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分工及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

 乐山老杨 2010-09-30
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分工及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公司:

由于人事变动,为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提高环保行政工作效率,使环保局工作体制机制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对各队室职责、干部分工、岗位职责进行调整和明确,具体如下。

一、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负责其材料的受理、传阅、上会研究及下文工作。

4、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督办、正常工作任务的督办、综合性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综合性文件的拟稿、政务信息的上报以及宣传工作。

5、负责环保局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环保局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普法、纠风、扶贫、爱国卫生等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

2、负责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实地验收工作。

3、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县政府或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本县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

5、负责现场核查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

6、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7、负责自然生态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8、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事大厅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申办人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等工作事项。

2、负责12369环保热线受理及转办工作。

3、负责转办所受理的事项,并对事项办理进行全程监督。

4、积极主动地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5、负责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分送工作。

6、负责将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办人。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工作人员具体分工

莎日娜,对应岗位:办公室主任、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普法、纠风、行政效能。(代岗人员:郭向玲)

郭向玲,对应岗位:文秘、宣教、法制、档案员、办公室统计、建设项目管理。(代岗人员:莎日娜、杨纯)

阿丽腾,对应岗位:会计、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扶贫工作、大厅办事员。(代岗人员:莎日娜)

陈江川,对应岗位:监察大队队长、出纳、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大队内勤。(代岗人员:初学勇)

初学勇,对应岗位:监察员、污染减排工作人员。(代岗人员:陈江川)

李吉柱,对应岗位:监察员、监测员、办公楼硬件维护人员。(代岗人员:王政西)

王政西,对应岗位:监察员、监测员、司机。(代岗人员:李吉柱)

毛泽荣,对应岗位:驾驶员、绿化带管理人员。(代岗人员:吾玛尔)

吾玛尔,对应岗位:驾驶员、监察员。(代岗人员:毛泽荣)

三、各工作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工作,拟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机关内各项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勤、人事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复印管理、车辆运行、组织学习、文件传阅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意见。
    3
、审核或起草拟以环保局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会议纪要等重要公函,对外单位来文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各岗位业务管理,督促检查各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职责,督促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5
、负责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
组织机关政治学习,负责工作人员考勤工作。
    6
、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包括购置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报刊的征订、车辆管理、文印、接待等)。
    7
、负责办公车辆的调派使用和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

8、完成好分工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秘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一般业务文件及综合类文件的拟稿、计划总结、规划的编写、领导讲话拟稿、电子政务、办公室统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信息。

3、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及一般业务性文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我局的有关财务制度。

    2、负责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监督。

3、负责工资表的编制、工资的批拨、工资追加、追减等工作。

4、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负责排污费收缴管理、解缴国库及电脑发票的打印工作。

    6、负责组织季度财务自查自审工作。

    7、负责编制与月度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负责有关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严格审核各种报销支出原始凭证,对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者,应予以拒付

    9、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及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客观公正。

2、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和日常的报销手续,及时处理好暂收款项。

3、根据规定,设置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4、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坐支、挪用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5妥善保管各类票据,确保安全完整无缺。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购买、登记、使用、保管。对填错的支票要加盖“作废”印章,单独登记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6、管理银行账号,负责办理银行开户、销户、变更登记等工作。

7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密切配合,做好本职工作。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综合组织协调全局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工作的上传下达,制定统计工作制度,归口管理全局统计业务。

2、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报出上级规定的各种综合统计报表、调查、整理、分析统计资料,满足各级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3、逐步建立健全全局统计的原始记录、报表。力求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信息灵通,不出差错。

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搞好统计工作,把好关卡,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5、为其他各项工作需要准确提供各项数据或资料,积累局内各种原始资料。

6、认真学习统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统计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六)法制专干岗位职责

1、落实本局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好局行政执法委托、执法监督等工作。

2、做好局行政案件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及时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4、拟定、呈报规范性文件。审查本局发布或提请县委、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5、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6、承办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发证、年检、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监督本局行政执法行为,参与本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工作,并提出有关建议。

7、负责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七)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严格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程序。

2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技能水平。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

4编制档案的检索工具,做到科学、规范、及时提供利用。

5、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规定,做到库房安全、整洁、不发生失泄密事故。

6、保护好档案及设备,确保档案资料不受人为自然因素影响而损失。

7、积极提供利用,努力使档案工作为领导决策、各部门工作服务。

8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八)宣教人员岗位职责

1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日常及重大节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直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对我县的环境宣传教育;

4、负责信息编辑、上报工作;

5、负责绿色创建及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工作;

6、负责上级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宣教相关事宜。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九)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导则,归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上级环保局审批的工业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初审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县管理权限的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登记表审批及其它相关工作。

