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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一五”至“五五”普法

 老好老银 2010-10-15
               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
  背景: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
关于用五年左右时间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
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
决定》。由此展开了一场全民普法活动。这是在“文革”后拨乱反正
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具有启蒙式的扫盲运
动性质。
  对象:是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
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内容:主要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
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
  背景:这一时期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下
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这次将普法规划改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对象:重点对象是县团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
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
中学校的在校生。
  内容: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这标志着普法活动
开始转向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的轨道。
                 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
  背景:正值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
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内容: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继
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
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
识的普及。
                  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
  背景: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行政
复议法,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确立了“12·4”
法制宣传日。
  对象: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内容:继续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
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
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宣传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
  背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倡导坚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法开始与人本文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对
接。
  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
  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
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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