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地方志录体的基础知识与编写 - 燕山夜语 - 社会人文 - 搜狐圈子

 千秋志 2010-10-19

地方志录体的基础知识与编写

高金山

录体是地方志书贯穿全书的主要文体,可以在卷首、可以在卷中、可以在卷尾。在卷首的称为目录,在人物志中的称为英名录,在卷尾的称为附录。

目录是地方志书不可缺少的文体,在地方志书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由编写志书之前设计的篇目演变过来的。在编书之前,其规范编纂、搜集资料。在编写中起提纲作用,规范撰写。在编写之后称为目录,起提示导读作用。目录是地方志书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文体。它既提示内容又提示类别。目录是按次序编排以供查考的篇章的名目。地方志书的目录是由类组合的。类是性质彼此相同的事物组合的群体。在地方志篇目中的作用很大。古人十分重视类。《墨辨》认为“辞以类行”。荀子研究类的关系,在《儒效篇》提出“举统类而应之”。统类就是现在说的门类或部类。《子道篇》说:“言以类使”。《非相篇》说“以类度类”,“类不悖虽久同理”。《王制篇》坚持“以类行杂,以一行方”。古人认为:类下有类,类类相分,类类相杂,类与类并列,类与类相属。地方志的结构就是这样划分的。荀子认为类是立言之本。刘勰在《事类篇》谈类,把大与小、多与少、博与一统一起来。他认为:类区别实在,又包括同实之物。古人的这些论述,对设计地方志的篇目十分重要。地方志的编目设计应该很好地理解古人关于类的论述。只有理解了这些论述,才会理解目录与篇目的关系和组合原理。目录起源于汉代。《汉书》说:“刘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录,略序洪烈”。东汉《三礼目录》为以目录作书名之始。《旧唐书》的经籍志、《新唐书》的艺文志均有目录类。后研究书籍目录、各本异同和刊印的学问,都称为目录学。目录学要求地方志的门类或部类必须科学,紧密联系自然、社会和人类实际。清代的《唐山县志》目录、篇目分成卷首、正文、卷末三部分。卷首由序、旧序、凡例、历修姓氏、新辑姓氏图考组成;正文12卷、10个门类,分别是:疆域志〔舆地志〕、建置志、世纪志、赋役志、保息志〔典礼志〕、学校志、官师志、武备志、选举志、人物志〔上、下〕、艺文志〔上、下〕;卷末设归余、碑碣、仙释。清代的《隆平县志》篇目分成10卷,分成卷首、正文两部分。卷首由重修《隆平县志》序、重修《隆平县志》后序、县志旧叙、县志原叙、《隆平县志》凡例、同修姓氏、图、目录组成;正文10卷,分别是:地理志、建置志、田赋志、典礼志、学校志、官师志、选举志、人物志、事纪志、艺文志。两部县志地域相近,篇目设置差距较大,有同有异,都抓住了各自特点,形成了不同特色。类在篇目中发挥了区别作用。《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应该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五个门类。《井陉县志》续志是“按隐含的地、人、事三部分为序列分别设篇的”,地、人、事成为志书隐含的三个门类。目录是编目的最后再现。目录分成编章体、条目体、编条体三种形式,根据类别又可分成大编体目录、中编体目录、小编体目录。《唐山市志》首志是编章体目录,续志是编条体目录;《唐山市民政志》首志是条目体目录。目录有多卷一体目录,《唐山市志》首卷采用这种形式;有分卷一体目录;有不分卷一体目录;有专题式目录。总之,目录是为了检索、导读才设立的,采用什么样的目录应该视内容所定。由于在编目设计中,已有论述,这里不再详述。

英名录是人物志中的二级文体,一般排在人物传之后。其写法及编纂要求与目录是不相同的。属于“录体”的另一种形式。英名录是记述死去、在世重要人物不可缺少的文体。英名录可以用文字表达,可以列表记述。《唐山市志》设立的是革命烈士英名录,一般收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革命年月、政治面目、牺牲年月、牺牲地点、牺牲是所在单位、牺牲是职务、安葬地点、备注等内容。续志也应该有英名录。英名录可以是烈士、可以是在世的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社会名人、先进集体、专家、学者、院士,总之英名录可以打破人物传“生不立传”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撰写的基本要求是基本要素要全,即姓名、曾用名、化名、字号、生卒年月、籍贯、主要工作地方、性别、民族、经历、言行、事迹、政治面貌等,不清楚的内容要做文字说明。主要事迹必须突出,并且简略。进入英名录的必须是在本地活动的本籍、客籍人物。

附录有志中录、志尾录之别,也是地方志书中常见的文体。附录是地方志书卷尾常用的文体,是录体的一种形式。它的内容很丰富。《滦南县志》附录由杨三姐告状始末、文存组成。《迁安县志》附录由重大事故选、诗赋选、历次修志纪略组成。《唐山市新区志》由序文、碑铭文、古诗、谷氏宗谱组成。《遵化县志》附录由遵化方志编纂纪略组成。《玉田县志》由旧志序、建玉田县治记、玉田县名来历、碑记组成。《桓台县志》附录由重要文献、志书编纂始末、表格索引、编委会和总纂班子组成。《建昌营镇志》附录由文献辑存、地方法规、回忆录、元宝山煤矿史话、通信、建昌营镇志报批文件、建昌营镇志机构、修志始末等组成。附录一定要收录那些有利于了解地方的各类资料,各种文存要求精要,文章要求原文照录或精录。从几部县志看:文体使用比较混乱。《迁安县志》的诗赋选可以归入文化编;《唐山市新区志》的古诗可以归入文化篇;《建昌营镇志》的地方法规可以归入相关章节,附录中有回忆录造成录体统属录体,归类不合理。附录文体使用也应注意科学性。录有志中录、志尾录两种。志中录是与部类联系在一起的。《唐山市志》续志大量使用志中录,在信访中收录了来信来访特点与规律分析,在人民团体中收录了7个附录。这符合地方志发展趋势,也符合对续志的基本要求。志中录最好与志尾录有所区别,也就是说编章节中录统一叫附,志尾录叫附录。《唐山市志》首志就设立了志尾录,收录了地方文献、碑文选录两个条目。续志志尾录收录了重要文献选编、史实补遗两个条目。《滦南县志》志尾录收录了杨三姐告状始末、文存两个条目。从全国志书的志尾录看,收录内容一般都是对全书给与补充,或将文中未能说明的问题展开,或将那些曾对地方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物、事件、文件收录补充前文。录可以全录、可以摘录。一般具有补充正编,使正、附比翼双飞、相得益彰的效果。附录收录的内容可以从历史文献、专题记载、内容考证、序跋选辑、拾遗补缺等方面去考虑。附录的内容一般都是补充、配合、深化正文的原文、原件、原始资料,大多数出自他人之手,只是照抄照录,而非自己撰写。首轮修志,一些编纂者将辑录的原始文献同编者自己撰写的杂记放在一起,造成体裁混淆。续志应该把杂记、专记与附录分开,因为记与录是两种不同的文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