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怎样计算纳税? 例: A公司2000年1月以货币资产向B公司投资5000万元,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40%,B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00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分发现金股利200万元,并分配股票股利100万元。2001年6月,B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资产增值600万元。2001年度B公司发生亏损300万元。2001年末A公司转让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取得转让收入5200万元,并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A、B所得税率均为25%。 1.A公司2000年1月进行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50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0 同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1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10000000 2.A公司2000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 (1)摊销股权投资差额:根据会计制度摊销期限为10年:1000÷10=100(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1000000 (2)根据B公司净损益进行损益调整:400×40%=1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00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600000 (3)B公司发放现金股利: A公司应收B公司股利:200×40%=80万元 借:应收股利———B公司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800000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 (4)2000年度末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纳税调整。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并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① A公司按会计制度计算的B公司股权投资损益: 按投资比例计算的B公司净收益160万元-分得的现金股利80万元-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100万元=-20万元 ② A公司按税法调整计算的B公司股权投资收益: 分得的现金股利80万元+分得的股票股利的面值40万元=120万元 3.B公司2001年资产评估增值,A公司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财税字[1997]077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为,A公司根据B公司评估增值额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 A公司资本公积增加额:600×40%=2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24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2400000 4.A公司2001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 (1)摊销股权投资差额: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摊销期限为10年:1000÷10=100(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1000000 (2)根据B公司净损益进行损益调整:300×40%=120(万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1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00000 (3)2000年度末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纳税调整: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并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①A公司按会计制度计算的B公司股权投资损失: 按投资比例计算的B公司净亏损-120万元-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100万元=-220万元 ②A公司按税法调整计算的B公司股权投资损失为零。 5.A公司2001年末转让B公司股权: (1)A公司持有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股权投资成本40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800万元+股权投资准备240万元-损益调整80万元=4960万元 (2)A公司按会计制度计算的转让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得: 5200-4960-12=228(万元) 借:银行存款51880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8000000 ———投资成本(B公司)40000000 ———股权投资准备2400000 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2280000 ( 3)结转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24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400000 (4)A公司按税法调整计算的转让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得: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5200-5000-12=188(万元) (5)A公司转让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88×25%=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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