3、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环评前预审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核及管理工作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编写、。

5、负责所有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十)环境监察大队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环境监察大队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对环保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负总责。
    2
、组织制定大队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环境监察机构既定工作制度、程序的落实和督察。负责环境监察人员工作目标完成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4起草以局名义发布的环境监察、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文件、措施、办法。

5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大队内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各类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提出技术审查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对全县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生态环境的监察、各类环境案件和来信来访案件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6负责向局领导报告大队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7、按规定时间做好监察信息的编写上报工作,完成监察信息的上报任务。

8、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总结的编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监察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监察员行为规范及各项规则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2、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环境监察、巡查;

1)对各种污染源及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巡查、监察;

2)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监察;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进行巡查、监察;

4)对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监察;

5)对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等进行巡查、监察。

3、对责任范围内排污单位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包括排污单位排污量的申报、登记、核定、下达通知单、催缴及与排污费有关的经济处罚款项的执行);

4、对责任范围内排污单位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对来信来访案件的调查与处理,配合做好环境执法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监察大队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上级指示、文件的传达,转办文书的接受登记、传阅和监察大队文字材料、信息编写报送。

2、负责承办案件和排污收费法律文书的制作、呈批、传递、盖章。将形成的资料文书归档备查。

3、协助现场督查岗位编制污染源督查、限期治理与三同时督查、生态监察计划,收集规范化管理资料及现场监察记录归档。

4、负责监察大队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监察大队其他内务事项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人员职责

1、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及自治县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等,按照上级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编制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自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

2、制定各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书内容指导全县各污染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工作。

3、深入企业检查企业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情况,督促各企业采取措施确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监测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2、参与本县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及水平,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履行监测、监督职能。对辖区内污染源监督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建立和健全排污动态档案。

4、配合地区监测站完成各类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本县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本县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并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

5、在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时,负责核定项目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数量。

6按时采水样及送检,按时交送降尘缸。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大厅办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大厅收件,受理申办人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等工作事项。

2、负责转办所受理的事项,并对事项办理进行全程监督。

3、积极主动地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4、负责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分送工作。

5、负责将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办人。

6、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传送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项应急工作。

2、与上级应急部门沟通联系,负责应急信息接收和报告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系统内外应急组织的通信联络和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参与事故调查及评价,草拟事故通报等。根据指示发布应急信息。

4组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5、提请召开局委会,研究环境应急工作相关事宜。

6、负责组织各企业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整理应急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8、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安全生产专干岗位职责

1、履行安全生产(包括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确保环保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完成。

2、制订相关环境安全计划、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3、提请局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全县环境安全工作事项。

4、负责食品安全等各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环境安全工作。

5、负责整理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精神文明专干岗位职责

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及宣传思想的日常工作,拟定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及请示报告;草拟本职位的调研报告、总结等有关材料;抓好干部职工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公民素质教育工作提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周末文化广场演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及宣传思想工作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计划生育专干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日常工作。

2、根椐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本单位做好计生宣传、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好《和布克赛尔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完成计生部门和镇计生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督促单位职工办理结婚登记、准孕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明等。

4、做好药具发放及妇检等工作。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综治、普法、纠风、爱卫专干岗位职责

1、做好本单位综治、普法、纠风、爱卫的各项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机关的联系,传达综治、普法、纠风、爱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拟定工作计划,负责向局领导汇报有关综治、普法、纠风、爱卫工作情况。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综治、普法、纠风、爱卫宣传工作。

3、负责综治、普法、纠风、爱卫等责任书的具体落实,组织与干部职工签订各项公约。

4、抓好机关的综治、普法、纠风、爱卫工作,定期研究分析机关综治、普法、纠风、爱卫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工作措施,负责向各级组织汇报工作。

5、负责综治、普法、纠风、爱卫材料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及上级综治、普法、纠风、爱卫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驾驶员岗位职责

1、驾驶员出车一律凭派车单出车(派车单必须由局长审批、办公室主任签字)。

2、驾驶员要自觉接受办公室的管理,做到遵章守纪,不带故障出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则,确保安全行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完全责任。

3、主动维护好车辆,负责所分管车辆的保养、修理、清洁,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负完全责任。

4、非局领导及办公室安排,驾驶员一律不得私自出车,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不出车时工作听从办公室统一工作安排。

5、强化服务意识,对领导群众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工作服务。由于驾驶工作的特殊性,在24小时任何时间因工作要求,无特殊理由应作好随时出车的准备,并且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临时性的或根据行政工作的发展新出现的工作任务,由综合办公室按照各工作人员分工职责进行工作分配。

和布克赛尔县环境保护局

00九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    分工    通知

抄报:地区环保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别常委、政府张副县长、环境监察大队、存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