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二中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评实施细则
教学工作量评分标准 1.符合学年教学评估教学工作量要求得满分20分。周课时数每少一节扣1分。 2.教学授课时数未达规定节数,但有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视具体情况给分。 3.教学工作量每半学年为10分,一年为20分,若有病事假及其它原因未完成工作量。根据所缺情况折算分数。 组织教学评分标准 1.按学校要求认真履行上课点签到制度。 2.准时上下课、下班督修。 3.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 备课、编写教案评分标准 1.备课写教案的评分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四等。(按各组教师数划分优良比例) 2.评为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详案内容应包括:授课时间,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板书设计及教具选择。 ②更应体现教学设计与方法及教学内容,并有一定的教学反馈与作业设计。 ③书写清楚、工整、美观。 3.未达以上要求者,视教案具体情况评定等级。 4.教案编写每半年为2分,一学年为4分。因病事假等原因未编写教案,按实际上课时间计算教案分数。 5.两次或以上优得4分;一次优得3分;二次良得2分;一次缺交扣1分。 作业评分标准 1.学生作业用统一发放的作业本,每次作业须注明作业时间,书写要工整规范。教师能根据本学科特点布置恰当的作业量,批改及时、认真,有评语、有批改日。学生对作业错误有改正,并得到教师及时的复批为一等,得4分。 2.教师有布置作业,作业量适中,批改能及时,作业错误有纠正,有批改日期,教师批改作业无漏批、错批的为二等,得3分。 3.作业量过大或过小,批改作业不及时,批改数量不达要求,为三等,得2分。 4.有布置作业但较经常地不批改作业,或批改中漏批,错批严重,得1分。 5.没布置作业或没批作业者得0分。 6.作业批改的数量,语、数、英、理、化每次作业原则上都要批改,批改数量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其它科目应全部批改。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批改数量为二分之一)。 7.练习册中作业,原则上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完成情况并作出检查记录,有详细批改的可视作业批改的数量加以统计。高三限时训练等同作业加以统计。 8.由于学科特点,无书面作业的科目教师得2分。 听课评分标准 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即正在接岗位培训的教师每常年听课60节,其他教师听课40节,并有听课笔记,得3分,少1节扣0.1分。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专和听课记录本作听课笔记本,并填写听课记录单交当天值日行政,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评分标准 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教改活动,能主动承担课题任务,出满勤,每学年得5分。没承担课题任务,未出满勤,酌情按4分、3分、2分三个等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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