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交易必须按20%差额征个税
昨日省会各中介机构的电脑系统里都接到了一条最新通知,地税部门要求对于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前,通过福利分房取得的住房,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在进行交易转让时,必须按照差额征收,税率为20%。而之前,个人转让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都还是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1%进行定率征收。
“虽然征税方式严格了,但免税条件并未变”。石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证实,“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卖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条减免政策对房改房仍然适用。
涉税房改房交易成本至少增4万
伴随个税政策的严厉落地实施,以前一直是市场“香饽饽”的部分房改房遭遇重创。
按照中介的大致估算,只要是进行首次交易并涉及个税的房改房,受到的影响完全用“重创”来形容,交易成本至少增4万元。以50?90平方米的市场主力房改房来看,一般交易差价至少在20?40万之间,那么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税大多在4?8万之间。而一些120-140平方米左右的大户型房改房,个税则能到10?16万。
“虽然与8月底相比,个税新政出台后省会二手房整体成交量尚未出现大幅下滑。但是和4月份房产新政出台前相比,省会二手房市场成交量整体下滑了大致七八成”。记者从正大房产、21世纪不动产、国大房产等大型连锁房产中介了解到,伴随着近两年省会商品房市场的上市房源剧增,房改房在二手房交易中所占比重正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