓悖论。新的哲学知识体系的产生过程是这样的,首先作为外部联系的价值观会变,其后作为内部联系的本体论会相应调整,其后是作为外内联系的认识论会相应调整(认识论作为和价值观/论而成本体论的外内联系被放在最后的调整的次序位置,是因为正如前面讲到的,外内联系是人们对缺少认识或反映的内部联系之(相对于外部联系)近外部联系的模糊反映。因此,其在知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是处在最后的次序位置)
外部联系:(国家主体:主体主义国家/客体主义国家)价值观/论(伦理学)。根据作者对哲学的理解,本文把哲学通过主体挤出自我意识所反映的实践内容限定为国家主体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内容,尽管反应阶级主体或其他包含个体主体的集体主体的实践内容的广义哲学仍然存在(比如个体的人生观,宇宙观或各种民间宗教等。其哲学知识体系一般很粗糙、朴素。体系性和思辨性都不如国家哲学)。价值观反映了实践内容。因此价值观的外部联系是实践。国家价值观的近外部联系是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远外部联系是国际自然分工实践。不同的国际自然分工实践,不同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决定了不同的国家价值观。根据《社会科学学原理》中把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大体上分为主体主义和客体主义两种,因此国家价值观总体上可分为主体主义和客体主义两种。如客体主义奴隶制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拥有先进的国际自然分工实践能力),主体主义奴隶制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拥有落后的国内社会分工实践能力),主体主义封建制国家实践,客体主义封建制国家实践,主体主义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实践,客体主义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实践,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等,相应地价值观也有这样一个序列,尽管价值观可能是以潜在于政治哲学、经济哲学之中的形式出现,也可能是以伦理学价值论的形式出现。这只是一个描述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和相应国家价值观发展演变情况的简单序列和总体分类。对历史上某一国家哲学的分析,就应该在这个序列中分类下指导下具体考察该国的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后文对主体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哲学和主体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哲学的区分,即源于对相关国家的国际自然分工实践和国内社会分工实践情况的具体考察。另外,价值观作为本体论的外部联系,可能是以潜意识的形式存在,也可能是挤出了自我意识的伦理学论证如价值论的形式存在,但不管怎么样,国家价值都决定了本体的性质。而且价值是连接本体和实践的唯一桥梁,因此价值观/论是本体论的外部联系。
内部联系:本体论。哲学作为主体挤出自我意识反映自身的科学,其最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主体的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正如Y=F(X) 所要表达的,人们认识某物,必须通过该物的外部联系来实现。当主体或哲学家不能如哲学学的逻辑来认识自身的时候,即碍于对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的近外部联系的反映(即不能科学地反映阶级及国家的形成、本质等),就必然追溯自我意识的远外部联系(人性论,即企图反映作为自然存在的主体或人的本质,尽管只反映了主体自身区别于其他主体的性质。唯物史观也有此因素)和终极远外部联系(本体伦),因为外部联系的性质决定了内部联系的性质,如原子核决定了原子的性质、原子决定了分子的性质、分子决定了生物大分子的性质、生物大分子决定了生物的性质、人类的生物性质决定了人类的社会性质一样(决定不同于等于)。人们对某物的外部联系的更深入更全面的反映,决定了对某物的认识程度。比如,对自我意识的认识,如不能通过近外部联系如相应国内社会分工实践、国际自然分工实践的性质,主体就会去认识作为自然存在的人的本质(资本主义国家哲学中类人猿理论就是从人类的生物层面的性质的远外部联系来反映资产阶级的自由自利人格特征的),甚至会去认识终极远外部联系的性质,尽管认识的过程中把自己的价值观投射到了本体的性质中,从而完成作为外部联系的价值观决定作为内部联系的本体论的哲学过程。补充一点,本体与以既有知识为类比为人类最基础最前沿的实践(如认识超弦。向。五行。运动。变化。发展等等。这种科学假说也在随人类实践的深入而深入。)指明方向的假说不同。前者形式上超越了既有知识体系,内容上却反映了主体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后者形式上没有超越既有知识体系,而内容上则是要反映比人类业已认识的存在物更基础的存在。另一方面,要注意到用以表达自我意识所具有的性质的本体材料也在随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含自然科学知识尤其是最前沿的物理学知识)的更新而更新。补充一点,客体主义国家哲学,因主体乏主体性,故往往不会形成系统的价值论和本体论及相应的认识论。
外内联系:认识论(价值论和认识论等于本体论)。在主体完成作为外部联系的价值观决定作为内部联系的本体论的哲学过程中,认识论起到了弥补相应哲学知识体系的逻辑缺陷。因此,价值论和认识论等于本体论。因此,哲学体系的完备性主要体现在认识论的完备性上。尽管,哲学自其诞生之日起,认识论就通过诉诸反实践的方法(相当于使企图通过新实践来发现哲学悖论的人放弃发现的权利。上面对此有解说)根本上自圆了哲学知识体系,完成了和价值论等于本体论的过程。但是从哲学史来看,这个将认识论通过严格的推理论证诉诸反实践的方法有一个任何科学都具有的在知识的真理性上递进的过程的特点。作者粗看认识论史,对认识论的类型形成以下看法(可参见《科学学原理草稿》中科学的方法一章)。否认间接实践,只承认直接实践(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等客体主义国家哲学认识论);否认接触实践,只承认反映实践(理性论,演绎主义等主体主义国家哲学认识论);否认反映实践,只承认显意识化的自我意识(神启说,佛我说等更具主体主义特征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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