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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快乐小屋吧 2010-09-19
1. 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对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1 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 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 出口合同复印件。
 
2. 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申领核销单-输入需要申请的份数,点击“申请”,系统提示“申请成功”之后,企业需持该操作员卡,到外汇局申领纸质单证,外汇局将分配给该企业的正式核销单号码发给电子口岸。企业正式核销单申请成功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口岸备案操作。
 
3. 网上出口口岸备案: 进入“口岸备案”模块,在查询界面中输入申领到的纸质核销单号码,调阅该核销单,输入该核销单所使用的主管关区,点击确认,进行交单的操作,系统提示“设置成功”。
 
4. 出口报关:出口企业向货代提供报关资料:委托报关书,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报关单,发票,装箱单。货代向海关提交上述资料后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若干天后,货代退回核销单和报关单。
 
5. 送交存根: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6.网上交单:出口企业拿核销单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 2-3天后在网上核销系统里打印2份出口收汇核销登记表,填写并盖章。
 
7. 银行收结汇: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并在结汇水单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8. 核销:出口企业带上2份出口收汇核销登记表,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及核销单去外管局出口核销处核销。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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