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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在公路上随意停车

 常惭愧末学空石观西居士自修堂 2010-09-26

莫在公路上随意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近年来,因公路边随意停车和堆放物品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去年9月8日晚,鲁山县两青年共骑一辆摩托车行驶途中不慎撞到公路旁边的一大堆沙上,致使翻车后两人被摔向路中间,而此时恰巧一汽车驶过,来不及刹车便轧上了二人。未几,鲁山县辛集乡一农民在没有设置任何标志情况下将农用三轮车停靠在路旁加水,致使一骑摩托车的农民连人带车撞向该车,当场昏迷不醒……

  《公路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和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此,一旦酿成恶果,作为占道者,很难脱离法律干系。呼吁广大群众切莫在公路上随意停车和堆放物品。4

  胡耀华常秋法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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