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净化效率检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和连续运转条件下颗粒物净化效率的实验室检验方法。 F1 颗粒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 F1.1 原理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在实验室空气动力学实验台条件下,在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前段发生一定浓度的颗粒物,分别测定装置入口处管道空气中PM10颗粒物浓度(C1)和出口处管道空气中PM10颗粒物浓度(C2),按下式得出装置的颗粒物一次净化效率(hP1)。 hP1=[(C1-C2)/C1]´100% F1.2 设备及仪器 F1.2.1空气动力实验台: 风速范围 1~8m/s; 风速稳定性 ±10%设定值; 颗粒物浓度范围 0.15~1.5mg/m3; 浓度稳定性 ±10%。 F1.2.2 重量法检验仪器: PM10颗粒物采样器 流量控制箱 Q=20~60 L/min 2台; 采气泵 Q=50~100 L/min 2台。 F1.2.3直读式检验仪器: PM10颗粒物测定仪 精度0.01mg/m3 2台。 F1.3 步骤 F1.3.1 调整实验台的风速,使通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气流速度满足检验要求。 F1.3.2 确定颗粒物等动力采样条件。 F1.3.3 利用颗粒物发生器在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前段发生2~6微米粒径的单分散相标准粒子,其颗粒物浓度在3~10倍标准值范围内。 F1.3.4 根据颗粒物浓度与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理,选择采用重量法或直读式仪器进行检测。 F1.3.5 在检测断面的中心设置一个或多个检测点,重量法仪器或直读式仪器均应在该点取样。 F1.3.6 使用重量法仪器检测时,要根据颗粒物浓度、天平感量和采气流量确定采样时间,采样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30分钟。 F1.3.7 使用两台直读式颗粒物浓度测定仪检测时,两台测定仪的型号和性能应相同。 F1.3.8 测定仪应在读数稳定后读取结果。 F1.3.9 采用重量法采样或直读式测尘仪测定,均应采样或测定3次,取3次平均值作为检测断面浓度C1和C2。 F2 连续运行条件下颗粒物净化效率 F2.1 原理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在空气动力学实验台条件下,使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在PM10颗粒物浓度0.5~1.5毫克/立方米的稳定环境中连续运行24小时后,分别测定装置入口处管道空气中PM10颗粒物浓度(Ct1)和出口处管道空气中PM10颗粒物浓度(Ct2),按下式得出此时装置的颗粒物净化效率(hPt)。 hPt=[(Ct1-Ct2)/Ct1]´100% 由下式得出装置颗粒物净化效率下降的百分数。 [(hp1-hpt)/hp1] ´100% F2.2 设备及仪器 与颗粒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检测时使用的设备与仪器相同。 F2.3 步骤 与颗粒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检测时的步骤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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