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章
发文工具
撰写
网文摘手
文档
视频
思维导图
随笔
相册
原创同步助手
其他工具
图片转文字
文件清理
AI助手
留言交流
来自: 有要无紧 > 《税法、法规》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建筑业异地施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2、跨地区建筑安装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异地施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
解读国税函[2010]115号:建筑企业跨区施工项目部的所得税处理 施工企业财税问题 施工...
解读国税函[2010]115号:建筑企业跨区施工项目部的所得税处理 施工企业财税问题 施工...所以,总机构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企业,异地跨区施工的项目部,《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既要办理国税,又要办理地税...
解读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式又有新调整
解读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方式又有新调整。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
【营改增】建筑企业外出经营如何缴纳所得税?
当总机构所在地有直接管理项目部,又有直接管理跨地区项目部,还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总机构实现的所得税额大于或小于二级分支机构实...
建安企业异地经营预缴企业所得税可抵扣吗?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
如何掌握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转)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上述(一)的方法计算缴纳企业所...
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
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
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2010年5月6日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次数:国家税务总局5月4日消息称,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
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跨区施工不构成分支机构,尽管由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但要在项目所在地应预缴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可以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
微信扫码,在手机上查看选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