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古今正解第十二
[原文]
[12]五色,使人之目盲;五音,使人之耳聋;五味,使人之口爽;驰骋畋猎,使人之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古文正解]
多有则殆,无之则足。
难得之货,不过足用;舛杂五味,不过饱腹;绫罗五彩,不过蔽体。足生则可,多则损之。
是故,五色不若素淡,五音不若清静,驰骋畋猎有伤心宁,赘于欲也。
是以,圣人但取其实,但善其用。故,以物为粗,以本为精。故去彼取此,谓之勿取其壳焉!
[今文正解]
身外之物拥有多了则有害,抛弃多余的东西反而充足。
稀缺的物资,不过是满足用途;可口的滋味,不过是吃饱肚子;华丽的服饰,不过是遮蔽身体。够生活之用就够了,过多贪求反而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甚至招来灾祸。
所以说,五颜六色不如素淡,丝竹音声不如清静,打猎杀生则损伤内心安宁,这是贪欲对生命的累赘。
所以,圣人但求功用之实,而不是功用之外的虚华;但求满足生命所需,而不是贪婪于多余。以身外之物作为粗糙,以善生守道作为精华。为腹不为目,去彼取此,就是说不要舍弃内实而求取那空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