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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税操作流程

 A再别康桥A 2010-09-19
(二)登录:
操作: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小写即可),点击登录
注:1、密码如果太简单,系统会提示及时修改密码;
2、以前的网上报税用户的密码都会保留
3、取消了CA认证方式,全部启用校验码方式
4、新版网上报税软件调整了页面结构,采用菜单的方式组织网上报税各功能模块,更有利于以后功能的扩充。

纳税人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即可,此时系统会首先检查输入的数据是否符合规范,如密码过于简单时,系统会给出如下提示:

点击“登录”按钮即可向网上申报系统发出登录请求。成功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后,系统会
显示如下主页面:

网上申报系统主页面包括三部分:标题区、功能菜单区、业务操作区。
标题区:显示网上申报系统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功能菜单区:显示功能菜单,包括:涉税信息、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
操作区:主要用于用户进行业务操作。如点击“申报查询”菜单后,在主界面右侧会出现申报查询页面,供用户查询申报数据使用。
(三)涉税通知
涉税通知主要是使该纳税人能够在登录后看到管理员给其发送的通知,纳税人登录时应该及时查看通知以免遗漏重要消息。
纳税人在正常登录后即可看到如下涉税通知页面:

页面显示如下内容:
开头:欢迎该纳税人进入大厅及其登录时间。
  内容:各个通知标题及管理员发布此通知的时间,点击通知标题即可看见通知内容。
  提示: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后如何解决。
  当纳税人需要查看通知时,单击通知标题打开,如下界面:

查看完此通知即可关闭,若查看其它通知可如上所示打开。
注意事项
通知是地税管理部门发布的,与该纳税人有关的重要信息,纳税人应该及时查收。
(四)纳税申报
网上报税纳税申报缴款按如下顺序进行:
一是填写申报表。
填写完申报表后,申报表数据仅保存在网上报税系统,此时发现报表填写错误,可以在“填写申报表”页面,打开需删除的报表,点击页面下方的“删除按钮” 即可。
二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显示的是未到申报期限的已填写申报表但尚未正式申报的报表信息,正式申报完毕后,就可以进行划款操作,并且申报表数据即可在征管系统查询到。
正式申报后,由于数据已经提交到征管,不能通过删除操作来删除申报表,确需作废,需在征管平台作废申报表作废征管数据,并通过网上报税监控平台提供的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网上报税系统数据,其中作废时所需的应征凭证序号可以通过网上报税申报查询查询到。
 
1、填写申报表。
 在“我的办税大厅”页面点击“填写申报表”链接,即进入填写申报表主页面。将鼠标移至横栏的菜单上面,即可显示其对应的申报表。点击相应报表,即可打开进行填写,填写后保存成功,会在报表名称后显示“√”,如下图的营业税申报表。

注:1、有附表的要先填写附表保存,然后打开主表保存;申报表附表如果被修改了,主表必须重新保存。因为即使附表修改了,主表也会显示“√”,但是此时主附表数据是不一致的,必须重新打开主表保存一遍。★★★★★
 2、可以填写的报表类型必须是在征管系统做过相应的税种登记的,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报告表则需要签署有委托代征税款协议或做过代扣代缴税种登记(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除个人所得税各类报表,其余纳税申报表页面有征收品目信息的,品目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并显示在页面上或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可选择范围为核定的品目),税率根据品目信息自动生成,其中,可填写的营业税附表根据鉴定的品目内容列出,没有相应品目的附表不列出。
自然人能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报表包括个人所得税月(年)报表、个人所得税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所得。只要该自然人做过个人所得税税种登记,报表就可填写,其中个人所得税月份(年度)报表只限制不能填写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两个品目。
个体工商户只能填写个体工商户月(年)报表及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报表。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不受理税种登记纳税期限为次的,这类情况会在月初数据同步时作为异常情况被屏蔽掉;土地增值税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受理预征申报、非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申报不能受理普通住宅出售的。
4、签署委托代征协议的,以征管系统最新签署的同一税种同一品目的委托代征协议期限的协议内容为准,判断时当前申报月份应在协议的税款所属期有效内。
2、正式申报
填写完申报表后,需要进行正式申报。点击“我的办税大厅”页面上的“正式申报”链接,即可进入正式申报窗口。
(1)、正式申报窗口列出的,是通过网上报税“填写申报表”填写的,并且到申报当日尚未超出申报期限的申报表。已经正式申报的报表,“申报”栏显示为“★”,尚未正式申报的,显示为“ ”。带有附表的,只显示主表信息。
(2)、各报表的申报期限除纳税期限为按次申报的以税种登记的申报期限为准,按次申报的为申报月份的月末最后一个,扣款期限为申报日的次日。
注:1、必须进行完正式申报才是真正完成了申报操作。
2、纳税期限核定为“次”的税种,在填写完其申报表后,可以不立即正式申报,系统允许填写报表当月月底之前任何时间再正式申报都可以。
(五)网上划款。
正式申报成功后即可在“我的办税大厅”点击“网上划款”链接缴纳税款。
(1)网上划款窗口列出的,是已经正式申报成功,并且当前日期未超过缴款期限的申报表。带有附表的,只显示主表信息。
(2)网上划款窗口上方有划款银行和账号信息。由于征管同一纳税人只允许有一个税库或税银联网的账号,所以此处显示账号就是征管登记的申报方式未“网上申报”签署过税库或税银联网的账号。
(3)各报表的缴款期限除按纳税期限按次的以税种登记的缴款期限为准,按次申报的扣款期限为正式申报日期的次日。
   注:纳税期限核定为“次”的税种,其缴款期限为正式申报次日,如果是申报月最后一天正式申报的,其缴款期限为下个月第一天。
(六)申报、划款查询
1、申报查询
进入纳税大厅界面→点击申报查询→输入申报的所属日期→单击确认进入→如在所属属期内有申报表则点击表名链接查看申报数据。
注:查询报表是按照填写报表的时间为条件,例如2007年10月份申报所属期为9-1至9-30的报表,则查询的时候,所填入的时间就是2007-10。
当该纳税人单击申报查询后显示页面如下(默认显示当月时间):

