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财政局关于管好用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管好用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工作情况汇报 龙海市财政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我市被省确定为开展2009年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工作的县(市)。在龙海市委、市政府关心重视下,我局严格按照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有力地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在,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一、粮食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关于2009年我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与粮食局密切配合,及时从粮食风险基金调拨付粮食直补本级配套资金80万元给粮食局,在粮食收购入库的同时,由粮食局把收购款、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的形式及时如数兑付到售粮农户手中。 主要做法:一是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透明公开。积极配合粮食部门,通过上墙公示粮食收购质价标准、直接补贴以及良种补贴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让广大种粮农户心中有底,积极交售放心粮。二是收购程序高度统一。全市订单粮食收购合同和收购凭证实行统一印制,收购凭证对磅码、收购款、补贴款等栏目进行严格、清楚的标注,防止弄虚作假。三是加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我局对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实行专户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收购款和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二、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呈报程序和补贴农户审批,开设良种补贴资金专户,通过农资综合直补 “卡”或“折” 的渠道把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截止10月28日,全市共拨付良种补贴省级配套资金133.7万元。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良种补贴呈报程序。由村委会对良种补贴农户进行确认、核实、登记并上报乡镇场,经乡镇场核定数据,建立电子档案后,再汇总上报到我局和农业局。二是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财政、农业两家密切配合,对上报数据再次进行详细审核后,把良种补贴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到农业局在市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专户。三是及时兑现良种补贴资金。市农村信用社采用“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及时把良种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农机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对补贴机具的价格和对象申请、受益公示、协议签订、机具核实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把农机具经销商和享受补贴农民的信息全部录入到计算机档案信息系统,农机具购置补贴实现电子化管理。截止10月底止,我市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户有1303户,购买补贴机具共222台,直接拨付财政补贴资金370万元,让农民得到真正实惠,激发农民购机热情,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机事业的加快发展,提高农机化水平。 四、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抓好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户、登记公示到户、资金直补现金兑付到户,同时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切实让种粮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种粮农民的关怀传送到每个补贴对象。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把种粮补贴的标准、对象、申领条件、程序及兑付办法,通过电视、广播和书面材料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公开发布,努力营造工作氛围。二是加强调查测算。我局对照有关惠民惠农工作要求,在全市进行全面、仔细地调查摸底,认真核实种植粮食的农户数量及种植亩数等基础数据,做好补助标准测算和核定工作,并把补贴的对象、标准、金额等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我局在市农村信用社开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专户,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核算,单独建帐,对补贴资金采用“市级财政专户补贴对象储蓄存折”的模式,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同时,加强对补贴对象、标准、金额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控,保证补贴资金发挥良好效应。 2008-2009年,我市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大幅提高,每亩补贴由2007年13元提高到34.8元。今年我市农资综合直补面积23万亩,补贴金额800.4万元,现已完成农补网录入10个乡镇场20420户,补贴面积11.75万亩,补贴金额408.76万元,完成全年补贴金额的48.82%。影响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度的主要原因有:①由于闽南地区习俗,很多农户用方言取名,电脑字库找不到相应的文字,造成信息录入缓慢;②一部分的农户户主外出打工,身份证号码收集难度大,不得不更改户主,重新录入,加大工作量;③每年承包与租种的农户都在变动,乡镇、村组收集的数据不能及时汇总上报到我局;④县级粮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数据库的形成要从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然后达到县级,逐级核对、逐级上报,需要较长时间的工作过程。 五、农村基层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农村基层财政性资金主要是专项补助款,即财政性资金,归纳起来有五大部份,即: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六千”工程等的支农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危房改造等的教育补助资金、村级组织运转支出补助、农村“五大员”津贴等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抗灾救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石油价格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等专项补贴资金。我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农村基层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实行专账核算。各专项资金由业务职能科室专门管理,严格规范发放对象、开支范围、支出标准,并按照程序和进度拨付资金。二是设立银行专户。在收到上级下拨的资金后及时拨入银行专户,再按规定和程序下拨到用户,实行专户管理,使得专项资金不与国库资金互相挤占。三是建立农户个人专用一卡(折)通。对农村“五大员”、低保户(含五保户)和石油价格等补贴采用社会化发放办法,资金由国库科委托银行统一办理个人专用银行卡或存折,并联合主管部门深入乡村直接发到农户个人手中,方便支取,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四是制定专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督机制,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使各项资金有效发挥使用效益。 六、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工作情况 今年,我市被省确定为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试点县(市),我局充分认识试点监管的目的意见和目标要求,以全市财务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引导农业部门和乡镇认真抓好财政支农资金的自查自纠,从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一个部门职责”、 “三个通知”、“四个管理办法”和 “八个实施细则”,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严格规范支农资金监管工作,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主要做法: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1-9月,我市农业总投入7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76万元,增幅同比提高131个百分点。主要支农项目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民生工程建设、农业生态体系建设、动植物应急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推广与运用、扶贫开发等六大类。二是规范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和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要求,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支农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县级报账制度管理。对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造福工程”资金等一律严格实行县(市)级报账制管理。工程竣工后,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项目监理部门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发生。四是推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投资规模超过100万元,单项投资超过30万元的支农项目建设实行招标制度,大宗设备实施政府采购。五是推行项目公示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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