点击确认,显示如下页面:

(1)申报状态:申报成功后显示“申报:处理成功”。如果只填写了申报表未正式申报,则显示“已填写未申报”。申报失败显示“申报:处理失败”。显示“已作废”则表示税务部门已按照纳税人的申请将此报表删除。
(2)应征凭证序号:纳税人发送作废申请的时候,需要将所要删除报表所对应的此凭证号附上。
2、划款查询
进入纳税大厅界面→点击划款查询→输入申报的所属日期→单击确认进入,如果所对应月份没有进行申报,或者申报金额全为0,则显示如下页面:

如果有需要划款的报表,则显示如下界面(默认显示当月时间):

点击确认,显示如下界面:

(1)应补退税额:划款金额。
(2)划款状态:由于网上报税与征管的信息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同步,请点击明细查询,核对划款明细,点击明细查询,显示如下界面:

(七)报表打印
在申报查询中查出需要打印的报表,点击报表名称打开详细信息,如图:

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打印按钮或者在浏览器的文件选项中点击打印(打印显示不全的请在浏览器的页面设置里缩小页边距)。如图:

(八)修改密码
纳税人点击个人信息管理,出现页面如下:

本模块主要由如下三部分组成:
原密码:自己本次登陆大厅的密码,此密码必须正确不然无法修改。
新密码及确认密码:这两个密码输入必须一致,要不然同样无法修改。
保存:以上三步输入完毕后即可点击保存,以更改密码。
三、重复或错误申报
请查看网上报税涉税通知中“报表错误的处理方法”的详细信息,若有变动,我们也将在涉税通知中即时发布,请即时查看,如图:

四、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使用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缴税流程
1、纳税人应预先选定一家已加入财税库行联网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FTBS)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为缴税账户。
2、主管税务机关将已填齐税务机关相关信息,并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纳税人。
3、纳税人在《协议书》中填齐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全称)、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账号的前几位必须是行号或银行网点号,长度要完整、规范)及纳税申报方式等相关要素,并加盖印章。
4、纳税人携带《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缴税账户确认手续。纳税人缴税账户开户银行对《协议书》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核对纳税人账户资料,无误后加盖印章。同时开户银行在FTBS中进行账户维护。
5、纳税人将已加盖银行印章的《协议书》交回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在2日内完成纳税人缴税账户FTBS标识的录入及校验工作。校验合格后,纳税人便可使用FTBS缴税。
6、新开业的纳税人,如果选择此种缴税方式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10个工作日内,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签订《协议书》:
(1)征收局在办理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时,向纳税人发放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签约帐户资料。签约资料包括: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济南市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缴税业务指南。
(2)纳税人持填写完整并加盖章戳的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缴税账户的签约手续。
(3)纳税人将已加盖银行印章的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交回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日内完成纳税人签约账户信息维护及校验工作。
(二)纳税人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业务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撤销缴税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再到原开户银行办理取消签约账户相关手续。
2、开户银行对《撤销缴税账户申请书》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在业务系统中撤销签约标识,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二份交纳税人,纳税人将其中一份交回税务机关。(说明:银行取消账户的缴税功能时,该账户的其他功能保持不变)
3、税务机关根据银行加盖印章的《撤销缴税账户申请书》,取消原签约账户标识。
4、纳税人应在办理撤销原缴税账户的同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协议书》。
 
附件:1、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地税局):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槐荫分局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税款(含费、基金,下同)及时、安全、完整入库,甲、乙、丙三方就税款缴纳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照税法、费(基金)管理办法缴纳的各项税款,采用财税库行联网方式,由甲方委托丙方通过财税库行联网系统,在其指定的缴款账户上进行扣缴。
二、甲方确定一个在加入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的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为税款的缴款账户,该账户需在本协议书中确认,甲方和丙方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甲方缴款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甲方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批准后,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因甲方擅自更改签约账户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甲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其签约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或签约账号被冻结等原因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财税库行联网后,如甲方采用远程电子申报缴款方式(包括网上报税、电话报税、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税等),丙方为甲方开具《委托银行划款专用凭证》,并加盖有效印章,作为甲方已缴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甲方可根据需要,凭此凭证到税务机关换取完税凭证。丙方必须在保证扣款成功的前提下开具《委托银行划款专用凭证》,否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如甲方采用大厅申报缴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开具一联式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作为甲方核算已缴税款的会计凭证。
六、乙方保证向丙方发送的扣款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乙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甲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丙方保证在收到乙方扣款信息后,才对甲方签约账户进行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乙方的扣款信息而对甲方的账户进行了扣款、或者丙方收到乙方扣款信息但对甲方的非签约账户进行了扣款、或者丙方不按乙方发送的扣款信息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扣款信息正确实施扣划税款后,甲方如就纳税事宜提出异议,乙方负责依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解决,丙方不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注销等原因,申请停止使用签约帐户,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五个工作日前,到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再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
    九、甲方变更名称、主管税务机关、法人代表时,应在变更税务登记后作废原协议,重新签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十、各方如无疑义,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提出变更事项,乙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五天通知协议方。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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